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市昌洛加油站
發布時間:2016-06-17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豐城市昌洛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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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豐城市昌洛加油站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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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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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城市昌洛加油站位于豐城市洛市鎮豐樂線路245樁,項目總投資600萬元,豐城市昌洛加油站建設項目總圖由沈陽石油化工設計院設計,站內分為加油罩棚區、站房區、儲油罐區等;建成后加油站設4個
汽油和柴油均是化學品液體。汽油為危險化學品,火險分級為甲B類,其蒸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氣體,遇明火、高熱易燃燒爆炸;柴油火險分級為丙A類,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項目地處豐城市洛市鎮豐樂線路245樁,位于豐樂線路以西,昌寧高速掛線以北,西面為昌寧規劃高速公路,其余三面均為農田,周邊暫無規劃工業用地,站區紅線內東側有一條南北向10KV架空高壓電線,桿高
本項目經江西省商務廳(贛商務運行批【2015】258號)批準,由沈陽石油化工設計院設計,投資建設豐城市昌洛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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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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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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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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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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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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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 黃香港 占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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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 黃香港 占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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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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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 黃香港 占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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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16年4月20日 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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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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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概況:
項目名稱:豐城市昌洛加油站建設項目
項目地址:豐城市洛市鎮豐樂線路245樁
項目規模:二級站
項目性質:新建
企業性質:民營
投資主體:豐城市昌洛加油站
投資人:王有華、章潤英
通過對豐城市昌洛加油站建設項目的危險、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本新建項目存在因危險化學品汽油末超過200t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工程項目存在火災、爆炸、電氣傷害、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中毒和窒息等危險因素和有害物質、噪聲、環境高溫等有害因素。
2、預先危險分析表明主要生產裝置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其余危險等級均為Ⅱ級或以下。危險度分析顯示儲罐區在中度危險范圍。
3、從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結果可以看出,在選定的單元中作業條件均在一般危險和稍有危險范圍,該工程的作業條件相對比較安全。
4、加油站選址能夠符合當地規劃,外部環境總體相對安全。
5、本新建項目采用成熟的工藝設備,項目在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規、法規及技術標準制造、安裝、檢測檢驗的情況下,其安全生產風險程度在可接受范圍。
1、豐城市昌洛加油站建設項目采用的設備、設施成熟,且同類加油站在國內有太多成功運行的先例,工程風險小;
2、項目的建成能夠為企業的發展帶來新的增長點,對活躍當地經濟、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均具有積極意義;同時項目具有清潔經營、環境保護性好的特點,符合國家政策;
3、項目選址外部環境能夠滿足安全要求。
綜上所述:在以后的項目建設和運行階段,如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合理采納本報告書中安全對策措施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同時保證企業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安全管理體系、制度綜合發揮作用,擬建的豐城市昌洛加油站項目則能夠符合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工程建成后運行系統的安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三、 建議
1、提前對企業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加強員工勞動保護意識,使員
工熟悉工作要求和安全應對措施。
2、配備好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應急救援設施。
3、項目在施工建設過程中應認真落實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施工竣工后應進行竣工驗收檢測檢查。項目建成試運行三個月后應申請“三同時”安全驗收。
4、項目單位應當依法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進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5、本項目周邊暫無規劃的工業用地,在后期建設、營業過程中,如有其他工業企業進駐,應充分考慮相互之間的影響,合理規劃選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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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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