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歐菲光學技術有限公司視窗防護屏(3D Cover Lens)項目
發布時間:2018-01-09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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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3D視窗防護屏(3D Cover Lens)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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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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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歐菲光學技術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注冊成立,2016年3月10日變更營業執照,企業屬于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住所為江西省南昌市臨空經濟區儒樂湖大街399號,法定代表人李赟,注冊資本伍億壹仟捌佰萬元整。公司經營范圍為新型電子元器件、光電子元器件、新型顯示器件及其關鍵件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技術服務,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公司為提升產業競爭力,擬投資66750萬元在南昌臨空經濟區金山大道以西、儒樂湖大街以北、祥和一路以東、黃堂西街路以南地塊的南昌歐菲顯示科技有限公司臨空園區租賃1#廠房2F及周邊比鄰區域共約2.5萬平方米,作為廠房進行生產,建設3D視窗防護屏(3D Cover Lens)項目,建成后預計年產2640萬片,產品主要用于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中小尺寸智能終端的視窗保護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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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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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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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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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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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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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香港、檀廷斌、占 偉、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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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占 偉、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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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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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香港、檀廷斌、占 偉、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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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7.10;主要任務: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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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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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3D視窗防護屏玻璃(3D Cover Lens)項目
建設單位:南昌歐菲光學技術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赟
項目性質:新建項目
項目擬建地點:南昌臨空經濟區南昌歐菲顯示科技有限公司臨空園區1#廠房2F及周邊比鄰區域
占地面積:2.5萬平方米
項目投資:總投資66750萬元,其中建設投資53400萬元,鋪底流動資金13350萬元,安全設施擬投入3267萬元。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南昌歐菲光學技術有限公司
總圖規劃繪制單位:中國瑞林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7.1項目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分析評價結果
通過對南昌歐菲光學技術有限公司3D視窗防護屏玻璃(3D Cover Lens)項目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以及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危害程度等的分析評價,得出以下的評價結論:
1)本項目涉及的原輔材料主要為光學玻璃、絲印油墨、硝酸鉀、拋光粉、切削液、清洗劑、磨料、噴涂油墨、顯影液(1.5%碳酸鈉溶液)、乙醇、氬氣等。
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辨識,屬于危險化學品有:硝酸鉀、絲印油墨、噴涂油墨、乙醇、氬氣。
2)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本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中毒窒息、灼燙、電氣傷害、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噪聲、高溫中暑等。工程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機械傷害、火災、中毒窒息。
3)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0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定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八部門[2015年]第5號)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7年版)進行辨識,本項目的硝酸鉀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4)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要求,本項目不涉及危險工藝。
5)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辨識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7號)要求,本項目使用到的危險化學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中規定的物質。且本項目生產工藝未列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2013年版)》,因此不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6)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本項目產品屬于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第一大類第二十八項信息產業第21條“新型電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頻率元器件、混合集成電路、電力電子器件、光電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傳感器、新型機電元件、高密度印刷電路板和柔性電路板等)”,第22條“半導體、光電子元器件、新型電子元器件等電子產品用材料”,第35條“醫療電子、金融電子、航天航空儀器儀表電子、傳感器電子等產品制造”,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選址于南昌市臨空經濟區內,取得了項目備案批復,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政府規劃。
2)廠址選擇符合工業布局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廠址具有滿足生產、消防及生活及發展規劃所必需的水源和電源,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要求。本項目對周邊環境的防護距離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等相關的要求。
(1)該項目地區地質、地貌、氣候、水文等自然條件經分析對該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
(2)建設項目對周邊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建設項目選址是安全的。
(3)建設項目與周邊環境敏感點距離符合國家標準規范要求。
(4)與贛江距離2.2Km,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贛府發〔2007〕17號文的要求。
4)生產車間四周設有環形通道,并相互連接;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建筑結構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
5)生產車間的層數、面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的要求。廠房建筑物耐火等級采用一級。
6)總平面布置中的建構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的要求。
7)本項目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采用的工藝技術、生產設備設施成熟,工程風險相對較小。
8)通過預先危險(PHA)分析可知:
(1)生產車間單元:
生產車間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高溫灼傷等潛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險程度分級:火災、容器爆炸等級為Ⅲ級(危險的)。其余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高溫灼傷危險等級均為II級(臨界的)。
(2)電氣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觸電,危險程度為II級(臨界的)。
(3)給排水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中毒窒息、淹溺、機械傷害危險程度均為II級(臨界的)。
(4)供熱系統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高溫燙傷等的危險等級為Ⅱ級,危險程度是臨界的,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5)消防、交通、安全管理、作業環境單元的危險性較小,危險等級為II級。主要是設施缺陷造成的,機械設備按規定設置防護裝置、設施,車輛傷害要加強行駛違章,避免疲勞駕駛、無證駕駛等,加強安全管理,總體運行是安全的。
9)通過作業人員觸電事故樹分析:接地可靠與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是防止觸電事故的最重要環節,其次是嚴格執行作業中的監護制度和對系統中不帶電體絕緣性能的及時檢查與修理,減少正常不帶電部位意外帶電的可能性。另外,充分的放電、嚴格的驗電、可靠的防漏電保護和停電檢修時對停電線路作三相短路接地等措施,也是減少作業中觸電事故的重要方法。
10)依據《電子信息行業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要求》,根據評價對象的性質選取適用的定量風險評價方法,該公司危險性等級為四級,屬于一般危險。
7.2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
通過對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辨識,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如下:
(1)機械傷害
本項目機械傷害危險等級為II級,是生產車間最主要的危險因素,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傷亡及系統破壞等事故。
(2)火災、爆炸
由危險等級排序可看出,火災、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Ⅲ級,是生產車間最主要的危險因素,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重大傷亡及系統嚴重破壞的災難性事故。
(3)中毒窒息
該項目使用的油墨等物質具有一定的毒性,氬氣屬于窒息性氣體。在生產過程不可避免的產生有毒蒸氣、窒息性氣體的揮發,因此,企業應對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的各種原因引起重視及有效避免作業人員健康危害。
7.3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本項目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防爆,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并與通風聯鎖。對于硝酸鉀嚴格按照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要求進行管理,生產車間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裝置,保證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等。
以上列舉的幾種情況,在生產過程中應作為重點予以防范。
加強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能力,確保本企業的安全生產。
在實際工作中還應重點重視以下措施:
(1)安裝符合要求的防雷設施,并按規定定期檢驗檢測,防止雷擊、靜電聚積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2)帶電設備應符合國家相應規范的要求,設有良好保護措施,防止人員觸電事故的發生。
(3)加強安全培訓,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7.4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在采取措施后得到控制及受控的程度
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在采取了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加強設備的安全設施的檢驗檢測工作,保證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完好等工作,則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項目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7.5安全評價結論
1、工程選址在規劃的工業園內,符合當地工業規劃,外部環境相對安全;項目總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2、建設項目在嚴格按本報告所述的安全對策措施完成后,項目運行的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綜上所述,南昌歐菲光學技術有限公司3D視窗防護屏玻璃(3D Cover Lens)項目在以后的建設施工、安裝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合理采納可研報告及本評價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具有一定的本質安全水平,本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7.6建議
1、落實建設項目的“三同時”規定。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企業應根據企業發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和應急救援的能力,逐步達到本質安全的目的。
4、項目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修改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和更新,與時俱進。加強崗位練兵,提高員工的操作和判斷、處理故障的能力,強化安全管理,創造條件在企業推行職業安全健康體系,實現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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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