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縣五云鎮南田金建采石場露天開采擴建項目一期工程
發布時間:2020-10-14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贛縣五云鎮南田金建采石場露天開采擴建項目一期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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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縣五云鎮南田金建采石場為一開采多年露天礦山,主要產品建筑用石料,礦區位于贛州市區北西約35公里,行政區劃為贛縣區五云鎮行政管轄。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4°52′05″;北緯26°01′50″。礦區面積0.4161km2。礦區南與105國道相鄰,交通較為方便。
為延長礦山服務年限,2020年1月礦山委托江西省地礦資源勘查開發有限公司編制了《贛縣五云鎮南田村劉坑礦區建筑石料用砂巖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 贛縣五云鎮南田金建采石場因礦區范圍擴大和生產規模提高的原因需進行擴建,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
設計采用山坡+凹陷型露天、自上而下的開采方式進行開采。
礦山生產規模為60萬立方米/年,服務年限為10.4年。
根據設計基建工程安排,一期工程基建臺階位置設置在礦山采場+245m、+230m標高處。基建工程量主要包括剝離、開拓運輸公路及防排水等工程。
礦山于2020年9月底基本完成了本礦的基建工程量,形成+245m、+230m臺階及生產輔助系統的建設工程。同月,礦山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照設計要求及《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進行基建工程驗收。經過驗收現有的生產及生產輔助系統能夠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目前礦山已基本完成了開拓、運輸、供電等生產和輔助生產系統安全設施的建設工程,達到了礦山進行安全驗收評價的基本條件。
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贛縣五云鎮南田金建采石場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對贛縣五云鎮南田金建采石場露天開采擴建項目一期工程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我中心評價專家組于2020年9月20日,9月30日對該礦進行了現場勘察,收集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礦山設計資料、安全技術與管理資料和礦山現狀資料,針對礦山生產運行過程中安全設施實際情況和管理狀況進行調查分析,對其安全設施建設情況作出客觀的評價,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在此基礎上編制本驗收評價報告,作為該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技術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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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李永輝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李永輝 |
報告審核人: |
鄧飛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李永輝、陳 浩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李永輝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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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李永輝、陳浩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完成時間:2020年10月14日;
主要任務: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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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本次安全驗收評價對象:贛縣五云鎮南田金建采石場露天開采擴建項目一期工程。
安全驗收評價范圍:根據湖南聯盛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贛縣五云鎮南田金建采石場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初步設計說明書及安全設施設計》所包含的安全設施設計內容,本次安全驗收評價范圍為贛縣五云鎮南田金建采石場一期工程設計范圍(見表4-1)內基建工程+245m臺階、+230m臺階的生產系統、輔助系統所包含的基本安全設施和專用安全設施。
本評價報告不包括礦山礦石工業場地設施和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
二、評價結論
該建設項目自進行礦山基建建設、施工、試生產運行以來,能夠按照露天礦山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要求開展各項工作,對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問題,安全技術問題進行了整改,符合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已建項目的安全設施總體運行有效、技術措施得當;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健全,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能在生產過程中得到有效遵守和實施,試生產運行以來,安全設施運行正常,對照《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查找、贛縣五云鎮南田金建采石場露天開采擴建項目一期工程竣工驗收項目中,否決項的檢查結論均為“符合”,且驗收檢查項總數75小項,其中“符合”的小項為73項,“不符合”的小項為2項,驗收檢查項中結論為“不符合”項等于3%,小于5.0%。
綜上所述,贛縣五云鎮南田金建采石場露天開采擴建項目一期工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符合《贛縣五云鎮南田金建采石場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規定要求,具備安全設施驗收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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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10月14日 |
現場影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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