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縣曹溪礦區弋陽海螺水泥用灰巖礦8.5Mt/a擴建項目
發布時間: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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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陽縣曹溪礦區弋陽海螺水泥用灰巖礦8.5Mt/a擴建項目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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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弋陽縣曹溪礦區弋陽海螺水泥用灰巖礦8.5Mt/a擴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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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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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區位于弋陽縣335°方向,直線距離約40km處,行政區劃隸屬弋陽縣曹溪鎮,地理坐標:東經117°17′33.70″~117°18′25.95″,北緯28°41′55.18″~28°42′45″,礦區面積:1.5913km2。原設計生產能力5Mt/a(500萬t/a),并已達產。由于江西弋陽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目前有3條4500噸熟料水泥生產線,石灰石資源全部來自曹溪礦山,年需求量約850萬噸。委托安徽海螺建材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江西省弋陽縣曹溪礦區弋陽海螺水泥用灰巖礦850萬噸/年采礦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可研報告》擬定礦山生產規模為8.5Mt/a,開采年限為14.95a(含基建期6個月),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公路開拓汽車運輸,深孔爆破作業,機械裝礦,最低開采標高為+190m、臺階高度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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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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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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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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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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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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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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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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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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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許玉才、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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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19年4月18日現場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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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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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設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 (1)建設項目暫不存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中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2)建設項目主要存在:暴雨、寒潮、大風、雷電等4種自然災害; (3)建設項目在生產過程中主要存在:物體打擊、火藥爆炸、放炮、機械傷害、車輛傷害、坍塌、高處墜落、透水、觸電、淹溺、火災等11種危險因素; (4)建設項目在生產過程中主要存在:粉塵、噪聲、震動等3種危害因素。 評價認為放炮、坍塌、車輛傷害、透水為該項目比較重要的危險有害因素,建設項目應重點防范。 2 總體評價結論 (1)建設項目礦體埋藏條件好,礦體穩定,開采技術條件簡單,建設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防可控,在現有安全技術條件下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建設項目周邊環境簡單,礦山周邊無高速公路、鐵路等重要設施,與當地民房相距較遠。周邊環境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要求。 (3)在建設施工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設計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書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工程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較好控制,安全生產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結論:弋陽縣曹溪礦區弋陽海螺水泥用灰巖礦8.5Mt/a擴建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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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