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牛孜石礦業有限公司牛孜石銅礦井水灣坑口V1、V2礦區地下開采
發布時間: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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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縣牛孜石礦業有限公司牛孜石銅礦井水灣坑口V1、V2礦區地下開采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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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大余縣牛孜石礦業有限公司牛孜石銅礦井水灣坑口V1、V2礦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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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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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縣牛孜石礦業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成立,2016年5月取得了大余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換發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723781458259C,法定代表人:黃穎,注冊資本叁仟壹佰捌拾萬圓整,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范圍為銅礦、鉬礦、鎢礦開采、銷售;大余縣牛孜石礦業有限公司依法向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延期換發的采礦許可證:證號C3600002009093220034627,有效期至2025年4月19日,開采方式為露天/地下開采,礦區范圍由20個拐點座標圈定,礦區面積2.3086km2,開采深度:600米至200米標高。
大余縣牛孜石礦業有限公司牛孜石銅礦井水灣坑口V1、V2礦區位于大余縣城西北340°方位直距7km處,行政區域屬大余縣南安鎮管轄。礦區地理坐標為東徑114°20′00″~114°20′56″,北緯25°25′36″~25°27′12″。
大余縣牛孜石礦業有限公司牛孜石銅礦井水灣坑口V1、V2礦區,2020年5月延期換發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FM安許證字[2006]M0382)。許可范圍為銅、鉬、鎢礦1.8萬噸/年、平硐開拓、+445m中段地下開采,有效期2018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0日,主要負責人為郭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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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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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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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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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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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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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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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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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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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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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1年1月17~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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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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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評價根據《江西省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精神,按照科學、公正、合法、自主的原則對大余縣牛孜石礦業有限公司牛孜石銅礦井水灣坑口V1、V2礦區地下開采系統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進行了分析,對導致該礦重大事故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和事故的嚴重程度進行定性、定量評價,得出如下結論:
1、大余縣牛孜石礦業有限公司牛孜石銅礦井水灣坑口V1、V2礦區地下開采系統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炸藥爆炸,放炮,冒頂片幫,中毒窒息,高處墜落,火災,坍塌,觸電,提升運輸傷害,車輛傷害,起重傷害,物體打擊,容器爆炸、淹溺14類危險因素;粉塵、噪聲與振動、高溫、有毒有害物質等5類有害因素;雷擊危險,不良地質危險,山體滑坡和泥石流危險4類自然危險因素;其它危險有害因素;共有23類危險、有害因素,屬于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多的地下礦山。礦區應重點防范冒頂片幫、中毒窒息、地壓危害等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2、通過對綜合管理單元、開采綜合單元、爆破單元、通風防塵單元、電氣安全單元、提升運輸單元、防排水防雷電單元、井下供水消防單元、廢石場單元、供氣單元、總平面布置單元、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單元等12個評價單元進行評價,評價內容的應得分總分326,實際得分282,得分率為86.5%。根據表4-2可知大余縣牛孜石礦業有限公司牛孜石銅礦牛孜石坑口V5、V6礦區地下礦山為B類礦山,即屬于“安全生產條件一般,能滿足基本的安全生產活動”的礦山。
3、經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單元共檢查24項,均不構成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礦山不構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結論:大余縣牛孜石礦業有限公司牛孜石銅礦井水灣坑口V1、V2礦區得分為86.5%,依據表4-2可知,大余縣牛孜石礦業有限公司牛孜石銅礦井水灣坑口V1、V2礦區地下礦山為B類礦山,其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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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