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新干縣城市天然氣項目城北天然氣場站
發布時間:2020-07-20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新干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新干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新干縣城市天然氣項目城北天然氣場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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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9日。新干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已獲得新干縣管道天然氣特許經營權,負責新干縣天然氣利用工程項目的實施。已在城區北面鹽業大道和安康路交叉路口建設起一座2×60m3LNG臥式儲罐氣化站,2015年10月至12月進行試運行,首批用戶天然氣置換點火通氣。2017年6月由吉安市城鄉規劃建設局頒發燃氣經營許可證(證號:贛201707050001G),企業于近期延續燃氣經營許可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燃氣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42號令修改)的要求,從事城鎮燃氣的企業需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受新干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與其簽訂協議,對其天然氣氣站項目進行安全現狀評價。2020年7月10日,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組成評價組,到新干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城北天然氣場站進行現場勘察,收集資料,并對相關天然氣儲存、經營項目進行了類比調研后,以國家有關的安全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標準為依據,運用安全系統工程中常用的安全評價方法,對該站的安全現狀進行評價。根據《安全評價通則》QA8001-2007編寫此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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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李永輝 |
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劉志強 |
報告審核人: |
李永輝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李永輝、陳 浩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李永輝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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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李永輝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完成時間:2020年7月15日;
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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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根據新干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與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達成的《安全評價協議》為基礎,本安全評價的范圍為氣化站(LNG儲罐60m3×2)站內工程,及其公用工程、輔助設施在生產、貯存過程中所涉及的安全衛生方面的內容。
本報告范圍不涉及天然氣中壓管網、輸送用戶的內容、天然氣低壓管道、調壓系統、調度控制及管理系統(SCADA監視控制及數據采集系統)。
本安全評價主要針對上述建設項目范圍內安全方面的所涉及到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采用定性、定量的評價方法進行分析,針對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和分析提出安全技術對策措施和管理措施,從而得出科學、客觀、公正、公平的評價結論。
二、項目基本情況:
新干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隸屬重慶海特集團的第24家分公司。新干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注冊成立于2013年12月9日,注冊資金2000萬元,公司地址在新干縣自來水公司五樓,新干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法人為馬勝平,新干公司負責人為李滔。已在新干縣城區北面鹽業大道和安康路交叉路口建設起一座120m3LNG天然氣場站,主營業務為城鎮燃氣。該建設項目經發改委批復,同意立項興建。建設工程由江西省煤礦設計院進行設計;由吉安市中韻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進行監理;由揚州市揚子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山東凱達工業氣體設備有限公司共同承建。
本項目2014年4月30日開始土建工程施工,2015年7月31日完成所有工藝設備及管道安裝,新干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初制定了試車方案,開始試生產。項目于2015年12月通過安全設施驗收,2017年6月由吉安市城鄉規劃建設局頒發燃氣經營許可證(證號:贛201707050001G)。
2.2 建設項目內容
該場站已建設的主要裝置:
LNG氣化站包括2個60m³LNG低溫儲罐、2臺300m³/h的儲罐自增壓氣、1臺200m³/h的EAG加熱器、1臺500m³/h的BOG加熱器、1臺300m³/h的卸車增壓器、2臺3000m³/h的空溫氣化器、1臺2000m³/h的電復熱加熱器、一臺2000+500m³/h的LNG調壓計量加臭撬、工藝管道以及儀表控制系統等,供氣規模:2000m³/h,儲氣能力72000m³。
建筑工程主要為:消防水池、輔助房。
按現行國家標準《天然氣》GB17820的一類氣或二類氣的規定。
外部環境
新干縣城北天然氣場站占地總面積11586㎡。該站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要求。
根據新干縣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及城市氣候條件,城北天然氣場站站址選擇在新干縣城區北面工業園區內鹽業大道與安康路交會處。北面為空地;南面為安康路;東面鹽化大道;西面為江西中印醫藥進出口有限公司。
總平面布置
總平面分為生產區、生產輔助區。
總平面分區布置,即分為生產區辦公輔助區。生產區、辦公輔助區依次從北向南布置。生產區由LNG儲罐、調壓撬、加熱器組成。輔助區由輔助用房、消防水池和PE管材管件庫組成。站區四周設2m高的圍墻,儲罐區四周設1m高防護墻。站區占地面積11586m2,總平面布置詳見附圖。
站區共設3個對外出入口,生產區2個,輔助區1個。
根據總圖布置,結合當地的自然條件,對站區不同的區域采用不同的綠化方式,以滿足對環境的要求。
工藝流程
一、LNG供氣工藝
1、工藝流程簡述
LNG采用罐式集裝箱運輸,通過公路車輛運至本站,在卸氣臺通過增壓器對集裝箱增壓,利用壓差將LNG送至低溫LNG儲罐儲存,儲存的溫度為-162℃,壓力為0.4MPa。儲罐內的LNG利用儲罐增壓器增壓到0.5MPa,同樣利用壓差將LNG送至空溫式氣化器。在空溫式氣化器中,液態天然氣與空氣換熱,發生相變,轉化為氣態,并升高溫度。當空溫式氣化器出口天然氣超過5℃時,直接經調壓、計量、加臭后進入中壓輸配管網。冬季當空溫式氣化器出口的天然氣溫度達不到5℃時,通過電熱式加熱器使其溫度達到5℃以上,再經調壓、計量、加臭后進入中壓輸配管網。
罐式集裝箱內的LNG用完后,尚有天然氣的氣體,這部分氣體經BOG加熱器加熱后,進入BOG緩沖罐,再進入管網。
低溫真空粉末絕熱儲罐的日蒸發率一般為0.3%(重量),這部分氣化了氣體如果不及時排出,會使儲罐上部氣相空間的蒸發壓力逐漸升高。為保證儲罐的安全,通過降壓調節閥根據壓力自動排出罐頂的氣體(BOG),這部分BOG氣體經BOG加熱器加熱后,進入BOG緩沖罐,再進入管網。
每個LNG儲罐上都裝有高、低液位報警設施及壓力高報警。在每個LNG儲罐上和每兩端封閉的管段中均設有安全放散閥,以保證儲罐和管道的安全,安全放散的氣體經EAG加熱器加熱后通過放空管放空。
在兩組空溫氣化器的入口處均設有氣動切斷閥,正常工作時兩組空溫氣化器通過氣動切斷閥在控制臺處的定時器進行切換,切換周期為6小時/次。當出口溫度低于0℃時,低溫報警并連鎖切換空溫氣化器。
工藝流程圖如下:
圖2.7.6-1 LNG工藝流程圖
2、液化天然氣氣化工藝
液化天然氣的氣化流程比較簡單,目前國際上采用的氣化方式有幾種,根據熱源的不同,氣化可分為兩大類:
(1) 常溫蒸發-使用自然熱源如:空氣、海水。
(2)加熱蒸發-使用人工熱源如:燃氣、電。
空溫式氣化器使用空氣作為熱源,節約能源,操作費用低廉,但萬安縣的冬季極端最低溫度-5℃,使用空溫式氣化器,冬季結霜,降低傳熱效果,不能滿足生產要求。
水浴式加熱器使用熱水作為熱源,需建燃氣鍋爐房,操作費用較高。
綜合兩者的特性,本工程擬采用空溫式氣化器和電加熱水浴式加熱器相結合的串連方式,既滿足夏季使用自然能源,又滿足冬季空溫式氣化器不能正常工作時使用,以保證供氣不間斷。
空溫式氣化器采用強制通風型,不但可以減少換熱面積,還可以加快除霜、除霧的時間。
3、工藝參數
(1)供氣規模:工業園區合建站10000Nm3/h。
(2)設計壓力
LNG儲罐系統: 工作壓力:0.5MPa,設計壓力:0.8MPa;
LNG氣化器系統:工作壓力:0.5MPa,設計壓力:0.8MPa;
管道系統: 工作壓力:0.5MPa,設計壓力:1.6MPa。
(3)設計溫度
液化天然氣系統:-196℃
天然氣系統: -20℃-50℃
氮氣系統: 常溫
評價結論
1、該項目選址符合規范要求,總體布局合理,功能分區明確,站區與周邊的安全距離符合規范要求。站內平面布置中各建筑物及設備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人員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安全要求。周邊環境較好,企業對周邊環境基本不會造成重大影響,周邊環境也不會對企業造成影響。
2、該項目的主要生產設備均為正規廠家生產的產品;涉及的壓力容器均由具有資質的單位設計、制造,并經制造單位屬地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或出廠檢驗合格。
3、該建設項目在總平面布置和建筑物設計中,從構造設計、安全間距、消防通道等方面綜合考慮了防火、防爆及消防要求。
4、城北天然氣場站配備了干粉滅火器,設置了消防水池、室外消防栓、有備用消防水泵、備用發電機組,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并保證停電情況下的消防用電。取得了工程竣工后的公安消防部門的消防驗收通過意見。
5、該建設項目工藝、設備除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管道和設備選材合理以外,設置了液位、壓力、溫度等自控儀表,并進行了定期檢測,保證了工藝系統的安全性。
6、設備和建筑物的防雷、防靜電、接地等保護設施基本符合要求。并取得防雷設施檢測合格報告。
新干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新干縣城市天然氣項目城北天然氣場站安全條件符合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可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安全現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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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7月20日 |
現場影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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