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鎮機場油庫增容項目
發布時間:2021-10-24
| 中國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鎮機場油庫增容項目安全驗收評價 | ||
項目名稱: | 中國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鎮機場油庫增容項目安全驗收評價 | ||
簡介: | |||
景德鎮機場位于景德鎮市浮梁縣洪源鎮羅家村,始建于1959年,當時飛行區等級為1B級。1992年9月,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求,景德鎮市政府耗資2億元將機場擴建,1996年7月新機場正式投入營運。擴建后的新機場為4C級民用機場,其跑道全長2400米,寬45米,厚0.34米,停機坪設3機位,機場油庫庫容160m3,根據《景德鎮機場供油設施總體規劃》(2017)相關預測數據中的航空業務量預測數據,景德鎮機場油庫現有2座80m3地上臥式儲罐,屬于五級油庫,目前庫容保供不足7天,為了進一步適應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適應民航事業快速發展,需要進一步對景德鎮機場供油設施進行完善和擴充,從而保障機場的運輸能力。 油庫原用地面積21899.1m2,約32.85畝,本次在現有油庫土地范圍內進行景德鎮機場油庫擴建設計。投資593.51萬元對油庫進行增容,本期建設主要內容為:新增3座150m3地上臥式油罐及對原有可燃氣體報警系統、儲罐液位報警系統進行改造;油庫大門改為電動大門、西側增加圍墻。其余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均利用油庫現有的,機場油庫增容之后總庫容為610m3,屬于五級油庫。該項目現已建成并經過一段時間試運行,在試運行期間,安全設施運行良好,未發生一般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該項目由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國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鎮機場油庫增容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原景德鎮市安監局以景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18】10號文出具了該項目審查意見書;該項目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出具了《中國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鎮機場油庫增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原景德鎮市安監局以景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18】19號文出具了該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該項目安全設施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設計;施工單位為江西建工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監理單位為北京中航油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該項目于2018年12月建成,于2018年12月進行試運行,設置有多種參數檢測、顯示、消防系統等,運行至今,生產設施運行平穩,安全設施按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要求安裝到位,運行良好。防雷裝置經黑龍江省龍天防雷科技有限公司檢驗外部防雷符合要求。 該項目屬于經營、儲存項目,涉及的危險物質為航空煤油。該項目的航空煤油不屬于重點監管危化品,該項目也不涉及危險工藝。該項目儲存設施單元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黎余平 | ||
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黎余平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香港、占偉、王冠、羅沙浪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黃香港、占偉、王冠、羅沙浪、馬程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黎余平、王海波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8月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建設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收集資料。 | ||
評價報告: | |||
項目危險、危害性評價匯總 對中國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鎮機場油庫增容項目的危險、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本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包括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等,有害因素主要包括有毒物質、噪聲危害、高低溫等。企業應重點關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 2、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航空煤油,不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 3、重大危險源及危險工藝辨識結果 (1)該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2)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 1、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5號(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改),該項目經營危險化學品經營前置條件符合安全要求。 2、通過綜合定性評價分析,項目庫址及總平面布置、廠房布置和工藝及設備、庫區交通道路、建(構)筑物、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等規范的要求,對周邊環境的防護距離符合《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等規范相關的要求及衛生防護距離。項目外部防護距離內無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等八類區域。 3、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GB36894-2018)、《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GB/T37243-2019)的要求,該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①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外部安全防護距離(≤3×10-7)為:以儲罐為中心31m。②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外部安全防護距離(≤3×10-6)為:以儲罐為中心26m。③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外部安全防護距離(≤1×10-5)為:以儲罐為中心18m。 在以上范圍內無相應的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無一、二、三類防護目標。該項目個人和社會風險可接受。 4、根據事故后果模擬計算可以發現,景德鎮油庫新建儲罐發生閥門大孔泄漏,在池火情況下,造成的死亡半徑最大,可達23m;景德鎮油庫新建儲罐發生閥門大孔泄漏(容器整體破裂、管道完全破裂),在池火情況下重傷半徑最大,可達23m,輕傷半徑可達35m,無多米諾半徑。事故發生半徑內均無敏感目標。 5、根據多米諾分析可知,該項目不產生多米諾效應。 6、該項目現場情況和設計圖紙相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7、項目依照法規要求進行了安全條件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并取得了監管部門的許可,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符合《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5號(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改)等相關法規規定。 8、根據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本項目各單元危險性為“一般危險”或“稍有危險”,相對比較安全。在全面完善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條件下,可以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 9、危險度分析顯示儲罐區在高度危險范圍,由于項目設緊急切斷系統,采用密封操作、液位報警、可燃氣體泄漏報警等措施,危險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10、安全管理:①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形成了三級安全管理網絡。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了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技術規程。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了事故應急設施、器材,人員經過相應的培訓;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取得相應資格證書;③公司按要求對項目進行了安全投入,各方面的安全設施設備較為齊全;④項目按要求配備了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為員工購買了工傷保險。項目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中國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鎮機場油庫增容項目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要求,具備安全設施驗收的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1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