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盛碳酸鈣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2000噸輕質碳酸鈣
發布時間:2019-06-11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鑫盛碳酸鈣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年產12000噸輕質碳酸鈣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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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鑫盛碳酸鈣科技有限公司前身是英崗嶺礦務局江西泰華碳酸鈣責任有限公司,現屬新余礦業公司管轄,是國有企業。該公司1996年投產一條生產線,2003年5月改擴建一條生產線,后因企業經營不善,2010年底關閉。新余礦業公司為了盤活固定資產,對原江西泰華碳酸鈣責任有限公司實行租賃承包。江西鑫盛碳酸鈣科技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26日起開始向新余礦業公司租賃承包2003年5月改擴建的生產線,承包后江西鑫盛碳酸鈣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注冊成功,屬股份制企業。 目前企業人數55人,占地面積6萬平方米,生產產品有輕質碳酸鈣、活性鈣,年生產能力為12000噸。江西鑫盛碳酸鈣科技有限公司地處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建山鎮,位于樟樹、高安、新余三市交界地,有公路、鐵路,交通十分便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通過現狀評價查找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并確定危險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判斷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對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規的符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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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黃香港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黃香港、黃伯揚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冠、黎余平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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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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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香港、黃伯揚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18.7.11勘察現場、搜集資料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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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過評價分析,江西鑫盛碳酸鈣科技有限公司:①不涉及危險化學品,涉及的物料不構成重大危險源;②項目為輕質碳酸鈣生產,不屬于化工及危險化工工藝。 2、該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觸電、中毒窒息、車輛傷害、容器爆炸、灼燙、粉塵、噪聲、高溫危害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粉塵、噪聲、高溫危害等等。同時存在人為失誤和管理缺陷。項目應重點關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觸電、粉塵。 1、根據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各單元危險性為“一般危險”或“稍有危險”,相對比較安全。在全面完善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條件下,可以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 2、通過定性、定量評價分析,項目廠址及總平面布置、廠房布置和工藝及設備、廠內交通道路、建(構)筑物、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在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對策措施后,基本可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等規范的要求,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3、安全管理:①江西鑫盛碳酸鈣科技有限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指定了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形成了三級安全管理網絡。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了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了事故應急設施、器材,人員經過相應的培訓;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已報名參加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取得相應資格證書;③公司按要求對項目進行了安全投入,各方面的安全設施設備較為齊全;④項目按要求配備了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為員工購買了工傷保險。項目安全管理方面基本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企業針對本報告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了認真整改,對需要時間整改的,做出了整改承諾。企業整改完成后,總體上可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綜上所述,江西鑫盛碳酸鈣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2萬噸輕質碳酸鈣項目應對隱患進行整改,以達到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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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