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四禾貿易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
發布時間:2019-08-19
|
樟樹市四禾貿易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樟樹市四禾貿易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簡介: |
|
||
樟樹市四禾貿易有限公司位于樟樹市經樓鎮經八線41號,主要進行危險化學品的無倉儲批發經營。經營的品種主要有工業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硼酸、氫氟酸、磷酸、氫氧化鉀、甲苯、二甲苯、甲醇、甲醛、乙醇、乙醛、乙醚、丙酮、液氨、氨水、雙氧水、高錳酸鉀、硝酸鈉、氟化鈉、次氯酸鈉、水合聯氨、偶氮二甲酰胺、液氯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55號令)及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進行安全評價。
受江西省樟樹市四禾貿易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組織了項目評價小組,對工程的立項批準文件,設計、施工及企業提供的安全技術及管理、安全檢驗、檢測等資料進行了調查分析,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對現場進行了核查,按照《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和《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導則》(試行)的要求,編制本評價報告。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檀廷斌 |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檀廷斌 |
||
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海波、謝寒梅、蘇睿劼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技術專家: |
李家偉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檀廷斌、李家偉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6.10;
主要任務:樟樹市四禾貿易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評價報告: |
|
||
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本評價范圍為樟樹市四禾貿易有限公司采取的批發方式、涉及的經營危險化學品物質和安全管理方面等內容。若經營方式、場所,品種發生變化,不在本評價報告范圍內。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該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中毒窒息、火災、觸電、車輛傷害等。其中,中毒窒息、火災為主要危險因素,噪聲與振動、毒物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1、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辨識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本次項目不涉及危險工藝。
2、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辨識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該公司經營的物料中液氯、液氨、苯、甲醇、氫氟酸、甲苯、乙醛、乙醚屬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3、其他類危險化學品辨識
根據2015版危險化學品目錄,該公司經營的物品中液氯屬劇毒化學品。
根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該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根據易制毒管理條例,該公司經營的乙醚屬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甲苯、丙酮、高錳酸鉀、鹽酸、硫酸屬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該公司經營的物品中液氨、氫氟酸、甲醛屬高毒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該公司經營的硝酸、硝酸鈉、雙氧水、高錳酸鉀、水合聯氨屬易制爆化學品。
4、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定義和重大危險源辨識過程得出結論如下:該公司經營過程不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儲存等方面,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10)在評價過程中,我們提出了相應建議和措施。
三、評估結論:
根據上述評價結果、隱患整改復查情況及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的規定和要求,可得出如下結論:
1、建設項目與周邊的安全防護距離符合要求。
2、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影響較小。
3、企業經營、經營場所的平面布置、建筑結構、消防設施基本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4、企業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滿足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需要。
綜上所述:樟樹市四禾貿易有限公司符合危險化學品的經營單位安全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19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