江西金德鉛業有限公司硫酸生產儲存裝置及制氧生產儲存裝置
發布時間:2016-09-22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金德鉛業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硫酸生產儲存裝置及制氧生產儲存裝置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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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德鉛業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7日注冊成立,企業廠址位于江西省德興市香屯工業園內,是由江西銅業集團公司投資控股,浙江云霧山礦業有限公司、江西耐火材料廠等九家股東共同出資組建的股份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姜桂平,注冊資金10425.3583萬元。公司有鉛冶煉廠和鉛鋅礦山各一座,現有職工人數835人,擁有各類專業人員180人。企業主要從事電鉛冶煉項目,由中國恩菲技術工程公司設計,于2006年11月6日立項(贛經貿投資備[2006]186號), 2007年12月10日開工建設,2008年12月13日建成投產,年產電鉛8萬t、硫酸7.39萬t、電銀205t、粗金290kg,并副產銅、鋅、鉍、銻等有色金屬產品。
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現有8萬t/a電鉛生產線和貴金屬綜合回收車間,主要包括熔煉一車間、熔煉二車間、熔煉三車間、精煉車間、制氧車間、制酸系統裝置等。因涉及硫酸、氧氣等生產,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其余屬于鉛冶煉及貴金屬回收,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范圍,因此不在本次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換證評價范圍,本次評價范圍為硫酸生產儲存裝置、氧氣生產儲存裝置及涉及以上兩裝置的公用工程及輔助工程。
本次評價范圍的項目裝置涉及的主要物料有:SO2(混合氣體中含有,濃度極稀)、SO3(混合氣體中含有,濃度極稀)、硫酸、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五氧化二釩(硫酸生產裝置催化劑中含有,含量8%)。產品為硫酸、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
其中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有:硫酸、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五氧化二釩。
江西金德鉛業有限公司于2010年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10]0579號。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為:硫酸(7.4萬噸/年)、氧氣、液氧。企業于2013年4月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有色)證書,作為延期換證依據進行了延期換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后的有效期從2013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9日。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1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安監總局令第79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廢止和修改危險化學品等領域七部規章的決定》的規定,江西金德鉛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稱:贛安中心)對其企業現狀進行安全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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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程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黃香港 |
報告審核人: |
戴 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黃香港、占偉、謝寒梅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占偉、謝寒梅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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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黃香港、占偉、謝寒梅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6年6月7日;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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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本次是針對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產7.39萬噸硫酸生產儲存裝置、制氧氣量4000Nm3/h氧氣生產儲存裝置進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換證評價。企業其余生產裝置屬于鉛冶煉及貴金屬回收,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范圍,因此不在本次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換證評價范圍。因此,本次評價范圍為年產7.39萬噸硫酸生產儲存裝置、4000Nm3/h氧氣生產儲存裝置及涉及以上兩裝置的公用工程及輔助工程。
本次評價范圍的項目裝置涉及的主要物料有:SO2(混合氣體中含有,濃度極稀)、SO3(混合氣體中含有,濃度極稀)、硫酸、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產品為硫酸、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
其中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有:硫酸、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SO2、SO3。
硫酸生產裝置設計生產能力為7.39萬t,采取兩轉兩吸制酸工藝。制酸工藝段主要包括煙氣凈化、干吸、轉化等工序。凈化采用的是稀酸洗滌絕熱蒸發工藝,干吸采用低位高效的干吸工藝對凈化后的煙氣進行干燥,并將經轉化工序生成的SO3煙氣吸收,制取硫酸產品,轉化工序采用3+1式四段雙接觸轉化工藝。
氧氣生產裝置規模為小時制氧氣量4000Nm3/h、制氮氣時1000Nm3/h,氧氣和氮氣純度均為96%。采用低壓深冷空分技術制氧。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1)江西金德鉛業有限公司硫酸生產儲存裝置及制氧生產儲存裝置存在火災、爆炸、中毒、化學腐蝕為主要危險因素,同時存在電氣傷害、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噪聲等危險、有害因素。
2)本項目涉及的主要物料有:SO2、SO3、硫酸、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產品為硫酸、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五氧化二釩(硫酸生產裝置催化劑中含有,含量8%)。
其中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有:硫酸、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五氧化二釩。
3)對照國務院令第190號《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及所附監控化學品目錄,該項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無監控化學品。
4)對照國務院令第445號《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附表,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可以看出,該項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硫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5)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辨識,該項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無劇毒化學品。
6)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1年版)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7)依據《高毒物品名錄》(2003年版)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危險化學品。
8)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該項目的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屬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9)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和《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10)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辨識結果,企業生產場所和貯存場所生產使用的危險化學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11)根據《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2014的規定與項目的實際情況,本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氣、硫酸均為不燃物質,氧氣為助燃物質。該項目不涉及爆炸危險區域劃分。
12)本項目硫酸制造的衛生防護距離為600m,環評批復的該企業衛生防護距離為1000m,項目與居住區距離滿足衛生防護的要求。
13)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告2014年第13號)的要求進行計算,本項目生產、儲存裝置的危險程度為很大,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70m(從本項目的生產、儲存裝置的邊緣計算起)。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不存在敏感目標。
14)依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2013年修訂),該項目生產裝置、產品和工藝不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和工藝。
二、安全生產條件
1)廠址及與廠外民居、公共設施、企業的間距
(1)本項目廠址位于德興市香屯工業園,為鉛冶煉工程配套建設工程,辦理了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選址符合當時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符合當時市、縣的規劃和布局。
(2)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600m,該硫酸制造項目與居住區之間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
(3)本項目對外部影響主要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泄漏事故造成的影響。
(4)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告2014年第13號)的要求進行計算,本項目生產、儲存裝置的危險程度為很大,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70m(從本項目的生產、儲存裝置的邊緣計算起)。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存在高敏感場所、重要目標、特殊高密度場所和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公眾聚集類高密度場所,低密度人員場所(單個或少量暴露人員),符合要求。
(5)廠址與廠外民居、公共設施、企業的間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氧氣站設計規范》GB50030-2013、外部安全防護距離70m、硫酸制造業衛生防護距離600m的要求;該公司周圍環境無不利影響,交通運輸便利,當地自然條件溫和,地震烈度小于Ⅵ度,地質條件好。
(6)公司廠址附近周邊區域已落戶部分企業,企業由相隔圍墻和道路規劃布置,相互間在事故狀態下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會造成停產、停車的影響。有時候會由于事故的波及造成二次事故的發生。
2)總平面布置
總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廠內道路基本符合規范規定,基本滿足防火距離要求。
3)建(構)筑物
建(構)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腐蝕環境采取了相應的防腐措施,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4)工藝及設備、設施
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備、設施齊全,安全附件及檢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了校驗,按規定設置了防雷、防靜電接地并定期進行檢測。工藝管理及設備設施基本符合規范的要求。
5)作業場所
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了相應的水消防系統,配備了相應的滅火器材,作業場所基本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
對在評價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企業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金德鉛業有限公司硫酸生產裝置及制氧生產裝置與生產相配套的供電、供水能滿足生產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基本符合要求,安全責任到人,逐級負責;應急預案分工明確,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活動、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安全檢查、安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隱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險化學品管理、罐區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等規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基本到位,現場檢查無違章現象。
在充分考慮本評價企業潛在的火災、爆炸、中毒、化學腐蝕等的危險性,綜合考慮其他危險、有害因素,對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江西金德鉛業有限公司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項進行了整改,其硫酸生產、儲存裝置及制氧生產、儲存裝置具備了符合國家標準規范要求的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危險化學品生產風險屬于可接受范圍,該項目安全現狀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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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6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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