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銘日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上饒黃金埠油庫建設項目
發布時間:2019-11-25
|
安全驗收評價 |
||
項目名稱: |
江西銘日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上饒黃金埠油庫建設項目 |
||
簡介: |
|
||
江西銘日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饒市余干縣新城區,成立于2000年1月。公司在余干縣工業園區黃金端口電力特色基地投資新建上饒黃金埠油庫建設項目,主要經營和儲存0#(-10#、+5#)柴油、98#汽油、92#汽油、95#汽油。該油庫儲罐為立式油罐,庫容為6×104m3,其中柴油庫容3.5×104m3(7座50003固定頂儲罐),汽油庫容2.5×104m3(5座5000m3內浮頂儲罐),柴油儲罐容量折半計算,折算總庫容為4.25×104m3,屬二級油庫。年周轉量為40×104t,年平均周轉次數為10次。
經上饒市發改委備案,江西省商務廳批準,于2017年6月26日取得原上饒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馬程 |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黎余平 |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馬程、黎余平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馬程 |
||
技術專家: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馬程、黎余平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完成時間:2019.11.15;
主要任務:安全驗收評價 |
||
評價報告: |
|
||
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江西銘日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上饒黃金埠油庫建設項目
項目性質:新建
項目規模:庫容6×104m3,其中柴油庫容3.5×104m3(7座5000m3固定頂儲罐),汽油庫容2.5×104m3(5座5000m3內浮頂儲罐),柴油儲罐容量折半計算,折算總庫容為4.25×104m3,屬二級油庫。年周轉量為40×104t,年平均周轉次數為10次。
建設地址:余干縣工業園區黃金端口電力特色基地
企業名稱:江西銘日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葉日民
項目總投資:3998.81萬元人民幣
建設單位:江西銘日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預評價報告編制單位: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評價甲級,APJ-(國)-148)
設計單位:山東潤昌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化工工程)專業甲級)
油罐安裝施工單位:江西省群力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管道工程專業承保叁級)
管道安裝:江西雄基鋼構建材有限公司(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
消防施工單位:四川燦雄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壹級)
儀表安裝單位:上海一諾自動化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專業三級)
工程監理單位: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化工石油工程監理甲級)
評價結論:
一、項目危險、危害性評價匯總
對江西銘日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上饒黃金埠油庫建設項目的危險、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本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與爆炸、電氣傷害、高處墜落、機械傷害、車輛傷害、淹溺、有毒物質、噪聲危害、高低溫等。
企業應重點關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
2、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汽油、柴油,其中汽油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
3、重大危險源及危險工藝辨識結果
(1)該項目儲罐組一構成危險化學品二級重大危險源,儲罐組二構成危險化學品一級重大危險源。
(2)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
二、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根據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本項目各單元危險性為“一般危險”或“稍有危險”,相對比較安全。在全面完善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條件下,可以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
2、危險度分析顯示儲罐區在高危險范圍,由于項目設緊急切斷系統,采用密封操作、液位報警、可燃氣體泄漏報警等措施,危險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3、根據根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5號,該項目經營危險化學品經營前置條件符合安全要求。
4、通過綜合定性評價分析,項目廠址及總平面布置、廠房布置和工藝及設備、廠內交通道路、建(構)筑物、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等規范的要求,對周邊環境的防護距離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等規范相關的要求及衛生防護距離,該范圍內無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等八類區域。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5、項目依照法規要求進行了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并取得了監管部門的許可,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符合《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5號(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改)等相關法規規定。
6、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汽油的安全設施、措施符合安全生產經營要求。
7、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0號(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改)等規范的要求進行檢查,項目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的安全技術、監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發生及擴大,屬可接受范圍。
三、評價結論
江西銘日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上饒黃金埠油庫建設項目整改合格后,符合設計要求,具備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和要求的安全驗收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19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