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天然氣有限公司 江西省天然氣管網一期工程樟樹支線
發布時間:2016-09-19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省天然氣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江西省天然氣管網一期工程樟樹支線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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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天然氣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然氣管網一期工程樟樹支線由江西省天然氣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和管理。江西省天然氣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然氣管網一期工程樟樹支線建設內容為:起點為高安-鷹潭供氣管道的拖船閥室(位于豐城市拖船鎮),終點位于樟樹鹽化工業基地園東側擬建樟樹末站(位于樟樹鹽化工業基地園東側)的管道建設,拖船清管站擴建、樟樹末站新建。線路全長約20.0公里,設計壓力6.3MPa,管徑508mm,預算總投資10680.3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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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戴 磷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程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戴 磷 |
報告審核人: |
朱小華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戴磷、王冠、羅陽、辜剛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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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戴磷、王冠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6.1.29;
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報告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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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江西省天然氣管網一期工程樟樹支線
建設單位:江西省天然氣有限公司
建設地址:拖船清管站-樟樹末站
項目性質:新建
項目投資:總投資為10680.37萬元,其中建設投資為10492.37萬元,建設期貸款利息153萬元,鋪底流動資金34萬元。(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
建設規模:輸氣規模為500×104m3/d。
設計壓力:6.3MPa
管材種類:L415M螺旋縫埋弧焊管(18.52km)、L415M直縫埋弧焊管(1.48km)
管道管徑:D508×8.0mm
評價結論及建議:
根據危險、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必須重視安全管理措施以及Ⅲ級以上的危險有害因素的防范措施。
(1)在進出站閥組區、計量區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儀表。
(2)對控制系統、通信系統、緊急截斷間應采用不間斷電源(EPS)供電,蓄電池組的后備時間應滿足站控制系統、通信系統及緊急截斷闊的后備時間要求,且不宜少于2h。
(3)穿跨越水利工程、河道、公路、電力設施、通信設施、市政設施的管道的建設,應當遵守《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
(4)新建管道通過的區域受地理條件限制,不能滿足距建構筑物距離要求的,企業應當提出防護方案,經管道保護方面的專家評審論證,并經管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批準后,方可建設。
評價結論:
項目符合當地部門有關要求,已取得《江西省能源局關于同意省天然氣管網一期工程樟樹支線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復函》贛能綜函[2015]70號。
該項目廠址與四周單位和居民區的安全距離符合相關要求(拖船閥室放空管與西側居民距離不足,需在設計時考慮)。廠外交通道路方便,廠址周圍無人口密集區,無重要建筑設施。自然氣候條件、工程地質條件和水文地質條件滿足建設工程需要,不受洪水、潮水和內澇的威脅。
該項目工藝可靠,生產中未使用國家明令淘汰、落后的工藝設備。過程中擬采用的安全設施和措施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本報告認為,該項目采取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后,該項目選址的安全條件、管線路由、工藝裝置(設施)等,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的要求,該項目符合項目設立的安全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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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6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