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yè)績
安全現(xiàn)狀評價
上高縣板栗樹下大理巖型方解石礦
發(fā)布時間:2017-04-27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上高縣板栗樹下大理巖型方解石礦地下開采擴建工程項目安全預(yù)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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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上高縣板栗樹下大理巖型方解石礦地下開采擴建工程項目安全預(yù)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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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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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縣板栗樹下大理巖型方解石礦位于上高縣城南西、新余市北西方向,直線距上高縣城約18km,距離新余市區(qū)約50km處,屬宜春市上高縣南港鎮(zhèn)和蒙山林場管轄。交通運輸條件較為便利,礦區(qū)面積0.2012km2。
上高大理巖型方解石礦始建于1985年,原設(shè)計生產(chǎn)能力1萬t/a,露天開采方式;2012年6月在露天開采的同時設(shè)計新建地下開采,采礦范圍為4線至12線之間、90m標高以上的I3、I4號礦體,年生產(chǎn)能力為5萬t/a(其中:露采年規(guī)模1萬t/a;地采年規(guī)模4萬t/a),地采于2015年3月建成投產(chǎn)。
項目擬建年生產(chǎn)規(guī)模為9萬t/a,開采年限為15a。開采方式:地下開采,開采礦種:方解石原礦。采用平硐-斜坡道開拓,無底柱淺孔留礦采礦方法。開采中段8個:70m 、30m、-10m 、-50m 、-90m 、-130m、-170m和-200m中段,中段高度40m,其中:70m中段作為回風(fēng)巷道,30m中段為首采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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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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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zé)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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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zé)人: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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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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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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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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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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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專家: |
鐘同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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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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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wù): |
2017、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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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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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論:上高縣板栗樹下大理巖型方解石礦地下開采擴建工程項目符合國家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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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7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