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區總體排水項目
發布時間: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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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區總體排水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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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銀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區總體排水項目安全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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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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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銅業集團銀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銀山礦業)位于江西省德興市銀城鎮,為1958年建設的國有老礦山,經過近60年的開發建設,已發展成為一家露坑聯合開采的采選綜合型礦山企業。
銀山礦業以露天開采方式開采九區銅金礦,設計開采規模5000t/d,上部封閉圈標高為+72m,目前開采至-72m臺階,凹陷露天采場。坑采開采鉛鋅礦,采用豎井開拓方式,開拓有+50m、-5m、-60m、-105m、-150m、-195m、-240m、-285m、-330m等9個中段,-195m及以上中段已開采結束,現生產中段為-240m、-285m、-330m。
因露天開采揭露了部分坑采的巷道,隨著露天采場的擴幫向下延伸,揭露坑采巷道(西區、銀山區-60m中段穿脈巷、采場),導致露天采場與坑內開采局部或部分貫通,洪水期極易形成地表降雨匯水通過露天采場進入井下采空區,形成洪水倒灌造成洪澇災害。2011年6月15日~19日、2015年6月3日發生2次洪水倒灌造成局部淹井事故,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為進一步完善銀山礦區露天及井下采區排水系統,保障礦井排水能力,提升露天及井下開采系統的防洪、抗災能力。銀山礦業委托中國恩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銅業集團銀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區總體排水初步設計書》,又稱為一期排水設計。 2015年9月在一期排水設計的基礎上提交了《江西銅業集團銀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區總體排水初步設計書》及《江西銅業集團銀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區總體排水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又稱為二期排水設計。二期排水設計的核心內容完善井下排水系統,即在-60m中段、-240m中段新建排水設施,建成后+50m、-5m、-150m中段原有泵站棄用,-60m、-240m、-330m中段原有泵站、水倉延用。《安全設施設計》涵蓋了2012年設計內容。原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贛安監非煤項目設審〔2015〕42號進行批復。
礦山經多年建設和地表、露天采場和井下排水系統完善,2018年3月工程基本完成,坑內排水系統投入運行。經過近五個月的試運行,各項工程和設備運行正常、可靠,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銀山礦業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稱“贛安中心”)對“銀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區總體排水項目”進行驗收評價。
依照《安全驗收評價導則》要求,“贛安中心”組成評價組,評價人員多次到現場了解項目情況,收集了評價項目有關設計資料及生產管理等其他資料,經過認真細致的資料審核;再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基礎上,提出整改意見;業主按要求整改合格后,評價組成員再次到現場復查;并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安全驗收評價導則》等有關規定的內容、格式編制了《江西銅業集團銀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區總體排水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為了保證評價報告質量,報告形成初稿后,組織人員對評價報告進行了內部審核,經由技術負責人、過程控制負責人審核,形成了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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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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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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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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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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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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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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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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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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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伍建生、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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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19年10月23-24日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建設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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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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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銅業集團銀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區總體排水項目驗收評價安全設施106項,其中,否決項13項,均符合要求,一般項93項,不符合項2項,不符合項占驗收檢查項總數約為2.2%,小于5%。
參照《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49號)的安全設施驗收條件判定標準,符合驗收條件。
安全驗收評價綜合結論: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銀山礦業有限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區總體排水系統項目符合安全設施驗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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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