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溪縣銀河鎮京竹潭背采石場
發布時間: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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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溪縣銀河鎮京竹潭背采石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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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蘆溪縣銀河鎮京竹潭背采石場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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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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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歷史沿革
潭背采石場從取得采礦許可證開始基建,到現在已形成較完備的開采流程,經濟類型為私營獨資企業。
潭背采石場依法取得蘆溪縣國土資源局頒發的采礦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證號為C3603232010047120059816,有效期自2020年4月16日至2022年7月16日,開采礦種為建筑用料灰巖,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礦區面積0.0063km2,生產規模為6萬t/年。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為:(贛)FM安許證字[2018] J028號,有效期自2018年5月20日~2021年5月19日。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證書編號為:贛萍AQBKS Ⅲ[2017]00022,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9日。
2)行政區劃
潭背采石場位于蘆溪縣銀河鎮境內,行政區劃屬銀河鎮管轄。
3)經濟類型
私營獨資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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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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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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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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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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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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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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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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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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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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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3月14日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建設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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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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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
1)經辨識,該礦山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2)開采過程中存在: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觸電、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放炮、火藥爆炸、其他等10類危險因素。評價項目生產過程中主要危險因素排序為:坍塌、高處墜落、放炮、車輛傷害、機械傷害。
3)開采過程中存在:粉塵、噪聲、振動等3類危害因素。
礦山應重點加強粉塵危害因素防治。
4)評價項目存在暴雨、寒潮(冰雹和霜凍)、排土場滑坡或泥石流、大風、高溫、雷電等自然災害因素。礦山對雷電等自然災害應引起重視。
本報告對安全管理單元、總平面布置單元、采剝單元、開拓運輸單元、爆破單元、電氣單元、防排水單元、防滅火單元等8個評價單元,共126項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缺項18、不符合項有16項,合格項92項。合格項占檢查項總數的,85.2%,對照表4.1 可知,礦山類型為B類,能滿足安全生產活動。
綜上所述,蘆溪縣銀河鎮京竹潭背采石場安全生產條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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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