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縣滬泰玄武巖石業有限公司擴建項目
發布時間:2022-08-25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泰和縣滬泰玄武巖石業有限公司擴建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簡 介: | |
泰和縣滬泰玄武巖石業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成立,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國云,企業注冊地為江西省吉安市泰和縣馬市鎮良口村。該公司采石場是一開采多年的露天礦山;礦區位于泰和縣縣城 200°方向直線距離 15 公里處。礦區地理坐標:東經 114°45′41″-114°45′49″,北緯 26°42′44″-26°42′52″。該礦山開采礦種為建筑用玄武巖,設計開采規模30.00萬噸/年,開采方式露天開采。礦區西側有 5 公里簡易砂石公路通往馬市鎮,105 國道從馬市鎮經過,交通較為利。 2021年2月,礦山委托湖南聯盛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泰和縣滬泰玄武巖石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并于2021年1月31日通過吉安市豐安科技有限公司組織的專家評審,2021年3月23日,由吉安市應急管理局下達了《泰和縣滬泰玄武巖石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批復》(吉市非煤項目審字[2021]12號)。礦山在建設過程中,由于林地的征用問題,導致的運輸公路的位置與《安全設施設計》不相符,故與2021年6月委托湖南聯盛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泰和縣滬泰玄武巖石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說明》。 設計采用山坡型露天開采方式,采用深孔爆破作業,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機械鏟裝,汽車運輸。根據設計基建工程安排,采場基建臺階位置設置+165m、+150m、+136m標高處。基建工程量主要包括安全平臺、作業平臺的形成,開拓運輸公路及防排水等工程。礦山于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了礦山的基建工程量,采場形成了+165m、+150m、+136m平臺及生產輔助系統的建設工程。2021年7月,礦山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照設計要求及《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進行基建工程驗收。經過驗收現有的生產及生產輔助系統能夠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目前礦山已基本完成了開拓、運輸等生產和輔助生產系統安全設施的建設工程,達到了礦山進行安全驗收評價的基本條件。 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泰和縣滬泰玄武巖石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對其擴建項目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我公司評價專家組于2022年7月2日,7月19日對該礦進行了現場勘察,收集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礦山設計資料、安全技術與管理資料和礦山現狀資料,針對礦山生產運行過程中安全設施實際情況和管理狀況進行調查分析,對其安全設施建設情況作出客觀的評價,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在此基礎上編制本驗收評價報告,作為該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技術依據。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李永輝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李永輝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李永輝、林大建、許玉才、黎余平、鄧飛、陳浩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李永輝 |
技術專家: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李永輝、陳浩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完成時間:2022年8月30日; 主要任務: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評價報告: | |
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本次安全驗收評價對象:泰和縣滬泰玄武巖石業有限公司擴建項目。 安全驗收評價范圍:根據湖南聯盛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泰和縣滬泰玄武巖石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泰和縣滬泰玄武巖石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說明》所包含的安全設施,即為泰和縣滬泰玄武巖石業有限公司設計范圍內基建工程+165m、+150m、+136m平臺的生產系統、輔助系統所包含的基本安全設施、專用安全設施以及企業安全管理。 本評價報告不包括礦山破碎站、外部運輸、環境保護、職業衛生,以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 二、評價結論 該礦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員;建設項目遵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其“三同時”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露天采場、排水系統、開拓運輸系統、供配電系統、總平面布置與《安全設施設計》內容相符。該礦山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否決項,不符合項3.9%,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規定的“不符合”項少于檢查項總數5%的要求。 結論:泰和縣滬泰玄武巖石業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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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年8月25日 |
現場影像資料 |
10.(終稿)泰和縣滬泰玄武巖石業有限公司擴建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