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及危險有害因素 1)依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危險化學品目錄》和《危險貨物品名表》,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甲酸、亞磷酸、次亞磷酸(次磷酸)、磷酸、硼酸、鄰苯二甲酸酐、氫氧化鉀、甲醇、液氨、碳酸二甲酯、異丙醇、氮氣(壓縮的)、氫氧化鈉等。 2)該項目使用的原材料中不涉及監控化學品、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項目γ-丁內酯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項目液氨屬于高毒物品;項目甲醇、液氨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3)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通過對該項目可研及企業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甲醇、液氨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4)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 安監總管三[2013]3號),通過對該項目可研及企業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 5)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的定義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11)(40號令)得出結論如下:該項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7)該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灼燙、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淹溺、車輛傷害、毒物、粉塵、高溫、噪聲與振動。其中,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為主要危險因素,高溫、毒物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2.項目所在地的安全條件和與周邊的安全防護距離 1)江西新富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電容器化學品、5000噸鋰離子電解液生產線項目選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鹽化工業城,屬于化工園區。 江西新富凱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取得新干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年產5000噸電容器化學品、5000噸鋰離子電解液生產線項目建設備案的通知》備案號:干發改備字【2019】53號。 2)根據《關于公布全省化工園區名單(第一批)的通知》贛工信石化字[2021]92號,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鹽化工業城為化工園區。 3)該項目與周邊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周邊河流等八類場所的距離符合安全間距的要求。 4)該項目距離最近的企業主要建構筑物間的防火間距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建筑防火設計規范》的要求。 5)該項目投產后在正常生產情況下,對其周邊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的生活基本沒有影響。在發生事故的情況下對周邊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的生活存在影響。 6)在正常生產情況下,該項目周邊生產、經營單位及居民對該項目的生產、經營活動沒有影響。 7)該項目所在地自然條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壞力極大的自然災害)的變化對該項目投產后的正常生產沒有影響。 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采納情況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設施水平 該項目在各專業設計有比較完善的安全設施,采納了該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有關安全措施建議及要求;在建設過程中采納了《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安全設施設計變更》中的安全措施建議及要求,針對性的采取了相應的預防措施,因而該項目安全設施達到了國內先進水平。 4.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中表現出來的技術、工藝和裝置、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技術、工藝安全可靠性 江西新富凱科技有限公司技術依托原江蘇省海門市富凱電子科技有限責任的現有技術,其中普通電解液為配方產品,不涉及化學反應,主要采用乙二醇、癸二酸銨、己二酸銨、對硝基苯甲酸、磷酸二氫銨、硼酸、甘露醇、五硼酸銨等進行混配,項目所采用的生產工藝成熟,安全性較好。 電容器化學品按照生產類型可以分為4大類,分別為合成、提純、混合和經銷類,經銷類產品在車間中進行簡單的分包之后包裝外賣,普通電解液工藝流程為根據客戶需要,將生產的電容器化學品,配制成電容器電解液。電容器化學品工藝路線成熟,安全性好。 2)裝置、設備設施安全可靠性分析結果 (1)該項目主要裝置設備大部分均選用國內知名品牌企業;裝置中各設備選型均經比較,節能、安全;關鍵部位配有安全設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壓保護設備相關處設有安全閥等。 (2)該項目采用DCS控制系統,設置SIS系統,自動化程度較高。對重要的參數如壓力、液位、溫度流量等引至操作室集中顯示、記錄、調節、報警。在生產、過程中采取嚴格的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控制系統對工藝參數、事故報警、安全聯鎖實現程序控制,均在設備附近設就地開關,以便事故時及時停車。 (4)在可燃、有毒氣態物質可能泄漏的地方,設置可燃、有毒氣體探測器,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氣體泄漏事故,確保裝置安全。 (5)處于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動儀表,均按規范要求進行選型設計。 3)其它安全可靠性分析 該項目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設備均為有資質的單位設計、制造和安裝。 該項目公輔工程均能滿足項目要求。 5.建設項目試生產中發現的設計缺陷和事故隱患及其整改情況 項目經過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和安裝,在試生產過程中,項目的安全設施運行正常,未發現設計缺陷。對試生產期間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項已進行整改。 6.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情況 經辨識,該項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夠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7.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情況 1)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2)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辨識,該項目中屬于重點監的危險化學品有甲醇、液氨等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等。裝置生產實現自動化控制,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明確,工藝、設備確定,現場管理嚴格。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的上述工序均有較完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按規定配備了應急處置裝備和器材。該項目存在的重點監控危險化學品采用的安全控制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滿足《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的要求。 2022年3,江西新富凱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編制《危險與可操作性HAZOP分析報告》,并建議液氨汽化器V10401AB增加SIS壓力聯鎖關閉液氨進口閥,建議氨氣緩沖罐V10402AB增加SIS壓力聯鎖關閉液氨進口閥。LOPA分析結果:液氨汽化器V10401AB高壓力聯鎖關閉液氨進口閥與氨氣緩沖罐V10402AB增加SIS壓力聯鎖關閉液氨進口閥的SIL定級結果為SIL1級,現場采用SIL2級。 8.該項目具備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和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 1)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符合性:該項目立項審批手續齊全,安全設施設計、建設施工、施工監理均由有資質的單位承擔,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均已通吉安市應急管理局組織的有關專家審查,并取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并按照規范施工建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批、施工、監理手續。試生產方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均聘請相關行業專家進行審查。 2)該項目與周邊環境的關系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文件及法規、標準。 3)平面布置及常規防護設施措施的合理性:該項目生產場所、辦公場所之間的間距滿足安全要求,建筑結構、防火分區、防雷設施、安全出口的設置等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凈寬度、凈高度、轉彎半徑均滿足運輸車輛及消防車輛通行。設置的常規防護設施、防止機械傷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設施和措施合理。 4)設施、設備、裝置及工藝方面的安全性:該項目爆炸性危險區域劃分合理。消防設施配置滿足要求。生產工藝操作和設置的安全設施滿足安全需要,生產設施的布置能保證人員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設施、設備、裝置及工藝方面安全可靠。 5)特種設備、強制檢測設備設施監督檢驗情況:該項目起重設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均進行了減壓檢測,并取得了檢驗報告;安全閥和壓力表也進行了校驗,校驗結論合格; 6)公用工程、輔助設施的配套性:為該項目生產配套的供水、供電、供氣滿足需要。 7)人員管理及安全培訓方面充分性:公司現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該公司安環部、各車間分別設置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取得了上崗資格證;公司主要負責人周建林生物化工工藝大專學歷,羅曉軍應用化工技術大專學歷,負責該公司的安全工作,有較為豐富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很強的管理能力,另公司外聘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并委托該注安師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環保管理工作。專職安全員均為大專以上學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滿足該項目安全管理需求。該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基本健全,制度執行情況較好。該公司已為從業職工交納了工傷保險。企業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均經過培訓,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具備本崗位的履職能力;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滿足該項目安全管理需求。 8)應急救援有效性:該公司已制定了應急救援預案,配備了應急救援人員和應急救援器材、設施,制定了演練計劃并進行了演練,應急救援準備充分有效。 9)項目與設計圖紙的一致性:該項目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出具了《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安全設施設計規模為:年產5000噸電容器化學品、5000噸鋰離子電解液生產線項目,建設規模為:年產4936噸電容器化學品,年產630噸普通電解液,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取消了64t/a電容器化學品和4370t/a鋰離子電解液,建設規模與安全設計變更一致。 該項目在試生產過程中,企業取消了64t/a電容器化學品和4370t/a鋰離子電解液的生產,對102乙類車間、103甲類車間二、104液氨鋼瓶庫及汽化間等設備、設施及工序工藝進行部分調整,對廠區內倉儲設施進行了部分調整。針對上述變更,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于2022年3月出具了《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及相關圖紙。企業總平面布置與該變更圖紙相符,與竣工圖紙一致。 10)通過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全過程的分析、評價,我們認為該項目建設依據充分、建設程序合法;廠址總體布局合理,工藝技術先進,施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各項安全防護設施配套齊全,并與生產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達到了設計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滿足該項目的安全生產需要。 11)該項目設自動監控系統,設有工業電視監控系統和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自動監測測點的布局合理。該項目采用的自動控制和緊急停車系統符合設計和國家標準規范要求,自動控制和緊急停車系統操作人員已取得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作業證。 12)該項目試生產后所采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勞動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及標準。 13)該項目試生產后的技術工藝、裝置、設備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工業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等規程、標準。 14)該項目建立有較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各級工作人員均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寫完善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 15)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第80號令修改)《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該公司儀表自動化操作證、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均參加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滿足生產安全需求。 16)公司總經理周建林生物化工工藝大專學歷,公司技術負責人周莉娟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大專學歷,公司生產、設備負責人黃榮數控技術專業大專學歷(已在學歷提升:應用化學,本科),安全負責人羅曉軍應用化工技術大專學歷,公司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作業人員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均按照規定經教育、培訓均取得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具備與該公司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公司外聘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并委托該注安師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環保管理工作。公司從業人員均具有高中以上學歷,上崗前經過廠、車間、班組三級培訓;職業、職能技術培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教育,并考試合格后上崗。具有相應安全知識和技能。 17)該項目試生產后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工傷保險條例》、《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9.結論 江西新富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電容器化學品、5000噸鋰離子電解液生產線項目(一期:電容器化學品4936t/a、普通電解液630t/a)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中設計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企業現場與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一致;DCS控制系統、SIS獨立儀表系統與設計一致,且滿足工藝生產的需求;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均已取證,且滿足相應的學歷、專業要求;企業定期進行隱患排查、積極落實隱患整改并按要求填報隱患排查與治理系統。該項目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