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志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發布時間:2023-07-10
| 上高縣志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名稱: | 上高縣志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簡介: | ||
上高縣志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現有營業執照由上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3月23日頒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923550852961J),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翰堂鎮,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范圍:建筑石料用灰巖露天開采。 上高縣志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位于上高縣城南西方向、直距約12km處的翰堂鎮有源村境內,隸屬上高縣翰堂鎮管轄。 2023年6月16日上高縣自然資源局換發了采礦許可證(證號:C3609232009097120038487),礦山性質為私營獨資企業,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灰巖,生產規模為20萬m3/a,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為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6日。2020年9月11日宜春市應急管理局頒發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贛)FM安許證字[2005]C069號),有效期為2020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0日。 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江西省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上高縣志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對露天礦山開展安全現狀評價工作。接受委托后,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組織評價項目組于2023年4月、5月進行現場調研,收集設計、現狀圖紙與安全管理等資料,并對礦山生產工藝、周邊環境、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分析,識別評價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依據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運用系統的安全評價方法,對項目進行評價,編制了《上高縣志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在安全評價過程中得到了上高縣志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一并致謝。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紀鵬 |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紀鵬 |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伯揚、許玉才、方忠業、蘇睿劫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紀鵬、許玉才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3年3月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 | |
評價報告: | ||
礦山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 1)開采過程中存在: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觸電、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放炮、火藥爆炸以及其他等10類危險因素。礦山應重點防止坍塌和放炮危險。 2)開采過程中存在:粉塵、噪聲、振動等3類危害因素。礦山應重點加強粉塵危害因素防治。 3) 評價項目存在暴雨、寒潮(冰雹和霜凍)、高溫、大風、雷電等自然災害因素。礦山對雷電等自然災害應引起重視。 4)本項目生產場所不屬于重大危險源申報的范圍。 上高縣志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相關證照合法有效,主要生產系統和輔助生產系統安全設施可靠及安全管理規范。本報告對安全管理單元、總平面布置單元、采剝單元、開拓運輸單元、爆破單元、電氣單元、防排水單元、防滅火單元、重大隱患判定等9個評價單元共163項內容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無關項19項,不符合項有16項,合格項128項,合格項占檢查項總數的88.8%,根據表4-1可知,礦山安全生產條件能滿足安全生產活動。 綜上所述,上高縣志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安全生產條件能滿足安全生產活動,總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要求。 | ||
提交時間: | 2023年7月10日 |
王紀鵬 企業代表 許玉才
0、上高縣志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終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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