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發布時間:2020-02-25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項目名稱: |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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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0日,屬外商投資企業分公司。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楊家嶺星火工業園區。法人代表:劉遠。經營范圍:氫氣的生產、銷售以及提供相關服務(涉及行政許可的須憑許可證經營)**。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目前在役生產裝置為年產1300Nm3/h氫氣。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換取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14]0772號,許可范圍:氫氣***。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甲醇、氫氣、液化氣、氫氣和一氧化碳混合氣體、一氧化碳、氮[壓縮的或液化的]等,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甲醇裂解制氫工藝不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該公司制氫裝置單元、魚雷管道單元和甲醇儲罐區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645號令修訂),《安全生產條件許可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國務院令第653號修訂)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5年第79號修訂)的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受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年產1300Nm3/h甲醇制氫裝置的安全現狀評價工作,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的要求,與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協商確定了評價范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04]127號《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導則〉(試行)的通知》的要求,中心組織評價組,對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的周邊情況、總平面布置、設備設施、安全設施、安全管理及相關證照進行了檢查和審核。評價報告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布《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導則》(試行)的要求進行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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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海波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海波、謝寒梅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冠、蘇睿劼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夏長喜、黃香港、謝寒梅、王冠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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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王海波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7;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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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屬外商投資企業分公司。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楊家嶺星火工業園區。法人代表:劉遠。經營范圍:氫氣的生產、銷售以及提供相關服務(涉及行政許可的須憑許可證經營)**。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目前在役生產裝置為年產1300Nm3/h氫氣。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換取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14]0772號,許可范圍:氫氣***。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首次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14]0772號。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僅為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在九江的分公司,現場設置現場操作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所有行政由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管理。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現有人員6人,管理人員2人。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共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證書17人次,其中A3(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管理)1人,Q3(起重機械指揮)1人,R2(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4人,D1(壓力管道巡檢維護)3人,G2(二級鍋爐司爐)4人,電工作業(低壓電工作業)1人,化學計量工三級2人,1人取得建(構)筑物消防員證。
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已取得原廈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資格證,現場主管、安全管理人員2人已經過原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資格證。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成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公司設置有現場主管1人、專職安全員1人。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目前正在開展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工作。。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特種物料辨識
甲醇、氫氣、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屬于重點監管的化學品。
(2)重大危險源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制氫裝置單元、魚雷管道單元和甲醇儲罐區單元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2)工藝過程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該項目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物理爆炸(容器破裂)、中毒與窒息等,此外還存在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淹溺、噪聲、高溫熱輻射、灼傷等危險、有害因素。
3)評價結論
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風險屬可接受范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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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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