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漢氏貴金屬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5-10-29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省漢氏貴金屬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年回收3000噸廢棄貴金屬資源綜合利用項目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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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漢氏貴金屬有限公司由江西新干漢氏金屬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仙居海立化學品有限公司、江西萬安華泰金屬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萬年海立貴金屬有限公司、江西鑫宇貴金屬有限公司整合而成,現有資產約6000萬元。法定代表人李永敏,注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擬選址江西萬年工業園鳳巢工業園區,征地60畝新建年回收3000t廢棄貴金屬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擬建廠址位于江西萬年縣工業園區調園擴區范圍內,屬于化工集中區。
本項目主要產品年產貴金屬108.70t(自用7.094t,外銷101.61t)、年產貴金屬化合物29.73t(自用10.88t,外銷18.85t)、年產貴金屬催化劑225.71t、年產副產品液體硫酸鋁13035t、氯化銀1.06t。
本項目總投資為13803.62萬元。其中:建筑工程費7117.16萬元,設備及工器具購置及安裝費1233.45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307.4萬元,預備費482.90萬元,建設期利息216.15萬元,流動資金3446.56萬元。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4754-2011)的分類,屬于C門類,32大類,322中類貴金屬冶煉(指對金、銀及鉑族金屬的提煉活動)。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試行)的通知》(安監總廳管四〔2014〕29號)的要求,本項目屬于有色冶金行業。
本項目通過濕法工藝對廢棄貴金屬資源進行回收綜合利用,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版)》鼓勵類九、有色金屬(3、高效、節能、低污染、規模化再生資源回收與綜合利用)相關內容。
本項目生產工藝中涉及氯化反應、加氫還原反應、甲酸還原反應、氧化反應等,其中存在屬于危險化工工藝的氯化工藝和氧化工藝;項目生產過程涉及的原料氮氣、氫氣、液氯、氨溶液[含氨>10%]、過氧化氫溶液[含量>8%]、鹽酸、硝酸、80%水合肼[含肼為51.2%,含肼≤64%]、甲酸、硫酸、硝酸(濃度65%)、乙酸[含量>80%](冰醋酸)、氫氧化鈉、過氧化鈉、氯酸鈉、三苯基磷、無水乙醇、乙醚;反應副產物有鹽酸、硝酸鈉、氨水、三氯化鐵、硝酸、氫氧化鈉等;另有煅燒或反應尾氣二氧化氮、氯氣均被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
本項目從事生產最終產品或者中間產品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反應副產物鹽酸、硝酸鈉、氨水、三氯化鐵、硝酸、氫氧化鈉由于反應產生量少,且濃度低,無利用價值,均隨廢水進入污水處理系統處理。煅燒或反應尾氣二氧化氮、氯氣產生量為微量,并及時通過環保設施進行處置。均不作為最終產品或者中間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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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程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 |
報告審核人: |
戴 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辜剛、黃香港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辜剛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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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辜剛、黃香港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5.8;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報告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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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年回收3000噸廢棄貴金屬資源綜合利用項目。
具體為:年產貴金屬108.70t(自用7.094t,外銷101.61t)、年產貴金屬化合物29.73t(自用10.88t,外銷18.85t)、年產貴金屬催化劑225.71t、年產副產品液體硫酸鋁13035t、氯化銀1.06t。
建設單位名稱:江西省漢氏貴金屬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民營企業
法定代表人:李永敏
項目性質:新建項目
項目地址:江西萬年工業園鳳巢工業園區
投資主體:江西省漢氏貴金屬有限公司
項目投資:總投資為13803.62萬元,其中:建筑工程費7117.16萬元,設備及工器具購置及安裝費1233.45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307.4萬元,預備費482.90萬元,建設期利息216.15萬元,流動資金3446.56萬元。
資金來源:申請銀行貸款4200萬元,其中3600萬元用于項目建設,600萬元用于流動資金;建設單位自籌9603.62萬元,用于項目建設與流動資金。
工程占地面積:
編制可研單位:江西省工程技術咨詢公司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1)據《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辨識,本項目中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包括:
項目生產過程涉及的原料氮氣、氫氣、液氯、氨溶液[含氨>10%]、過氧化氫溶液[含量>8%]、鹽酸、硝酸、水合肼[含肼為51.2%,含肼≤64%]、甲酸、硫酸、硝酸(濃度65%)、乙酸[含量>80%](冰醋酸)、氫氧化鈉、過氧化鈉、氯酸鈉、三苯基磷、無水乙醇、乙醚;反應副產物有鹽酸、硝酸鈉、氨水、三氯化鐵、硝酸、氫氧化鈉等;另有煅燒或反應尾氣二氧化氮、氯氣均被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
2)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本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高溫灼燙及有毒物質、噪聲、高溫、粉塵等。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和中毒窒息,本項目初步設計時應重點關注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的防護對策措施。
3)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0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中的化學品未列入監控化學品名單。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定進行辨識,本項目中的化學品乙醚為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硫酸、鹽酸為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依據《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年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八部門[2015年]第5號)辨識,本項目中的化學品氯氣為劇毒化學品。
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中的化學品氯氣、二氧化氮、氨水揮發的氨為高毒物品。
依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1年版)進行辨識,本項目中的化學品氯酸鈉、27.5%雙氧水、過氧化鈉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本項目中的氫氣、氯氣、天然氣、氯酸鈉、乙醚列入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企業應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要求,加強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的監管。
4)危險化工工藝辨識結果
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要求,本項目涉及的氯化工藝、氧化工藝等危險工藝設置相應的PLC自動控制系統。
5)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進行辨識,本項目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根據《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的要求,對設備、設施是否構成重大危險源申報范圍進行辨識,本項目中氯氣汽化器、氯氣緩沖罐屬于重大危險源申報范圍的設備、設施。
1)本項目通過濕法工藝對廢棄貴金屬資源進行回收綜合利用,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版)》鼓勵類九、有色金屬(3、高效、節能、低污染、規模化再生資源回收與綜合利用)相關內容;該公司項目于2013年12月3號萬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萬發改投字[2013]213號文出具了《關于江西漢氏鉑業有限公司年回收3000噸廢棄貴金屬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備案的通知》,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同意備案。
后由于企業變更名稱,項目未發生任何改變,萬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2015年4月2號以萬發改投字[2015]75號文出具了《關于江西漢氏鉑業有限公司年回收3000噸廢棄貴金屬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更名的通知》。
本項目廠址位于江西萬年縣工業園區調園擴區后的鳳巢產業園內,占地屬工業用地,位于化工集中區,符合規劃的要求。由萬年縣城鄉規劃局出具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萬規選20140010號)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地字第6112920130056號)。
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政府規劃。
2)本項目從事生產最終產品或者中間產品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反應副產物鹽酸、硝酸鈉、氨水、三氯化鐵、硝酸、氫氧化鈉由于反應產生量少,且濃度低,無利用價值,均隨廢水進入污水處理系統處理。煅燒或反應尾氣二氧化氮、氯氣產生量為微量,并及時通過環保設施進行處置。均不作為最終產品或者中間產品。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監總局令第41號)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廢止和修改危險化學品等領域七部規章的決定》(安監總局令第79號),本項目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
本項目屬于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有色冶金建設項目,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及《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2013年第9號)的規定,企業的危險化學品年使用量達不到要求,故該項目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許可范圍。
依據《安全生產法》、《關于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復函》(安監總廳管四函〔2014〕43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修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等四部規章的決定》(安監總局令第77號)等要求,本項目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以便于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有利于工程項目在安全生產方面符合國家及地方、行業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3)廠址選擇符合工業布局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廠址具有滿足生產、消防及生活及發展規劃所必需的水源和電源,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 、《有色金屬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544-200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要求。
4)該項目地區地質、地貌、氣候、水文等自然條件經分析對該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
5)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國家安監總局公告〔2014〕13號)的要求,對本項目生產、儲存裝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進行計算,本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
6)根據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確定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
7)該項目裝置發生氯氣泄漏事故,氯氣揮發氣體隨大氣擴散到周邊工礦企業,可能引起中毒事故;氫氣泄漏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該項目周邊江西大一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醫藥中間體),也可能發生可燃有毒物質泄漏;江西省萬年縣云龍電源有限公司(生產鉛蓄電池)易發生鉛塵等職業中毒危害;在風向的影響下可能會造成火災爆炸、中毒事故,因此周邊企業之間應考慮聯防和應急措施。
8)生產車間四周設有次干道,形成環形通道,并相互連接;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等獨立設置,分區明確、合理;各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建筑結構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廠區酸罐區屬于乙類,硝酸罐與廠外的35KV的架空電力線(塔高
9)廠房和倉庫的層數、面積和平面布置應嚴格執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及《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17914-2013的要求。廠房和倉庫建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甲類物品庫耐火等級應為一級。甲類物品庫內應進行防火分區,使其每個防火分區面積不大于
10)本項目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采用的工藝技術、生產設備設施成熟,國內有成功運行的先例,工程風險相對較小。
11)通過預先危險(PHA)分析可知:
生產系統單元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高溫灼傷等潛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險程度分級: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危險等級為Ⅳ級(災難性的);高溫灼燙、觸電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的)。其余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危險等級為II級。
電氣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觸電,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
儀表自動控制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因為本項目涉及危險工藝(氧化工藝、氯化工藝、加氫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氫氣、氯氣等)自動控制系統錯誤、自動控制系統運行不正常、自動控制調節裝置運行不正常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中毒事故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
該項目給排水方面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中毒和窒息傷害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淹溺、機械傷害危險程度為Ⅱ級(臨界的),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鍋爐系統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鍋爐爐膛爆炸、鍋內超壓過熱等爆破、鍋爐缺水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程度是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高溫燙傷等的危險等級為Ⅱ級,危險程度是臨界的,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甲類物品倉庫子單元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車輛傷害等潛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險程度分級:、中毒窒息危險等級為IV級(破壞性的);火災、爆炸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的);車輛傷害危險等級為II級。
丙類綜合倉庫子單元存在火災、中毒窒息、車輛傷害、腐蝕灼傷等潛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險程度分級:火災、中毒窒息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的);車輛傷害、腐蝕灼傷危險等級為II級。
酸罐區單元涉及主要危險為中毒窒息和化學灼傷及高處墜落、車輛傷害等。通過預先危險性分析,中毒窒息、化學灼傷、車輛傷害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的);高處墜落危險等級為II級。
12)危險度評價結果:三號車間的危險分值大于15分,屬于高度危險;預處理車間、一號車間、二號車間、甲類物品庫的危險分值介于10∽15分之間,屬于中度危險;綜合倉庫、酸罐區危險分值在10分以下,屬于低度危險。本項目對生產裝置區以及相關輔助工程進行自控系統設計,確保安全生產。
13)重大事故后果計算分析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告2014年第13號)推薦的定量風險計算軟件計算該建設項目的重大事故后果,具體結果見表5.7-1。
綜上所述,江西省漢氏貴金屬有限公司年回收3000噸廢棄貴金屬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具有一定的本質安全水平,本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1、落實建設項目的“三同時”規定。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對本項目危險特性、安全措施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企業應根據企業發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和應急救援的能力,逐步達到本質安全的目的。
5、項目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修改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和更新,與時俱進。加強崗位練兵,提高員工的操作和判斷、處理故障的能力,強化安全管理,創造條件在企業推行職業安全健康體系,實現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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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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