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有機氯化工產品及其配套項目(動力車間)
發布時間:2016-09-21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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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有機氯化工產品及其配套項目(動力車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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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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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由理文(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投資的獨資公司。位于江西省瑞昌市縣碼頭工業城,占地面積1600畝,法人代表衛少琦,注冊資本22418萬元美元。
2011年9月30日,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贛發改外資字[2011]2190號《關于理文(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新建有機氯化工產品及其配套項目核準的批復》進行項目立項,建設年產30萬噸聚氯乙烯(PVC)工程及配套設施。包括聚氯乙烯生產裝置、氯乙烯生產裝置及二氯乙烷生產裝置等主體工程;新建一套4500Nm3/h的空分裝置,一套8000Nm3/h的儀表空氣裝置,新建自備熱電站及35kV變電站、脫鹽水站、給排水系統等輔助和公用工程。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設立安全評價,2011年8月29日通過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贛安監危化項目審字[2011]693號)。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因市場等各種原因未進行有機氯化工產品(包括聚氯乙烯生產裝置、氯乙烯生產裝置及二氯乙烷生產裝置等主體工程及4500Nm3/h的空分裝置等)建設,只建設了自備熱電站及35kV變電站等(現有動力車間),以供節能電解槽離子膜燒堿項目、甲烷氯化物,氟化氫及有機氟產品項目等的蒸汽和電源。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自備熱電站分二期建設,一期新建兩臺350t/h 循環流化床鍋爐及一臺75MW 單抽冷凝式汽輪發電機組,配套建設煤儲存及輸送,點火油儲存及輸送,石灰石爐內脫硫系統,除灰排渣系統,化學水處理,循環水,消防水,壓縮空氣,電氣系統,煙氣脫硫脫硝系統及熱工控制系統等。二期新增一臺350t/h 循環流化床鍋爐及一臺 105MW單抽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及相應的配套設施。
該項目由四川省電力設計院設計,江蘇華能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江蘇毓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單位施工,鍋爐供貨單位一期為濟南鍋爐集團有限公司,二期為太原鍋爐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南京華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該項目一期于2011年12月開始建設,2013年6月建成投運,二期于2013年9月開始建設,2016年1月建成投產(鍋爐于2015年6月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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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陳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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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陳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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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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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陳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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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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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陳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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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陳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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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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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阿新林、戴磷、周紅波、譚志洪、徐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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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5.8.20主要任務:安全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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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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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基本概況:
項目名稱: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有機氯化工產品及其配套項目(動力車間)
項目規模:新建3臺350t/h循環流化床煤鍋爐,1臺75MW單抽冷凝式汽輪發電機組,1臺105MW單抽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
項目地址: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廠區內
項目性質:新建項目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法人獨資)
投資主體: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衛少琦
占地面積:13.72hm2
投資總額:68000萬元人民幣
安全設施投入:1200萬元人民幣
設計單位:
四川省電力設計院;工程設計資質:電力行業甲級;證書編號:A151012395。
工程施工單位:
1、江蘇華能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火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證書編號:A1124032048102-10/9。
2、江蘇毓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證書編號:A2124032048101-4/2。
3、通州建總集團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
工程監理單位:
南京華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監理甲級、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等,證書編號:E132014346-4/1。
開始建設時間:2011年12月(一期),2013年9月(二期)
投運時間:2013年6月(一期),2016年1月(二期全部投運)。
一)項目組成
1、主體裝置
1)3臺350t/h(9.8MPa,540℃)循環流化床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煙、風、除塵及排渣設備,煙氣脫硫脫硝裝置;
2)1臺75MW (C75-8.83/0.98)汽輪機組,配QFa-75-2型發電機;1臺105MW (SST-800/EHNK90/5.0,進口)汽輪機組,配進口西門子發電機;汽輪發電機附屬設施;減溫減壓系統;供熱系統;給水除氧系統;
3)發配電系統;10/35kV升壓變壓器、35/10kV降壓變壓器及廠用變系統,備用柴油發電機系統。
2、燃料裝卸、儲存、輸送系統。
3、點火油系統。
4、石灰石儲存及輸送系統。
5、灰渣儲存及輸送系統。
6、配套裝置
1)循環水裝置;
2)化學水處理裝置;
3)消防水裝置;
4)空壓站。
二)廠址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項目選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碼頭工業城鎮南路。東面為南北向的理文路,理文路東側為理文造紙公司(同屬理文國際投資),理文造紙公司的南側隔鎮南路為華中國際木材產業園,東南約800m外為赤湖;南面為工業城區東西方向主干道——鎮南路,鎮南路的南側為新建的220kV變配電站;西面為工業城區南北向的園區大道經六路,隔六經道的西側為新洋豐化肥有限公司(復混肥企業)、紅木大市場,西南側移民新村(距圍墻800m);廠區北側圍墻外為東西向寬40m的濱江大道、長江大堤和長江,以及理文公用碼頭。
該項目地處理文化工用地的東北側,東面為南北向的理文路,理文路東側為理文造紙公司(同屬理文國際投資);北側為濱江大道、長江大堤和長江,以及理文公用碼頭;西側為空地;南側為甲烷氯化物裝置區,距離超過50m;再南側為離子膜燒堿裝置區及氟化氫及有機氟裝置區、辦公區域,最南側是工業城主干道鎮南路。
1、總平面布置
該項目位于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廠區的東北側,北側為廠區圍墻,圍墻外為濱江大道、理文公用碼頭;東側為圍墻、圍墻外為理文路及理文 造紙公司;南側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的化工裝置,邊緣之間距離大于50m;西側為理文公司的預留用地。該項目共占地13.72hm2。
該項目為三個功能區, 從北到南依次為:燃料堆放及輸煤系統區、爐機主裝置區、配套公用、輔助工程區。
1)燃料堆放及輸煤系統區:包括干煤棚、轉運站、碎煤機室、輸煤控制室等設施。該區位于爐機主裝置區的北側,距離鍋爐主廠房超過50m。
2個干煤棚布置在最北側,輸煤控制室布置在干煤棚的南側。
輸煤系統包括5個轉運站、碎煤機室、除鐵間及輸煤棧橋,用于連接干煤場和爐機主裝置區。
2)爐機主裝置區:包括變配電裝置、主廠房(含汽機間、除氧間、煤倉間、鍋爐間)、布袋除塵器、引風機、煙囪、脫硫脫硝系統、灰庫、渣庫石膏庫、點火油系統、柴油發電機系統等。位于該項目的中部,主廠房從南到北依次布置汽機間、除氧間、煤倉間、鍋爐場。
3臺鍋爐從東到西依次布置,每臺鍋爐從南向北依次布置貯渣倉、布袋除塵器、引風機,煙囪,脫硫塔、貯灰倉等,在除塵器的東側布置石灰石庫,在鍋爐的東北側布置點火油罐區及泵房。在點火油罐區的東側和西側分別布置柴油發電機房。
主變、屋內變配電裝置室等位于爐、機的南側。
3)配套公用、輔助工程區:包括循環水、化學水處理、消防水、綜合辦公樓、空壓站、綜合辦公樓等,該區域布置在爐機主裝置區的南側。綜合辦公樓位于該區域的中部,其西側為循環水系統,東側為化學水處理系統,在其南側為消防水罐及綜合泵房,綜合泵房的西側為空壓站。
2、主裝置布置
主廠房采用三列式布置:順列為汽機房、除氧煤倉間、鍋爐房;爐后布置布袋除塵器、引風機、煙囪、爐后脫硫等。
從主廠房A列柱中心線至煙囪中心距離為142.0m,汽機運轉層與鍋爐運轉層的標高為8m。
汽輪發電機組縱向布置,汽輪機機頭朝向擴建端,由汽輪機頭向發電機看,汽機的加熱器左側布置,機組的主油箱布置在汽機機頭前的加熱器平臺4.5m層。汽輪機頭部與擴建端墻之間的零米地面設置檢修場。
汽機房AB排柱柱距為24m。汽機房和除氧煤倉間采用等柱距,柱距為9m。機組所配置5臺給水泵組,縱向布置在汽機房0m地面靠近B列側。
汽機房配置有1臺80/10t和1臺90/10t電動橋式起重機。
除氧煤倉間框架為雙框架結構,跨距為BC中心距9m,CD中心距8m。
1)0.00m層為電氣廠用配電室;
2)4.00m層為為管道夾層;
3)8.00m層為運轉層,機爐電集控室設在一期的擴建端處,動力設備間及電氣電子儀表間布置于8~10柱之間,層高到12.5m。運行交接班室、生產辦公室、化學儀表屏間和汽水取樣間均在爐側固定端8.0m;
4)16.50m層為除氧煤倉層,高壓除氧器、補水加熱器、連續排污擴容器位于BC框架內,鍋爐計量給煤機位于CD框架內。
5)BC框架頂部為30.00m;
6)CD框架30.00m層為鍋爐燃料輸送層,頂標高為36.80m。
鍋爐運轉層以下為全封閉,內置:一次風機6臺、二次風機4臺、高壓流化風機10臺、冷渣器7臺、輸渣機3臺。
鍋爐運轉層以上為露天布置。在給煤機平臺的兩側設置了鍋爐與除氧煤倉間的聯絡步道,方便人員通行。
爐后布置布袋除塵器和引風機。引風機置于引風機棚架內。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 主要危險、有害物質
該項目涉及物料有:
煤、輕柴油、石灰石粉、尿素、鹽酸、氫氧化鈉、氨、磷酸三鈉、R22(制冷劑)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包括氨、柴油、鹽酸、氫氧化鈉、R22等。
2、重大危險源辨識
該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火災、爆炸、物理爆炸(容器破裂)、中毒與窒息、化學灼傷、熱灼傷(凍傷)、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淹溺等危險因素;存在粉塵、毒物、噪聲、高溫及熱輻射、工頻電場等有害因素。
三、評價單元劃分
評價單元劃分表
四、存在的問題及應采取的對策措施
一)安全技術對策措施
1、氨加藥間氨鋼瓶應固定放置,距裝置不小于5m,與裝置連接應使用氨專用的金屬壓力管,氨鋼瓶應設置稱重或出口設置氨用壓力表,保證氨鋼瓶內的壓力不低于0.05MPa。
2、氨加藥間應設置防爆型排風機,設置氨泄漏檢測報警儀并與排風機聯鎖。氨加藥間電氣設備應防爆。在其進口處設置噴淋洗眼器。配備2套正壓式自給式全面罩防毒面具。主控制室應配備2套正壓式自給式全面罩防毒面具。
3、蓄電池室、點火油泵房的電氣設施應防爆。
4、化水崗位酸、堿罐應設置防泄漏圍堰并進行防滲處理。
5、化水處理室外鋼質罐、設備應進行防雷接地。
6、根據設備情況核實壓力容器清單,取得使用登記證。
7、尿素脫硝間與道路的距離不足5m,應采取措施防止車輛對廠房的損壞。
8、管道標識應按GB7231-2003的要求完善;安全警示標志按DL/T1123-2009的要求配置。
9、應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防靜電檢測。
二)安全生產管理對策措施
1、應按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進行安全標準化工作。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如泄漏管理責任制等。
3、安全閥、壓力表等按要求定期進行校驗。
三)建議采取的對策措施
1、建議室外升、降壓變壓器配置水噴霧系統。
2、制定管理制度,禁止在柴油泵房采用塑料桶從油罐內卸油到廠內機動車輛。
3、加強設備的運行管理,防止泄漏,使崗位的塵毒不超標。
五、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有機氯化工產品及其配套項目(動力車間)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物理爆炸。中毒、化學灼傷、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起重傷害、車輛傷害、熱灼傷(凍傷)、淹溺及粉塵、噪聲與振動、高溫及熱輻射、工頻電場等。
2、動力車間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根據重大事故后果評價,除氧器超壓爆炸事故的危害半徑為82.9m。
4、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該項目不存在劇毒品。
5、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鹽酸為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6、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不存在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
7、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氨為重點監管的化學品。
8、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無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9、《關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該項目不存在危險工藝。
二)符合性評價結果
1、根據《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和《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2008、《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2006等,選址、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等滿足安全條件。
2、該項目不屬于國家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3、該項目公用、輔助裝置可靠,可滿足該項目正常運行及事故狀態的需要。
4、該項目設立安全預評價和設計文件提出的安全設施和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實。
5、該項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具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相應資質,建筑質量監督、特種設備監督檢驗、防雷檢測等均具有相應的資質。
6、該項目按照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進行了立項備案,安全審批等。
7、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形成了三級安全管理網絡。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了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工藝技術規程。編制了事故應急預案,配備了事故應急設施、器材,人員經過相應的培訓。
三)評價結論:
該項目安全預評價和基礎設計提出和采取的安全設施、措施得到落實,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
四)評價建議
1、該項目按7.2.3節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對策措施,提高該項目消除和控制各類風險的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期穩定。
2、該項目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的完善和更新,根據在試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完善安全設施,提高本質安全度。
3、加強對已采用的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對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對安全附件、聯鎖裝置、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定期校驗或標定,確保安全設施完好、有效。
4、按國家相關要求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并專款專用。
5、裝置應按企業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進行安全標準化工作。
6、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對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加強該項目的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及評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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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