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興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制氧站
發布時間:2024-08-23
| 江西興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制氧站安全現狀評價 | ||
公司名稱: | 江西興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簡介: | |||
江西興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23日,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饒市橫峰縣經濟開發區。法定代表人:金文榮,注冊資本:壹億元整,經營許可范圍為許可項目:硫酸(儲存經營、僅限銷售于工業上使用)一般項目:固體廢物治理,生產性廢舊金屬回收,再生資源回收(除生產性廢舊金屬),常用有色金屬冶煉,貴金屬冶煉,選礦,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資源循環利用服務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江西興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制氧站主要為江西興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10萬噸/年含銅二次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提供氧氣的供應,液氧、液氮、液氬送到后備儲槽系統,以供裝置停車、檢修時緊急汽化外送,以確保興南環保順利生產。再將富余的液體產品:液氧、液氮、液氬外售。 該制氧站產品中氧[壓縮的/液化的]、氮[壓縮的/液化的]、氬[壓縮的/液化的]屬于危險化學品,其中,氧[液化的/壓縮的]的最大存在量構成危險化學品四級重大危險源。該制氧站未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未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低溫凍傷、中毒和窒息、觸電、機械傷害等。 根據《關于造紙等工貿企業配套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監管有關問題的復函》(安監總廳管四〔2013〕180號)和《關于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復函》(安監總廳管四函〔2014〕43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要求,該制氧站液氧、液氮、液氬涉及外售,需辦理經營許可證。2022年7月18日,取得上饒市應急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編號:贛饒應經許字[2022]0718092號),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8日。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0號),江西興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應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2021年10月13日,取得橫峰縣應急管理局備案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備案登記表》(備案編號:BA贛361125[2021]010),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0日。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03]第344號,經[2011]第591號、[2013]第645號修改)的要求,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委托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鄭強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羅沙浪、鄭強、王波、王冠、檀廷斌、王海波、周紅波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謝寒梅、羅沙浪、鄭強、王波、王冠、檀廷斌、王海波、周紅波 | ||
技術專家: | 秦賦江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鄭強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4.06;勘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收集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的有關資料。 | ||
評價報告: | |||
通過對江西興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制氧站進行現場檢查、審閱相關技術資料,評價項目組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運用安全檢查表等評價方法進行分析評價,主要評價結論如下: 1、根據國家及省發改、工業信息化等部門規章,所有工藝及設備未涉及《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所規定的工藝、設備及產品,該站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產業政策與布局的要求。 2、該制氧站的布置符合《氧氣站設計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3、該公司設有安全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制定了各級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了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裝備;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其它從業人員基本做到了經各級主管部門或專業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狀況較好。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4、該制氧站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氧[壓縮的/液化的]、氮[壓縮的/液化的]、氬[壓縮的/液化的],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學品;不涉及高度物品;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該制氧站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該制氧站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氧[壓縮的/液化的]構成危險化學品四級重大危險源。 5、該站可能發生的事故為火災、爆炸、中毒與窒息、觸電等,危險性最大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低溫傷害。儲罐、輸送管道、閥門等應作為重點防范部位。相關安全檢查制度和設備管理制度的落實非常重要。 6、通過綜合檢查,該站未發現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 江西興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制氧站安全現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的安全要求。 在后續的生產過程中,該站應不斷的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應繼續完善、落實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及管理制度,認真按本報告所列的安全檢查表、法律法規、標準等檢查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不斷改進該站的安全管理水平,持續滿足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法律法規的要求,切實保障安全生產。 本評價報告只對江西興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制氧站目前的安全生產現狀做出安全評價結論,該站若有以下四種情況之一的: (1) 工藝場所改建、擴建、遷移; (2) 新建儲存場所; (3) 擴大生產經營范圍; (4) 周圍環境發生變化。 仍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重新進行安全評價、向主管部門申請審批。 現場照片
右一:鄭強,左一:謝寒梅 | |||
提交時間: | 2024.8.23 |
0275(已排)(終稿)江西興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制氧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郭明明2024.8.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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