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南昌縣公交小藍加油站
發布時間: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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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南昌縣公交小藍加油站安全條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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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南昌縣公交小藍加油站安全條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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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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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告為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南昌縣公交小藍加油站(以下簡稱“南昌縣公交小藍加油站”)改建項目的安全條件評價報告。該加油站原為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內部加油站,于2019年3月26日獲得江西省商務廳辦公室文件《關于對南昌市等地新建、遷建加油站規劃確認的通知》(贛商務辦運行[2019]24號),擬改為對外經營的加油站。針對“關于印發《南昌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洪環發[2018]35號),南昌縣公交小藍加油站擬進行雙層罐改造。 該加油站西側的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小藍LNG加氣站不在此次評價范圍之內。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和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同屬于南昌市政公用集團。 南昌縣公交小藍加油站改建項目由九江石化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設計,站內分為加油罩棚區、站房區、儲油罐區等;建成后加油站設8個埋地臥式儲罐,其中30m³0#柴油儲罐5個、30m³92#汽油儲罐2個、30m³95#汽油儲罐1個,罐總容量為240m3,折算總容量為165m3,為一級站。因此,未來加油站的經營項目是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的儲存與車輛加油。 汽油和柴油均是化學品液體。汽油、柴油均為危險化學品,其中汽油火險分級為甲B類,其蒸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氣體,遇明火、高熱易燃燒爆炸;柴油火險分級為乙B類,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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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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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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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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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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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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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冠、余黎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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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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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羅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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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戴磷、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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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19.06.20;勘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收集安全預評價所需的有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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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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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危險度評價 通過對南昌縣公交小藍加油站改建項目的危險、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該改建項目為一級加油站,成品油儲罐區和加油區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工程項目存在火災、爆炸、電氣傷害、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中毒和窒息等危險因素和有害物質、噪聲、環境高溫等有害因素。 2、預先危險分析表明主要生產裝置火災、爆炸,電氣傷害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其余危險等級為Ⅱ級;危險度分析顯示儲罐區在高度危險范圍,由于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險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3、從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結果可以看出,在選定的單元中作業條件均在“一般危險”范圍,該工程的作業條件相對比較安全。 4、加油站選址能夠符合當地規劃,外部環境總體相對安全。 5、本改建項目采用成熟的工藝設備,項目在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規、法規及技術標準制造、安裝、檢測檢驗的情況下,其安全生產風險程度在可接受范圍。 1、南昌縣公交小藍加油站改建項目采用的設備、設施成熟,且同類加油站在國內有太多成功運行的先例,工程風險小; 2、項目的建成能夠為企業的發展帶來新的增長點,對活躍當地經濟、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均具有積極意義;同時項目具有清潔經營、環境保護性好的特點,符合國家政策; 3、項目選址外部環境能夠滿足安全要求; 綜上所述:在以后的項目建設和運行階段,如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合理采納本報告書中安全對策措施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同時保證企業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安全管理體系、制度綜合發揮作用,擬建的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責任公司南昌縣公交小藍加油站改建項目則能夠符合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工程建成后運行系統的安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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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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