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力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擴建年處理9萬噸廢植物油回收利用項目
發布時間:2016-11-07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九江力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擴建年處理9萬噸廢植物油回收利用項目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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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力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11月在湖口金砂灣工業園內成立。先期由“力山(香港)化工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現由中糧控股油脂(香港)第一有限公司并購控股。公司是處理廢植物油的專業企業,主要以中糧油企業食用油生產時處理的廢植物油為原料,以植物質稻殼及秸稈為燃料,對農副產品廢棄物等資源進行精深加工及綜合利用生產經營脂肪酸系列產品。公司現已被中糧控股油脂(香港)第一有限公司并購控股,今后本公司生產原料供應有充分保障。鑒于中糧油集團豐富的廢植物油脂資源和市場對油脂產品的日益增長需求,九江力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決定新擴建一套年處理9萬噸廢植物油回收利用裝置,形成年處理12萬噸廢植物油回收利用和4萬噸二聚酸生產能力,實現產值、銷售額、利稅全面翻番。中糧控股油脂并購后,該項目建設資金有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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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戴磷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羅楊 |
報告審核人: |
馬程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辜剛、王冠、羅楊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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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戴磷、羅楊 |
報告完成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5.9.1;
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及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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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九江力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業駐址:九江市湖口縣金沙灣工業園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法人獨資)
企業法人:顧利峰
項目名稱:年處理9萬噸廢植物油回收利用項目
項目地址:九江市湖口縣金沙灣工業園
項目性質:擴建
項目投資:10973.6萬元人民幣
項目占地:29597㎡
評價結論及建議:
通過對對九江力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處理9萬噸廢植物油回收利用項目》的危險、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本項目存在火災、鍋爐爆炸、中毒與窒息等危險因素,還存在電氣傷害、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起重傷害、灼燙、淹溺、粉塵、噪聲、高溫及熱輻射等危險、有害因素。
2、根據《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年版)的規定,本項目中磷酸、硫酸為危險化學品,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3、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的規定,本項目無第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物質。
4、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的規定,本項目中硫酸屬易制毒化學品物質,應當在購買前將所購買硫酸的數量,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5、《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1年版)的規定,本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6、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出《關于公布首、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的規定,本項目無重點監管的化學品。
7、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和《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的規定,本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
8、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本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9、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規定辨識,本項目蒸汽鍋爐、導熱油爐、水解塔屬于重大危險源申報范圍的設備。
10、通過采用預先危險性分析方法的評價,主要有生產車間、倉庫、鍋爐房、貯罐等單元火災、鍋爐爆炸的危險等級為III級,發生的可能性為D級,必須采取措施控制風險。其他危險等級作業環境區域為Ⅱ級以下,屬臨界或安全的。
11、通過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的評價,鍋爐房、合成工序為“顯著危險”等級,水解工序、酸化工序、分餾工序、蒸餾工序、聚酰胺樹脂生產工序、導熱油爐作業、檢維修作業等為“一般危險”物料裝卸屬“稍有危險”等級。
12、通過事故后果模擬分析,擬建項目鍋爐發生爆炸時,距爆炸中心13.5m以內的人員將內臟嚴重損傷或死亡,并且在此范圍內的圍墻倒塌。
項目各單元評價結論
1、本項目選址在規劃的工業園區內,符合當地規劃,與周邊民居的距離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
2、本項目平面布置基本符合標準、規范的要求,廠區各建筑物的布置按裝置、工藝要求,進行功能分區。該項目主要建筑物之間的距離除5#、6#儲罐區儲罐與廠內次要道路之間距離不符合要求外,其他建構筑物之間防火間距符合規范的要求。
3、本項目工藝技術可靠,無國家明令淘汰工藝,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設備選型與工藝、介質相適應,生產儲存設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
4、本項目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主要為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燙、鍋爐爆炸等。在采取第6章安全對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風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
安全評價報告評價結論
本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生產條件的申報,符合國家和省關于建設項目安全審查辦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進行。
綜合結論:認為從安全生產角度,九江力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處理9萬噸廢植物油回收利用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等的要求,項目潛在的危險風險程度在有效控制的可以接受范圍,工程的安全有一定保障,整個建設工程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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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