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年產6萬套電網配套產品項目(簡稱:項目,下同)
地址:弋陽縣工業園區南巖小區
性質:新建
建設總投資:7500萬人民幣
投資主體:江西省興能電力科技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有限公司
總占地面積:28畝
企業法人代表:郭初彪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評價結果
一、項目危險、危害性評價匯總
對江西省興能電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年產6萬套電網配套產品項目的危險、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噪聲、高溫中暑、火災、爆炸等。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噪聲。
2、預先危險分析結果:聯合廠房的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觸電、特種設備使用單元的車輛傷害的危險程度為Ⅱ級,聯合廠房的灼燙、火災的危險程度為Ⅰ~Ⅱ級。
供配電子單元的觸電、火災的危險程度為III級,鍋爐房的鍋爐損壞、鍋爐爆管、爐膛爆炸的危險程度為III級,物體高處墜落物擊中人體的危險程度為III級。
施工過程的火災、車輛傷害、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的危險程度為Ⅱ~Ⅲ級,爆炸、坍塌、觸電、起重傷害的危險程度為Ⅲ~Ⅳ級,粉塵、噪聲的危險程度為Ⅱ級。
3、項目選址符合相關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要求,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滿足建設項目“三同時”備案的選址要求。
4、該項目消防道路,建(構)筑物的耐火等級、抗震設計符合標準、規范的要求,總平面布置應在設計中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中的相關規范要求完善。
5、該項目供電方案、給水、排水設施、鍋爐房等供應均滿足項目的需要。公用工程、輔助設施與項目相配套。
6、項目的其他勞動安全措施符合規范要求。
二、評價結論
1、項目的生產工藝為成熟的工藝;工藝布置合理;進行了防火、防雷接地設計,總體滿足安全條件的要求,項目風險小;
2、項目選址符合當地工業規劃,外部環境相對安全;
3、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補充的資料在分析項目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基礎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基本符合國家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規范的原則要求,對消除或減少項目的生產安全隱患,預防事故發生具有適用性。
綜上所述,江西省興能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在以后的項目建設和運行階段,如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補充的資料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書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江西省興能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萬套電網配套產品項目建成后能安全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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