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巖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5-10-16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松巖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全南生產基地氟鹽項目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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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巖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松巖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1日,系深圳市新星輕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星公司”)全資擁有的獨立法人企業,企業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主要生產和銷售氟鈦酸鉀、氟硼酸鉀等各類氟鹽產品。
新星公司成立于1992年,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區高新技術產業園新星廠區A棟,注冊資本6000萬元人民幣。新星公司主要生產和銷售高性價比的有色金屬先進復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及鋁型材處理劑等高新技術產品,其中鋁鈦硼合金細化母合金(一種使金屬鋁材產生變形能力并且增加其塑性的晶粒細化劑),自1998年開始在國內銷售,當年就替代90%的進口產品,填補了國內空白,該產品不僅廣泛應用于鋁型材、鋁板、鋁箔、易拉罐等鋁制品行業,在航空航天、汽車、船舶及軍工等高精尖行業也是不可或缺的材料。自2006年起,新星公司的鋁鈦硼(碳)系列中間合金無論是在產量還是在技術、性能均穩居全球第一。
松巖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以新星公司生產和銷售的氟鈦酸鉀、氟硼酸鉀等各類氟鹽產品為基礎,在江西省全南縣基地氟鹽進行投資新建生產氟鈦酸鉀、氟硼酸鉀等產品建設工程項目。其生產過程涉及原料有無水氟化氫(AHF)和鈦精礦、硼砂、氯化鉀等物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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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戴 磷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 程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戴 磷 |
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戴 磷、辜剛、黃香港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戴 磷、辜剛、黃香港、馬 程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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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戴 磷、辜剛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5.6;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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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建設單位:松巖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全南生產基地氟鹽項目
項目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全南縣氟鹽基地
注冊資金:3000萬元人民幣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項目性質:新建
法人代表:陳學敏
項目投資:27000萬元人民幣
占地面積:166793m2約250畝
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項目危險度
通過對松巖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全南生產基地氟鹽項目》的危險、有害分析和定性、定量的安全評價,其結果為:
1、危險有害因素
該工程項目存在有火災、爆炸、中毒、灼燙、電氣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坍塌、高處墜落等危險因素和有害物質、粉塵、噪聲、高溫等有害因素。
2、固有危險性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的規定,列入危險化學品的有氟化氫、氫氟酸、氟硅酸、氫氧化鈉、硼氟酸、鹽酸等,不涉及有劇毒化學品物質。
(2)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的規定,本公司中涉及的鹽酸屬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物質。
(3)根據《高毒物品目錄》的規定,本公司中涉及的氟化氫列入高毒物品。
(4)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的規定,本公司中未涉及有屬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物質。
(5)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的規定,該項目中無監控化學品。
(7)根據《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公告規定,本公司中涉及使用的氟化氫,超過危險化學品使用量(最低年設計使用量40噸/年)的數量標準的規定。
(8)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規定,該項目中使用的氟化氫/氫氟酸屬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9)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規定,本公司工藝不屬于重點監管的典型危險工藝范圍。
(10)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規定,該項目已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一級。
4、危險性程度
(1)采用預先危險分析,存在中毒和火災、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Ⅲ級,發生的可能性為D或E級;灼燙、觸電、起重、高處墜落等危險等級為Ⅱ級,其余均為Ⅱ級或以下,風險程度為臨界的,屬可接受風險。
(2)采用事故樹分析可以看出,造成管道泄漏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不按相關規定進行有關操作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11個基本事件 ,重要事件較為分散,控制難度相對較大。
(3)采用危險度評價法分析,在對該生產裝置的氟化氫儲罐單元的危險度分值分別為17,其危險度屬于高度危險;反應罐單元、氟化氫儲罐單元的危險度分值分別為12、14,其危險度屬于中度危險;氟硅酸儲罐、柴油儲罐的危險度分值分別為9、11,其危險度屬于低度危險。
(4)采用重大泄漏事故后果分析,計算假設80m3無水氟化氫罐泄漏,有毒氣體致死濃度擴散半徑為135.3m,氣體吸入致重病擴散半徑339.5m,人員在此環境存在中毒危險。
(5)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要求,該企業的生產、儲存裝置(<3´10-7可容許風險)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230m和(<1´10-6可容許風險/年)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200m。
該項目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為中毒、火災、爆炸等。
1、該項目產品未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限制”和“淘汰”類內容。該項目的行業性質為化工生產加工業,生產過程涉及有使用和伴生危險化學品物質,需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和相關行政許可。
2、企業生產、儲存裝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無聚集的居民區建筑設施和重要公共建筑設施。選址滿足相應規范、標準的要求。
3、該項目平面布置基本符合規范、標準的要求。
4、該項目工藝,技術成熟,無淘汰設備;設備選型與工藝、介質相適應,生產儲存設施等;采用自動化安全控制系統,有較良好的可靠性。
5、該項目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在采取第6章安全對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事故發生的概率及嚴重程度。
6、該項目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包括選址地質勘探基礎;周邊環境和總平面布置與外界的距離;廠房結構、設備布置,工藝技術設施中的材質防腐蝕控制;設備的選型、安裝,防雷、防靜電等的配套性;企業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應在設計和施工、試生產時認真落實。
松巖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全南生產基地氟鹽項目》工程建設,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生產條件審批,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從安全生產角度,該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的要求,項目潛在的危險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建設工程建成后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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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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