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縣太華鐵礦張地礦山Ⅰ號礦段⑤礦體+525m礦井
發布時間:2020-04-29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大田縣太華鐵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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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張地礦山Ⅰ號礦段⑤礦體+525m礦井
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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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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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m礦井為已建礦井,采礦權人為大田縣太華鐵礦,其經濟類型為集體所有制,行政區劃屬大田縣太華鎮管轄。該礦開采礦種:鐵礦;開采方式:地下開采,生產規模:6萬t/a。
礦山現持有《采礦許可證》,證號:C3500002009042110013510,有效期自2013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13日;《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閩)FM安許證字〔2013〕G23號,有效期自2013年11月6日至2016年11月5日;礦山爆破作業委托福建省福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進行,礦山未設置爆破器材庫。
+525m礦井按照設計采用平硐+斜坡道開拓。井下共布置+545m回風中段及+525m中段,中段間采用通風行人天井貫通。井下原有回采工作面已開采結束,按照設計進行了封堵;目前僅在+525m中段布置一個掘進工作面。礦井繼續利用原有+545m回風平硐口(標高為+545.32m)、+540m主運輸硐口(標高+540.60m);其中,+545m回風平硐口兼作為第二安全出口;+540m主運輸硐口作為+525m中段的主硐口,并利用下山斜坡道與+525m中段貫通,人員、設備及礦石運輸均從該硐口進出;兩硐口相距約70m,大于30m。符合要求。
礦井采用單翼抽出式通風系統,繼續利用原有的1臺K40-8-№12型無駝峰礦用節能風機作為礦山主通風機(風量7.4~16.1m3/s;風壓61~283Pa;電機功率:5.5kW),主風機備有一臺電機。該風機安裝在+545m回風平硐口處,與原有情況一致,風機風量及風壓能夠滿足設計及井下通風要求。
+525m礦井采用機械排水方式,在+525m中段斜坡道端部(2號臨時水倉)及距離+540m平硐口約80m處(標高+535m,1號臨時水倉,原掘進斜坡道臨時水倉)分別設置一個臨時水倉,兩處臨時水倉分別配備了三臺WQ30-30-5.5型潛水泵(流量30m³/h,揚程30m,功率5.5kW),排水管路配備兩趟DN110鋼管。其中2號臨時水倉內的積水由水泵抽水后直接從+545m回風平硐口排出地表,1號臨時水倉內的積水由水泵抽水后直接從+540m主運輸硐口排出地表。礦山配備水泵能夠滿足排水需求。
礦山用電設備除排水泵為一級負荷外,其余用電設備均為三級負荷。本次恢復生產準備期間,新增設一臺SWT270M1-4B(200kW)型柴油發電機組作為備用電源,能夠滿足井下一級用電需要。礦山電源引自太華變電所10kV高壓架空線路,礦山已在工業場地附近設一變電所。礦山繼續利用原有的1臺S9-160KVA型變壓器,供井上主通風機、空壓機、維修等用電,地面用電設備供電安全接地系統采用TN-S制。同時,繼續利用原有的1臺KS9-100kVA型變壓器,該變壓器中性點不接地,主要提供井下水泵、局扇、照明等的電力供應,井下供電系統采用IT制(即中性點不接地),井下線路選用礦用阻燃電纜沿巷道壁明敷。
+525m礦井采用平硐+斜坡道開拓。其中+545m回風中段采用平硐開拓,+525m中段采用斜坡道開拓;井下巷道采用三心拱形單車道,斷面為3.2~3.4寬×2.3~2.5m;通風行人天井斷面規格為矩形,規格為1.5m寬×2.5m長,并設置鋼質梯子及護欄;井下井巷工程與原有情況一致。人員采用徒步方式經斜坡道到達井下工作面,礦巖采用小型汽車運輸,斜坡道坡度為9%,轉彎半徑≧15m,平巷線路的坡度3‰~5‰,車輛運行速度≤15km/h。
礦山消防及生產用水均來自于原有+545m回風平硐口上方約+550m標高處的消防水池,水池容量200m³;消防水池位置及容量與原有情況一致。再由鍍鋅水管接至井下工作面,消防水池設置能夠滿足井下正常供水及消防供水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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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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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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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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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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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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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李昌魁、鄧暉、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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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鄧暉、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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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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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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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3.16~2020.4.20
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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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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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
該礦成立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較健全,且能在生產過程中貫徹執行。技術資料較為齊全。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到位,相關人員經過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能按要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并做到專款專用。該礦山不存在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各功能區域劃分較為明確,只要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地下爆破震動、爆破沖擊波不會對地表建(構)筑物造成影響。總平面布置符合規定要求。礦山錯動范圍內無需要保護的重要建(構)筑物。礦山開采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該礦井開采技術資料較齊全。礦井、中段具有兩個安全出口。選用的采礦方法、開采順序、井巷支護形式及支護質量、頂板管理、防墜措施符合規定要求,采礦工藝適應礦巖的賦存條件。井巷斷面能滿足行人、運輸、通風和設施、設備的安裝、維修及施工需要。采掘系統安全性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采用抽出式機械通風,主通風機滿足生產需求。礦山通風設施較為完善,布局合理。未發現利用采空區通風現象。礦井供風量能滿足礦井生產需要,礦井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未超過標準規定。礦井的通風管理制度較健全,圖件資料較完善。礦井通風系統符合規定要求。
礦山爆破作業委托福建省福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進行,爆破作業能按爆破說明書進行,未發現違章現象。井下無貫通作業和相鄰平行作業工作面,采場上部地表無住宅區,無其它重要建(構)筑物,爆破振動、爆破沖擊波、個別飛散物不會對人員及地表建(構)筑物構成威脅。爆破安全管理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繪制有《消防、防塵系統圖》,制定有《消防防火管理制度》。礦井防塵、消防并用一套供水系統。井下沒有火區。礦井防塵與防滅火系統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地面安裝二臺變壓器供地面和井下電氣設備用電,符合規范要求。井下電氣設備選型、安裝、保護措施符合要求,井下重要場所有安裝通訊設施,照明設施符合要求。
礦區地表水自然排泄條件好。工業場地可自流排水。井下在+525m中段斜坡道端部(2號臨時水倉)及距離+540m平硐口約80m處(標高+535m,1號臨時水倉,原掘進斜坡道臨時水倉)分別設置一個臨時水倉,各配備有3臺相同型號的水泵,配兩趟排水管路,能夠及時將坑內涌水排出地表。
該礦山按照設計要求井下小型慢速汽車運輸,無提升系統。地面也采用慢速汽車運輸,運輸道路的坡度、寬度、轉彎曲率半徑能滿足運輸要求。該礦山運輸系統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已制定職業危害預防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有毒有害氣體管理制度,能按規定要求為職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鑿巖、裝礦作業時主要采取濕式鑿巖和佩戴防塵口罩等個體防護措施,并對粉塵作業點進行了檢測,粉塵、噪聲未超標。符合規定要求。
礦井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目前已經建設完成,并經驗收合格。目前礦山的“礦井監測監控系統”、“礦井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礦井壓風自救系統”、“礦井供水施救系統”、“井下緊急避險系統”、“礦井通訊聯絡系統”等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已經投入使用。
依據《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辦法》,通過對文件資料的審核、現場檢查、抽樣調查、現場詢問的方式進行評分,并核實評價期間內安全績效,得出評價結果。
按百分制評價得分為64.8分;在評價期間內未發生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該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得分及安全績效均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要求。
大田縣太華鐵礦張地礦山Ⅰ號礦段⑤礦體+525m礦井安全現狀能滿足《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及《福建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方案》的要求,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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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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