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簡 介: |
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礦(以下簡稱甲子背稀土礦)位于定南縣城以北東2°方位約20km處,礦區中心地理坐標為:115°01′30″~115°04′09″;北緯24°55′23″~24°59′28″。行政區劃隸屬定南縣嶺北鎮管轄。 2019年12月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編制了《贛州稀土礦山整合項目(一期)技改可行性研究報告》;2020年8月委托江西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礦技改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2021年4月委托中鋼集團馬鞍山礦院工程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礦技改工程初步設計》(以下簡稱“初步設計”)及《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設計》已通過專家組評審。于2021年6月9日取得了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審查同意《湖北宜安聯合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楊柳礦區麻坪磷礦400萬t/a新建地下采礦工程等7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礦安非煤項目審字[2021]1號)。設計采用露天原地浸出開采方式,產品為稀土中間產品,即氫氧化稀土,開采范圍為甲子背稀土礦采礦權范圍內未開采礦體,開采標高+505m~+323m,將甲子背礦區劃分5個采區,分別是1~5#富集站采區,甲子背礦建設規模為114萬t/a原礦,根據礦山富集站的分布及生產能力,確定5個富集站同時生產。 企業考慮集約化建設要求,委托中鋼集團馬鞍山礦研究總院股份設計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編制《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礦開采技改工程變更初步設計》(以下簡稱《初步設計變更》)及《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礦開采技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已通過專家組評審。安全設施設計變更與原安全設施設計開采范圍、采礦方法、原礦生產規模一致。安全設施變更設計由6個富集站取消5個富集站,僅保留3#富集站計配套設施服務于整個礦區,將原5個首采采場變更為1個首采采場(即原首采采場Ⅱ-333-保3礦塊)。富集站由原300t/a的生產規模擴建至600t/a。 甲子背稀土礦3#富集站Ⅱ-333-保3首采礦塊項目于2023年5月6日開始基建,并于2023年6月10日完成了首采礦塊基建工程及相應的安全設施建設。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鄧飛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鄧飛 |
報告審核人: | 林大建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陳浩、許玉才、黃佰揚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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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鄧飛、陳浩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3年6月17日;現場勘查,收集資料 |
評價報告: |
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本次安全驗收評價對象: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 安全驗收評價范圍:為《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中涉及的基本安全設施和專用安全設施。 本評價報告不包括3#富集站水冶車間、壓濾車間、場外運輸和職業衛生評價,《安全設施設計》中不涉及到的內容亦不列入本評價報告評價內容。 二、評價結論 通過對“三同時”程序、礦床開采、采場防排水、管路輸送工程、供配電、總平面布置、通信系統、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及安全管理等10個單元進行安全檢查表評價,技改建項目的安全設施均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及相關規程、規范要求,安全管理適應稀土礦山的生產特點。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符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的有關要求,符合《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驗收評價安全設施113項,其中,否決項8項均符合要求;一般項105項(缺項2項),不符合項5項,不符合項占驗收檢查總項百分比為4.5%,小于5%。 依據《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49號)的安全設施驗收條件判定標準,符合驗收條件。 結論: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提交時間: | 2023年6月20日 |
現場影像資料 |
(終稿)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甲子背稀土礦開采工程技改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