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1.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及危險有害因素 1)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修改),該項目涉及的物料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液堿、氫氧化鉀、DMF、鹽酸、氟化鉀、氮氣(壓縮的)等。 2)該項目涉及的鹽酸為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氟化鉀、FIF、FIF酚、啶氧菌酯為高毒物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劇毒品、特別管控的危險化學品、第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 3)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4)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5)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該項目依托的207甲類罐區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 6)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腐蝕、(化學)灼傷、高溫燙傷、低溫凍傷、高處墜落、車輛傷害、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觸電等。其中,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燙腐蝕為主要危險因素,毒物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7)該項目啶氧菌酯裝置的固有危險程度為Ⅲ級,屬于低度危險. 8)根據應急管理部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診斷分級指南(試行)的通知》(應急【2018】19號)附件,對該公司安全風險評估診斷進行分級,該公司的安全風險等級為黃色區域(一般風險區域)。 2.項目所在地的安全條件和與周邊的安全防護距離 1)該項目位于江西省新干縣鹽化工業城,為第一批通過化工園區認證的園區(《關于公布全省化工園區名單(第一批)的通知》贛工信石化字[2021]92 號)。 2)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外部安全防護距離(<3×10-7)最大為276m,廠界北面;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外部安全防護距離(<3×10-6)最大為35m,廠界北面;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外部安全防護距離(<1×10-5)最大為24m,廠界北面。該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上述目標場所。該企業存在的社會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3)該項目與周邊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周邊河流等場所的距離符合安全間距的要求,外部安全距離內無相應的防護目標。 4)該項目與周邊企業主要建構筑物之間的間距、與該企業周邊建構筑物之間的間距均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的要求。 5)該項目投產后在正常生產情況下,對其周邊單位、周邊裝置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的生活影響較小。在發生事故的情況下對周邊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的生活存在影響。 6)該項目周邊單位、周邊裝置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的生活對該項目投產后的正常生產沒有影響。在周邊單位發生事故的情況下對該項目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的生活存在影響。 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采納情況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設施水平 該項目依據工藝特點采用的全部安全設施,根據自然危害因素、交通運輸以及生產中的危險、危害因素進行分類,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了以下方面:檢測、報警設施,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作業場所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泄壓和止逆設施,緊急處理設施,防止火災蔓延設施,滅火設施,緊急個人處置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 該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采納了《安全設施設計》、《設計變更》中設計的安全措施建議及要求,針對性的采取了相應的預防措施,因而該項目安全設施滿足現行標準規范要求。 4.建設項目生產(使用)中表現出來的技術、工藝和裝置、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技術、工藝安全可靠性 該項目裝置選用的均是成熟的工藝,各產品工藝通過篩選、比較,選擇了技術先進、容易控制、設備少、流程短的工藝,在工藝選擇上保證了該項目較高的本質安全程度,設備少、流程短也降低了事故發生的幾率,同時采用了DCS控制系統、SIS系統對生產進行監控,對工藝參數、事故報警、安全聯鎖、緊急停車實現了程序控制、遠程操作,對生產調度協調一致,保證了該項目能夠安全、穩定的運行。 工藝裝置采取了DCS控制系統,對裝置生產過程集中檢測、顯示、聯鎖、控制、報警和緊急停車。設置安全泄放系統,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在可燃氣體可能泄漏的場所,根據規范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施。 針對危險化學品的火災、爆炸危險性,設計從本質安全的角度,從工藝及過程安全控制方面進行了安全設施、措施的設置和采納;在此基礎上,從降低事故發生概率和降低事故后果嚴重程度的角度,在冗余設置、故障報警、緊急停車、安全隔離、耐火保護、消防措施等各個方面,進行了安全設施設計,以將裝置的火災、爆炸危險性降至現階段可以接受的程度。 2)裝置、設備設施安全可靠性分析結果 該項目針對各種介質的腐蝕特點和不同的工藝操作條件,相應設備的材質分別采用了相應的材質。裝置中各設備均由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設計、制作、安裝,利舊設備進行了安全評估或檢測;關鍵部位配有安全設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壓保護設備相關處設有安全閥。 腐蝕性環境的電氣設備均選用防腐蝕型。 設置防雷裝置,保護接地、防雷接地公用接地網。 在試生產過程中裝置、設備及安全設施安全可靠,未發生因裝置設備原因而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表現出來一定的安全可靠性。 3)其它安全可靠性分析 該項目使用的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均為有資質的單位設計、制造和安裝。 該項目公輔工程均能滿足項目要求。 5.建設項目生產中發現的缺陷和事故隱患及其整改情況 項目經過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和安裝,在試生產過程中,項目的安全設施運行正常,未發現重大設計缺陷。對試生產期間發現設計安全事故隱患項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6.該項目具備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和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 1)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符合性:該項目立項審批手續齊全,安全設施設計、施工、監理均由有資質的單位承擔,安全設施設計經過吉安市應急管理局組織的有關專家審查,并按照規范施工建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批、施工、監理手續。試生產方案、應急預案等均聘請相關專家進行審查; 2)該項目與周邊環境的安全間距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3)平面布置及常規防護設施措施的合理性:該項目裝置與罐區之間、項目與企業周邊裝置之間的間距滿足安全要求,防火防爆設施、防雷設施、安全出口的設置等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凈寬度、凈高度、轉彎半徑均滿足運輸車輛及消防車輛通行。設置的常規防護設施、防止機械傷害、防中毒窒息的設施和措施合理。 4)設施、設備、裝置及工藝方面的安全性:該項目生產工藝操作和設置的安全設施滿足安全需要,生產設施的布置能保證人員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設施、設備、裝置及工藝方面安全可靠。 5)公用工程、輔助設施的配套性:廠區設置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供冷等公用輔助工程滿足需要。 6)項目與設計圖紙的一致性:該項目由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及相關圖紙,該項目設備布置、工藝流程與該《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圖紙一致。 7)人員管理及安全培訓方面充分性: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均取得主要負責人證、安全該人員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均具備化工相關專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設置滿足該項目安全管理需求。該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健全,制度執行情況較好。該公司已為從業職工交納了工傷保險,投保了安全生產責任險。從業人員上崗前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培訓,職業、職能技術培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教育,并考試合格后上崗,具有相應安全知識和技能。 8)應急救援有效性:該公司編制了應急救援預案并已備案,配備了應急救援人員和應急救援器材、設施,制定了演練計劃并進行了演練,應急救援準備充分有效。 9)通過對該項目的分析、評價,我們認為該項目工藝技術成熟,各項安全防護設施配套齊全,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滿足該項目的安全生產需要。 10)該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7.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啶氧菌酯、10000噸噻蟲嗪建設項目(一期年產500噸啶氧菌酯)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中設計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企業現場與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一致;DCS系統、SIS系統與設計一致,且滿足工藝生產的需求;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均已取證,且滿足相應的學歷、專業要求;企業定期進行隱患排查、積極落實隱患整改并按要求填報隱患排查與治理系統。該項目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