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九江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年產2.5萬噸氣霧級二甲醚項目
發布時間:2023-07-11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九江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年產2.5萬噸氣霧級二甲醚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簡介: | |
九江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11日并于2021年12月17日變更為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稱:“該公司”),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為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磯山工業園區,企業注冊資本貳拾柒億元整,法定代表人為尚德偉,經營范圍:尿素、復合肥料、復混肥料、緩釋肥料、控釋肥料、三聚氰胺、滴灌肥、摻混肥料、水溶性肥料、水溶肥料、復合微生物肥料、生物有機肥、農用微生物菌劑、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土壤調理劑、葉面肥、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與銷售。磷酸一銨、磷酸二銨、氯化鉀、氯化銨、硫酸鉀、硫酸銨的委托加工和銷售以及進口肥料的代理與銷售;貨物與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增量配電業務;危險化學品生產(憑有效許可證經營至2024年8月23日);危險化學品經營(憑有效許可證經營至2023年9月1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專業化學品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該項目于2021年6月28日取的彭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江西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通知書》,項目統一項目代碼2106-360430-07-02-912668。2021年9月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九江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年產2.5萬噸氣霧級二甲醚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該項目于2021年10月8日取得九江市應急管理局頒發的九應急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21]13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2021年11月西南化工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和華陸工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九江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年產2.5萬噸氣霧級二甲醚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該項目于2022年1月26日取得九江市應急管理局頒發的九應急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2]2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隨后公司開始施工建設及設備安裝。該項目于2022年4月8日開始進行試生產,試生產有效期至2023年4月7日。 該項目由河南心連心智能裝備科技有限公司負責土建施工和設備安裝。該項目由河南省安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設備安裝。該項目工程監理由河南省中大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負責。該項目建設完成后編制了《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20萬噸二甲醚(二期)及2.5萬噸氣霧級二甲醚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2022年4月7日取得彭澤縣應急管理局彭危化項目備字[2022]3號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回執》,試生產期限為2022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企業經試運行一段時間后,運行正常。 該項目涉及的主要原輔材料包括甲醇、氫氧化鈉、二甲醚合成催化劑、氮氣[壓縮的或液化的]、壓縮空氣等,產品為氣霧級二甲醚等。該項目涉及到主要原輔料、產品、中間產品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甲醇、液堿、二甲醚、氮氣(吹掃置換用)等。該項目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甲醇、二甲醚,甲醇制二甲醚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新型煤化工工藝,該項目807氣霧級二甲醚裝置區生產單元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191E氣霧級二甲醚球罐區儲存單元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該項目產品二甲醚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45號令(第79號令修改)和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的要求(贛應急字〔2021〕100號)的要求,危險化學品新、改、擴建設項目建成后必須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保證工程在安全生產方面符合國家及地方、行業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對該項目安全設施進行驗收評價。 受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年產2.5萬噸氣霧級二甲醚項目驗收工作。組織項目評價組對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文件及企業提供的安全技術及管理、安全檢驗、檢測等資料進行了調查分析和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對現場進行了核查,對現場存在的問題與委托方進行了交流。本報告主要按照《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進行編制。評價報告主要依據《安全驗收評價導則》、《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有關規定進行編寫。 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主要包括:編制說明、建設項目概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及依據;安全評價單元的劃分結果;采用的安全評價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危險、有害程度的結果;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的分析結果:即建(構)筑物的結構及耐火等級,生產裝置、設備和設施的法定檢驗、檢測情況,安全設施的施工、檢驗、檢測和調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及取證情況,分析事故應急預案與演練情況,分析試生產方案及試生產情況的情況;安全驗收安全評價結論;安全生產建議及與建設單位交換意見的情況結果等。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冠、王波、羅沙浪、戴磷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戴磷、王冠、羅沙浪、王波、謝寒梅、周紅波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2.11;主要任務:安全驗收 |
評價報告: | |
項目基本情況 建設項目名稱:年產2.5萬噸氣霧級二甲醚項目 建設單位: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項目 生產規模:年產2.5萬噸氣霧級二甲醚; 建設內容: (1)生產裝置:新建807氣霧級二甲醚裝置區(甲類); (2)儲運設施:新建191E氣霧級二甲醚球罐區(甲類); (3)公用工程:該項目公用輔助工程依托該公司廠區現有公用輔助工程。 1、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及危險有害因素 1)依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危險化學品目錄》和《危險貨物品名表》,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甲醇、液堿、二甲醚、氮氣(吹掃置換用)。 2)該項目涉及的甲醇、二甲醚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劇毒化學品、高毒物品。 3)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該項目涉及的甲醇、二甲醚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4)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該項目甲醇制二甲醚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新型煤化工工藝。 5)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該項目807氣霧級二甲醚裝置區生產單元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191E氣霧級二甲醚球罐區儲存單元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6)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灼燙、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淹溺、車輛傷害、毒物、高溫、噪聲與振動。其中,火災、爆炸、中毒為主要危險因素,高溫、毒物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九江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年產2.5萬噸氣霧級二甲醚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中設計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企業現場與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一致;DCS控制系統與設計一致,且滿足工藝生產的需求;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均已取證,且滿足相應的學歷、專業要求;企業定期進行隱患排查、積極落實隱患整改并按要求填報隱患排查與治理系統。該項目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3年7月11日 |
附現場照片:
備注:戴磷、謝寒梅,業主
(已排)0141(重排)江西心連心化學工業有限公司九江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年產2.5萬噸氣霧級二甲醚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終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