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貝爾斯涂料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0-07-14
|
撫州貝爾斯涂料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撫州貝爾斯涂料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簡介: |
|
||
撫州貝爾斯涂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從事工業涂料的生產經營企業,是自然人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撫州貝爾斯涂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注冊成立,注冊資金300萬元,座落在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工業園區豐厚A東區(化工小區),建設項目總占地面積為14644.28m2,項目工程總投資為3000萬元,企業法人代表熊城林。
本次評價范圍為年產3000噸涂料項目(200t/a UV涂料、150t/a水性涂料、800t/a丙烯酸涂料、350t/a聚氨酯涂料、1500t/a涂料稀釋劑)包括(101甲類車間、102甲類車間、201甲類倉庫、202丙類倉庫、203丁類倉庫);103噴檢生產線、104噴檢生產線在役裝置;配套公用、輔助設施(包括供配電系統、給排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消防水系統等);廠內運輸等單元的安全生產條件。
撫州貝爾斯涂料有限公司現有生產裝置主要為3000噸涂料項目的生產裝置(200t/a UV涂料生產裝置、150t/a水性涂料生產裝置、800t/a丙烯酸涂料生產裝置、350t/a聚氨酯涂料生產裝置、1500t/a涂料稀釋劑生產裝置),噴檢生產裝置。年產3000噸涂料項目于2016年11月由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進行驗收。由于該公司此前僅生產水性涂料,與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溝通后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2018年12月,該公司建設103噴檢生產線、104噴檢生產線用于檢測涂料性能及對待噴件進行噴涂(不用行政審批)。后期經園區發現該公司噴檢生產線超出企業用地紅線,因此該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購買6.62畝地,并經山東鴻運工程設計有限公司2020年2月對該公司未經設計的103噴檢生產線、104噴檢生產線進行安全設施設計診斷,并經過評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國務院令645號修改),《安全生產條件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的規定,企業應當按照相關法律和條例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現根據政策及市場等相關因素,撫州貝爾斯涂料有限公司恢復油性涂料的生產。受撫州貝爾斯涂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于2020年3月對年產3000噸涂料項目、103噴檢生產線、104噴檢生產線進行評價工作。評價報告主要依據《安全評價通則》、《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導則(試行)》(安監管危化字[2004]127號2004年9月8日公布)進行編寫。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編制說明、被評價單位概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結果、評價單元的劃分依據和結果、安全評價依據和采用的方法、定量定性評價結果、可能發生的危險有害因素的預測和模擬結果、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安全評價結論及安全評價報告附件十一個部分。本報告采用安全檢查表法、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危險度評價法、風險分析法等評價方法,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結合撫州貝爾斯涂料有限公司的特點,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安全對策措施和建議,得出了評價結論。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戴磷 |
||
技術負責人: |
馬 程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戴磷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蘇睿劼、謝寒梅、黃香港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技術專家: |
李家偉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戴磷、李家偉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0.3.27;
主要任務:撫州貝爾斯涂料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 |
||
評價報告: |
|
||
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及《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的要求,并與撫州貝爾斯涂料有限公司協商,確定本評價范圍為:
該公司年產3000噸涂料項目(200t/a UV涂料、150t/a水性涂料、800t/a丙烯酸涂料、350t/a聚氨酯涂料、1500t/a涂料稀釋劑)包括(101甲類車間、102甲類車間、201甲類倉庫、202丙類倉庫、203丁類倉庫);配套公用、輔助設施(包括供配電系統、給排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消防水系統等)與廠內運輸等單元的安全生產條件。
通過對項目的周邊環境、總平面布局進行綜合安全評價;對各項安全措施、設施、器材等進行配套性和有效性評價;對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針對性進行評價;對各類人員的培訓取證情況及強制檢測的設備、設施情況進行評價;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措施與建議。
該公司廠外運輸等均不屬于此次評價范圍;消防和環保按國家和地方消防、環保方面的法規和標準。本報告引用的法定檢驗檢測報告結論和數據,只負責引用的適當性,不對其結果正確性負責。
本評價報告是在撫州貝爾斯涂料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基礎上完成的,如提供的資料有虛假內容,并由此導致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及其它后果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擔。如委托方在企業評價組對現場檢查完畢后,對現有的工藝、設備、設施、地點、規模、范圍、原輔材料等自行進行改造,造成系統的安全程度也隨之發生變化,本報告將失去有效性。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生產過程中涉及易燃易爆物質。因此,該公司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物理爆炸(容器破裂)、中毒與窒息、化學灼傷等,此外還存在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車輛傷害、熱灼傷(凍傷)、淹溺及粉塵、噪聲、高溫熱輻射等危險、有害因素。
1)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該項目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有異丙醇、正丁醇、氨基樹脂、二甲苯、乙酸丁酯、聚氨酯樹脂、工業酒精、UV涂料、丙烯酸涂料、聚氨酯涂料、涂料稀釋劑等。
2)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通過對該公司現場檢查及企業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
3)對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5號頒布,703號修改)可知,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4)經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5)根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工業和信息化部令52號)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6)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應急管理部等四部門2020年第1號),該項目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7)經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8)根據《高毒物品名錄》(2003年版),該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9)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定義和4.6節重大危險源辨識過程得出結論如下:該項目生產、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0)在評價過程中,共發現了6項不合格項,我們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江西東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整改符合要求。
三、評估結論:
撫州貝爾斯涂料有限公司針對該項目存在的安全隱患項進行了整改,整改符合要求。該項目生產裝置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狀況符合相關安全法律、法規要求,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四、現場工作照片:
|
|||
提交時間: |
2020年7月14日 |
上一篇:
江西華興化工有限公司下一篇:
江西恒通電氣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