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和金業有限公司一號(氰化渣)尾礦庫整改工程
發布時間:2023-10-26
| 江西三和金業有限公司一號(氰化渣)尾礦庫整改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
項目名稱: | 江西三和金業有限公司一號(氰化渣)尾礦庫整改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
簡介: | |||
江西三和金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和金業)成立于2006年8月,由山東客商、原江西金山金礦、原德興花橋金礦共同出資組建。2009年1月,中國黃金集團公司完成對江西三和金業有限公司的股權重組,其權屬公司--江西金山金礦有限公司正式控股三和金業。 江西三和金業有限公司一號(氰化渣)尾礦庫(以下簡稱一號尾礦庫)位于德興市花橋鎮黃柏洋境內,所在區域屬德興市花橋鎮管轄。庫區往東至花橋鎮3km,往西至德興市20km。經德興至樂德鐵路支線香屯火車站公路里程33km,經香屯到樂平市公路里程68km,浙贛鐵路和320國道及311高速相通,交通運輸條件十分便利。 一號尾礦庫位于廠區尾渣壓濾車間西側旁,尾礦庫為山谷型,匯水面積0.025km2。該庫初期壩為碾壓土壩,采用干式尾礦堆存,屬于干堆庫,設計總壩高23.0m,有效庫容16萬m3。目前一號尾礦庫實際壩高15.7m,堆積尾礦量約9.5萬m3,五等庫,庫內主要水工構筑物為5級。 《江西三和金業有限公司一號(氰化渣)尾礦庫整改工程安全設施設計》經江西省應急管理廳組織的專家組審查。江西省應急管理廳于2023年8月29日下發了《關于江西三和金業有限公司一號(氰化渣)尾礦庫整改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批復》(贛應急非煤項目設審〔2023〕24號),要求企業嚴格按施工圖設計組織施工。 受江西三和金業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江西三和金業有限公司一號(氰化渣)尾礦庫整改工程的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工作。我中心于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2日派評價人員到現場進行了檢查、復查,評價人員并對該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情況進行現場調研,收集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收集尾礦庫的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資料,收集尾礦庫的安全管理資料和圖紙資料等。依照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要求,開展安全驗收評價工作。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管自強 |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玉才 |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方忠業、黃伯揚、王紀鵬、管自強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管自強、戴磷、許玉才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管自強、許玉才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3年10月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建設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收集資料。 | ||
評價報告: | |||
建設項目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否決項。 本次安全評價對建設程序符合性單元、防排洪系統單元和安全管理單元等3個方面的18項內容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2項不參評,無不符合項,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規定的“不符合”項少于檢查項總數5%的要求。 結論:江西三和金業有限公司一號(氰化渣)尾礦庫整改工程建設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章、規程、規范、標準以及安全設施設計要求,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合格、運行安全有效,安全生產管理規范有效,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3年10月26日 |
評價人員與礦山管理人員現場勘查照片1
圖中人員從左到右依次為許玉才、管自強、王陽陽
評價人員與礦山管理人員現場勘查照片2
圖中人員從左到右依次為陸鴻、管自強、劉曉兵
0431(已排)三和金業一號尾礦庫驗收評價報告(終稿)2310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