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遠達環保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評估
發布時間:2020-04-10
|
安全現狀評估 |
||
項目名稱: |
江西遠達環保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評估 |
||
簡介: |
|
||
江西遠達環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樵舍鎮環湖村(中電投江西電力有限公司新昌發電分公司內)。中電投江西電力有限公司新昌發電分公司2×70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脫硝項目于2014年12月由江西遠達環保有限公司收購進行特許經營,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家環保部批準的首批煙氣脫硝特許經營項目之一。
江西遠達環保有限公司現有員工48人,成立了安全生產委員會,設置安全環保部,安全環保部共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人,配備了兼職安全員1人,其中氨站及脫硝運營人員35人為新昌電廠借用人員。
江西遠達環保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煙氣脫硝業務,涉及危險化學品包括:用于鍋爐煙氣脫硝的液氨,設有氨站。江西遠達環保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取得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備案(備案編號:BA贛360122【2017】022),有效期至2020年4月13日。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馬 程 |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黎余平 |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王冠、占偉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王冠、占偉 |
||
技術專家: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黎余平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完成時間:2019.10.8;
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估 |
||
評價報告: |
|
||
項目基本情況:
涉及到危險化學品:液氨
液氨站:設有2個110m³液氨儲罐
重大危險源:三級
評價結論: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十部門2015年第5號),江西遠達環保有限公司液氨站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氨。液氨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2、江西遠達環保有限公司液氨站重大危險源分為2個單元辨識,其中儲存單元(液氨儲罐區單元)構成危險化學品三級重大危險源。
3、江西遠達環保有限公司液氨站重大危險源存在火災、爆炸、物理爆炸,灼燙,車輛傷害,中毒窒息,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凍傷,高溫,噪聲等危險、有害因素,企業應重點關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物理)爆炸,中毒。
4、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
高敏感防護目標(如文化設施、教育設施、醫療衛生場所、社會福利設施等);重要防護目標(如公共圖書展覽設施、文物保護單位、宗教場所、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軍事及安保設施、外事場所等);一般防護目標的一類防護目標(人數≥100人)(如住宅區,小區級以下的幼托、文化、體育、商業、衛生服務、養老助殘設施)等(<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227m。
一般防護目標的二類防護目標:居住人數30人≤人數<100人;辦公人數100人以下的行政辦公建筑等(<1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55m。
一般防護目標的三類防護目標:居住人數30戶或居住人數30人以下等(<3×10-5)的社會風險,軟件顯示不存在該等值線。
該液氨站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符合要求。
5、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0號(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改)等規范的要求進行檢查,江西遠達環保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的安全技術、監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基本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發生及擴大,屬可接受范圍。
6、盡快按國家關于預案備案的相關要求將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報備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抄送單位。
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遠達環保有限公司液氨站構成重大危險源裝置的安全技術、監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嚴重程度,其風險在可以接受范圍內。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
|||
提交時間: |
2020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