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崇仁縣禮陂鎮下寺坊村孤嶺磚瓦用頁巖礦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項目名稱: | 崇仁縣禮陂鎮下寺坊村孤嶺磚瓦用頁巖礦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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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縣華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注冊成立,經營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1024MA35F8270Q,注冊地址位于江西省撫州市崇仁縣禮陂鎮下寺坊村,法定代表人:莊春林,經營范圍:頁巖空心磚生產與銷售;礦、礦制品加工及銷售;污泥利用與處理。 崇仁縣禮陂鎮下寺坊村孤嶺磚瓦用頁巖礦位于崇仁縣東南67°方向直距約18.5km處,劃分南北兩個礦區,北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6°07′50″,北緯27°36′09″,面積0.02 km2;南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6°07′38″,北緯27°35′48″,面積0.12km2。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和備案項目的決定》(贛府發〔2014〕4號)取消了地熱、溫泉、礦泉水、磚瓦粘土項目安全生產許可,但砂巖(磚瓦用砂巖)、天然石英砂(建筑用石英砂、磚瓦用石英砂)、頁巖(磚瓦用頁巖)、炭質頁巖(煤矸石、磚瓦用炭質頁巖)等(以下統稱“磚瓦用頁巖”)不在取消的安全生產許可事項范圍內。根據《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0號)、《江西省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89號)等有關規定,頁巖礦開采必須依法辦理安全生產許可相關手續。對已取得《采礦許可證》、已在開采的頁巖礦,必須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因此崇仁縣禮陂鎮下寺坊村孤嶺磚瓦用頁巖礦委托江西省中贛投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崇仁縣禮陂鎮下寺坊村孤嶺磚瓦用頁巖礦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 《安全設施設計》經撫州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專家評審并通過。撫州市應急管理局以《關于崇仁縣華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崇仁縣禮陂鎮下寺坊村孤嶺磚瓦用頁巖礦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意見》(撫應急非煤項目審字[2022] 11號)批復,同意礦山進行建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第36號令(2015年國家安監總局第77號令修訂)的要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完成并成功試運行一段時間后,企業應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進行安全驗收評價,以判斷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方面對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規的符合性,并檢查相關安全配套設施“三同時”的有效性,受崇仁縣華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工作。我中心組成項目組,于2022年8月、10月對項目進行了現場勘查。 評價人員通過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識別該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結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運用相關安全評價方法依法對項目進行安全評價,編制了評價報告,且提出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做出科學、公正的評價結論。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紀鵬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海波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紀鵬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許玉才、倪宏華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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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許玉才、王紀鵬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2年8、10月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建設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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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礦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員;建設項目遵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規定,其“三同時”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礦山未設計供配電設施和不設排土場與設計一致。綜上所述,該礦山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否決項。 本報告對“三同時”程序、礦山露天采場、采場防排水系統、礦巖運輸系統、總平面布置、通信系統、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及安全管理、重大隱患判定等10個方面的77項內容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7項無關項,不符合項有2項,不符合項占檢查項總數的2.9%,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規定的“不符合”項少于檢查項總數5%的要求。 結論:崇仁縣禮陂鎮下寺坊村孤嶺磚瓦用頁巖礦露天礦山建設項目符合《安全設施設計》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提交時間: | 2023年3月29日 |
0、崇仁縣禮陂鎮下寺坊村孤嶺磚瓦用頁巖礦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終稿) - 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