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巖礦業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露天開采(第一期)
發布時間: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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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巖礦業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露天開采(第一期)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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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江西新巖礦業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露天開采(第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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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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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巖礦業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以下簡稱:新巖礦業)成立于2017年11月8日,原名為上高縣田心鎮新田采石場,法人代表為易得勝,統一信用代碼為91360923MA36X3RH7R,位于上高縣城區251°方位,直線距離約40.6km,運輸距離約46.9km,行政區劃隸屬于田心鎮新田村管轄。
2014年06月,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該礦山的安全預評價。
2015年1月,湖南藍天勘察設計有限公司完成了該礦山的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工作,提交了《上高縣田心鎮新田采石場建筑石料用灰巖露天開采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該設計通過專家評審并獲得批復。
2015年01月30日,原宜春市安監局頒發了該礦山的設計批復,同年2月,礦山開始建設。上高縣田心鎮新田采石場在實施基建過程中,并未按照設計先開采第一期礦體,而是開采礦區北側的一個獨立山頭,因此,上高縣田心鎮新田采石場委托湖南藍天勘察設計有限公司進行設計變更。
2017年03月,湖南藍天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上高縣田心鎮新田采石場建筑石料用灰巖露天開采初步設計變更及安全設施設計》,該設計通過專家評審并獲得批復。但礦山在排險時將初步設計變更的北區基建臺階(+170~+150m)不慎打掉了,剩余較少,且上山公路未按初步設計變更及安全設施設計的圖紙進行修路至頂。故上高縣田心鎮新田采石場于2017年06月再次委托南藍天勘察設計有限公司進行再次變更。
2017年06月,湖南藍天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上高縣田心鎮新田采石場建筑石料用灰巖露天開采初步設計再次變更及安全設施設計》,該設計通過專家評審并獲得批復。
2017年7月,江西通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編制提交了《上高縣田心鎮新田采石場(第一期)建筑石料用灰巖露天開采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2017年9月,原宜春市安監局頒發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為贛(FM)安許證字[2017]C507號,有效期自2017年9月29日至2020年9月28日。
2019年,因宜萬同城快速通道連接線二經過礦區南側,新巖礦業根據上級要求,將其礦區面積進行縮小,由原來的7個拐點圈定面積0.1257km2,縮減為8個拐點圈定面積0.073km2;礦區開采深度由原來的+279.4m~+80m調整為+167.14m~+91.23m。
2020年8月11日,上高縣自然資源局換發了《采礦許可證》。《采礦許可證》 證號為C3609232009067120032686,有效期自2020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1日。《采礦許可證》核定的生產規模為15萬m3/a,面積為0.073km2,開采深度為+167.14m~+91.2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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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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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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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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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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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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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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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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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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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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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10月11日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建設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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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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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巖礦業有限公司新巖礦業場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
1)開采過程中存在: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觸電、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放炮、火藥爆炸、容器和其它爆炸及其他等11類危險因素。礦山應重點管理:觸電、物體打擊、車輛傷害、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
2)開采過程中存在:粉塵、噪聲、振動等3類危害因素。礦山應重點加強粉塵危害因素防治。
3) 評價項目存在暴雨、寒潮(冰雹和霜凍)、大風、雷電等自然災害因素。礦山對雷電等自然災害應引起重視。
4)該礦山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本報告對安全管理單元、總平面布置單元、采剝單元、開拓運輸單元、爆破單元、防排水單元、防滅火單元等7個評價單元,共97項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無關項10項、不符合項有12項,合格項75項。合格項占檢查項總數的86.2%,對照表4.1 可知,礦山類型為B類,能滿足安全生產活動。
綜上所述,江西新巖礦業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安全生產條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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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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