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錦潤貿易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
發布時間:2021-01-12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萍鄉市錦潤貿易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萍鄉市錦潤貿易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
安全現狀評價(無倉儲)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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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鄉市錦潤貿易有限公司位于萍鄉市安源區后埠街文化路步行街還建房2棟201,法人代表為鄭利,注冊資本為50萬元。公司危險化學品經營方式采取產品無倉儲批發、零售形式經營,產品運輸委托有資質的專業運輸的單位來承擔。2018年1月11日取得萍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證號:贛萍安監管經(乙)字[2018]0032號,有效期至2021年2月2日。申請許可范圍為甲苯-2,4-二異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二氯甲烷、辛酸亞錫、二乙醇胺、氧化丙烯。(無倉儲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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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海波 |
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譚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海波、朱世斌 |
報告審核人: |
王冠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伯揚、倪宏華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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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朱世斌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海波、朱世斌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10.14勘察現場、搜集資料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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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1、經營過程危險、有害因素分析認為,經營過程中主要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腐蝕灼燙等。
2、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的規定,萍鄉市錦潤貿易有限公司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2013年版)的規定,萍鄉市錦潤貿易有限公司經營過程中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4、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規定,萍鄉市錦潤貿易有限公司經營過程中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5、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的規定,萍鄉市錦潤貿易有限公司經營過程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2011年國務院令588號修改)的規定,萍鄉市錦潤貿易有限公司經營過程中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7、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的規定,萍鄉市錦潤貿易有限公司經營過程中不涉及易制爆化學品。
8、萍鄉市錦潤貿易有限公司總圖和平面布置、前置條件、經營單位現場檢查表檢查結果符合安全經營的要求。
9、在通過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中,經營過程中危險性為“可能危險”或“稍有危險”,企業也應引起重視,加強日常安全管理。
10、企業經營、經營辦公場所的平面布置、建筑結構、消防設施基本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11、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基本滿足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需要。
綜上所述,萍鄉市錦潤貿易有限公司符合危險化學品(甲苯-2,4-二異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二氯甲烷、辛酸亞錫、二乙醇胺、氧化丙烯)的經營單位安全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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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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