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區盛源高嶺土礦露天開采改建項目
發布時間: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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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區盛源高嶺土礦露天開采改建項目安全驗收設施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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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宜春市袁州區盛源高嶺土礦露天開采改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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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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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區盛源高嶺土礦成立于2010年4月7日,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慈化鎮石嶺村,公司類型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為譚慈友。經營范圍為:高嶺土開采、銷售。
宜春市袁州區盛源高嶺土礦于2016年5月5日取得由原宜春市國土資源局頒發的采礦許可證,證號:C3609002009067130025385,有效期限為2016年5月5日至2021年9月5日,開采礦種為高嶺土,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生產規模為2萬噸/年,礦區面積為0.0899平方公里,開采深度由+290m至+190m標高。
宜春市袁州區盛源高嶺土礦于2016年8月委托湖南藍天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宜春市袁州區盛源高嶺土礦露天開采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后于2017年11月2日取得原宜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贛)FM安許證字[2017]C508號,有效期為2017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2日。
因礦山在生產過程中未嚴格按照原設計要求進行建設,導致現場邊坡布置與設計嚴重不符,現有臺階邊坡已無法按原設計要求進行整改,根據宜應急字〔2019〕139號文件:“對現場與安全設施設計嚴重不符,無法通過整改符合安全設施設計要求的企業,一律重新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的要求,因此,企業委托陜西宇泰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宜春市袁州區盛源高嶺土礦露天開采改建項目初步設計》及《宜春市袁州區盛源高嶺土礦露天開采改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設計》通過了宜春市應急管理局的審查,并于2020年11月13日下達了《關于宜春市袁州區盛源高嶺土礦露天開采改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宜市應急非煤項目設審字【2020】60號)。
宜春市袁州區盛源高嶺土礦于2020年11月14日起,按改建設計進行施工建設,礦山于2020年12月完成了各生產及輔助系統的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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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黎財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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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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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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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黎財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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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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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伯揚、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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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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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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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黎財榮、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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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12月26日現場查看收集將被,2021年1月完成評價報告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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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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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員;建設項目遵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其“三同時”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礦山電源、供配電系統以及排土場的場址與《安全設施設計》內容相符。綜上所述,該礦山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否決項。
評價報告對“三同時”程序、礦山露天采場、采場防排水系統、礦巖運輸系統、供配電、總平面布置、排土場、通信系統、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安全管理以及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等12個方面的84項內容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否決項8項,全部符合要求;其他項76項,20項缺項、不符合項有1項,占檢查項總數的1.79%<5%,符合《原國家安監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規定的“不符合”項少于檢查項總數5%的要求。
結論:宜春市袁州區盛源高嶺土礦露天開采改建項目的安全設施符合《安全設施設計》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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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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