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永亮化工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9-03-09
項目名稱 |
天津市永亮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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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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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永亮化工有限公司,坐落于天津市武清區汊沽港鎮小王堡村西。該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14日,公司注冊資本30萬元人民幣。
該公司始建于1980年,其前身為村辦集體企業,1999年改制為天津市永亮化工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化學試劑的生產。該公司營業執照主要經營范圍為鹽酸制造、粘合劑、氨水制造、化工原料銷售。目前該公司生產、提純的化學試劑品種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有兩個品種:鹽酸和氨水。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津)WH安許證字[2006]WQ0010,有效期至2018年03月30日,安全生產許可證范圍:鹽酸(1000噸/年)、氨水(1200噸/年)生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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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袁維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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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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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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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袁維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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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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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李彬、鄧學和、方忠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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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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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袁維琴、鄧學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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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完成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18.03.19;勘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收集安全現狀評價所需的有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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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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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范圍
1、本安全評價報告主要對廠址周邊環境與總平面布置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工藝過程、設備設施及安全管理進行安全評價。
2、對涉及該公司辦公樓、外租廠房等無關建筑和公用工程不在評價范圍,但與安全有直接因果關系的公用工程予以評價。
3、涉及該公司消防、職業衛生、環境保護等應執行相關規定,不在本次安全評價范圍之內;相關生產原料及產品的運輸不在本次安全評價范圍之內。消防設施僅做介紹,以其相關規定為準。
評價結論
1、該公司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及化學灼傷,其次為燙傷、觸電、電氣火災、雷擊危險、壓力容器爆炸、高處墜落、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
2、該公司廠址周邊無重要公共建筑物,廠址選擇、廠區內建(構)筑物與周邊建筑設施防火間距及總平面布置符合GB50016-2014、GB50160-2008、GB50489-2009、GB50187-2012等法律、標準要求。
3、該公司氨水生產儲存、裝置沒有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4、通過參照對氨水、鹽酸生產儲存裝置、液氨儲存裝置運用危險指數法進行風險評估,確定該公司氨水、鹽酸生產、儲存裝置危險指數為3.333,其危險程度為較輕,與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40m。該公司100m范圍內也無居住區等重要建(構)筑物設施,符合國家安監總局2014年公告第13號規定要求。
5、該公司裝置、設備選型與生產工藝相適應,安全設施符合規范要求,該公司未涉及危險化工工藝。
6、該公司制定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符合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要求。
7、對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1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改)規定的32條安全條件檢查,該公司基本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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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年03月 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