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歐菲觸控科技有限公司LCM模組產線建設項目
發布時間: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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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歐菲觸控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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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LCM模組產線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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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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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歐菲觸控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注冊成立,企業屬于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登記機關為南昌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企業地址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二路28號615室,法定代表人孟鍇,注冊資本伍億柒仟萬元整。公司經營范圍為電子元器件、顯示模組器件、光學玻璃、光學儀器的生產、研發、銷售和技術服務。 公司為提升產業競爭力,擬投資144729萬元在南昌高新區歐菲高新未來科技城園區租賃6#廠房(占地面積約30550平方米,層高3層),投資建設LCM模組產線,項目建成后預計年產6500萬片小尺寸液晶顯示模組,產品主要用于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智能終端。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本項目屬于電子行業,行業類別及代碼為C3990其他電子設備制造。 本項目產品屬于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第一大類第二十八項信息產業第21條“新型電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頻率元器件、混合集成電路、電力電子器件、光電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傳感器、新型機電元件、高密度印刷電路板和柔性電路板等)”制造。 南昌歐菲觸控科技有限公司為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于2018年10月委托江西省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對其LCM模組產線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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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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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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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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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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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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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檀廷斌、黃香港、占偉、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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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占偉、謝寒梅、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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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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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檀廷斌、黃香港、占偉、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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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8.10.23;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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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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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南昌歐菲觸控科技有限公司與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簽訂的安全評價委托書和技術服務合同,該項目的評價對象為南昌歐菲觸控科技有限公司LCM模組產線建設項目方案指定的南昌高新區歐菲高新未來科技城園區租賃6#廠房(占地面積約30550平方米,層高3層)建設LCM模組產線(年產6500萬片小尺寸液晶顯示模組)的生產裝置、公用輔助裝置、存儲設施。 評價范圍具體如下: 1)項目選址及總平面布置; 2)工藝生產裝置:南昌高新區歐菲高新未來科技城園區6#廠房; 3)公用工程:通風、供配電、給排水、消防、供熱等; 4)存儲設施:依托園區的2個甲類危險化學品倉庫,1個720m2的甲類危廢倉庫、1個7929m2的丙類原輔材料成品倉庫。部分非危險化學品原料、成品存放于車間。 注:本項目主要為租賃廠房生產,公用工程依托歐菲高新未來科技城園區的公用工程設施,本項目只針對滿足性進行評價。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物料依托儲存于園區的危險化學品倉庫內(建設有2個730m2的甲類危險化學品倉庫、1個720m2的甲類危廢倉庫、1個7929m2的丙類原輔材料成品倉庫),租賃廠房內均存放不超過一晝夜量。車間內存放一晝夜用量的危險化學品時采用防爆柜進行存放。 項目名稱: LCM模組產線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南昌歐菲觸控科技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法定代表人:孟鍇 項目性質:新建項目 項目擬建地點:南昌高新區歐菲高新未來科技城園區租賃6#廠房 占地面積:30550平方米 項目投資:總投資144729萬元,其中建設投資118789萬元,鋪底流動資金19000萬元,安全設施擬投入1970萬元。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南昌歐菲觸控科技有限公司 總圖規劃繪制單位:上海鎧繹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7.1項目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分析評價結果 通過對南昌歐菲觸控科技有限公司LCM模組產線建設項目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以及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危害程度等的分析評價,得出以下的評價結論: 1)本項目涉及的原輔材料主要為光學玻璃、靶材、PET膜、光學膠、LCD大板、背光源、柔性線路板、控制芯片、玻璃原材、UV膠、焊錫絲、乙醇、蝕刻液、油墨、絲印油墨、噴涂油墨、硝酸鉀、拋光粉、切削液、清洗劑、磨料、氬氣、硫酸、金剛砂、顯影液、天然氣、R134a等。天然氣作為燃料用,R134a作為冷凍劑。本項目產品為LCM模組。 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辨識,屬于危險化學品有:乙醇、蝕刻液、油墨(絲印油墨、噴涂油墨)、硝酸鉀、氬氣、硫酸、天然氣。 2)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本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中毒窒息、灼燙、電氣傷害、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噪聲、高溫中暑等。工程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機械傷害、火災爆炸、中毒窒息。 3)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0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定進行辨識,本項目蝕刻液(20%鹽酸)、硫酸屬于易制毒化學品。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八部門[2015年]第5號)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7年版)進行辨識,本項目的硝酸鉀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本項目的天然氣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4)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要求,本項目不涉及危險工藝。 5)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辨識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7號)要求,本項目使用到的危險化學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中規定的物質。且本項目生產工藝未列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2013年版)》,因此不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6)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本項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本項目產品屬于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第一大類第二十八項信息產業第21條“新型電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頻率元器件、混合集成電路、電力電子器件、光電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傳感器、新型機電元件、高密度印刷電路板和柔性電路板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選址于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取得了項目備案批復,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政府規劃。 2)廠址選擇符合工業布局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廠址具有滿足生產、消防及生活及發展規劃所必需的水源和電源,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要求。本項目對周邊環境的防護距離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修訂)和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等相關的要求。 (1)該項目地區地質、地貌、氣候、水文等自然條件經分析對該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 (2)建設項目對周邊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建設項目選址是安全的。 (3)建設項目與周邊環境敏感點距離符合國家標準規范要求。 (4)與贛江距離2.2Km,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贛府發〔2007〕17號文的要求。 (5)通過危險指數法計算結果可知,該公司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40m,該范圍內不存在居民區、人員密集區域等環境敏感場所。 4)生產車間四周設有環形通道,并相互連接;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建筑結構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 5)生產車間的層數、面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修訂的要求。廠房建筑物耐火等級采用一級。 6)總平面布置中的建構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修訂的要求。 7)本項目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采用的工藝技術、生產設備設施成熟,工程風險相對較小。 8)通過預先危險(PHA)分析可知: (1)生產車間單元: 生產車間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高溫灼傷等潛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險程度分級:火災、容器爆炸等級為Ⅲ級(危險的)。其余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高溫灼傷危險等級均為II級(臨界的)。 (2)倉庫單元 倉庫儲存物料在貯存、裝卸過程中,其主要危險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傷等,通過預先危險性分析,化學品倉庫2#的火災、爆炸危險等級為Ⅲ,處在危險狀態,必須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其余危險等級均為Ⅱ級或以下。 (3)電氣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觸電,危險程度為II級(臨界的)。 (4)給排水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中毒窒息、淹溺、機械傷害危險程度均為II級(臨界的)。 (5)供熱系統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鍋爐爐膛爆炸、鍋內超壓過熱等爆破、鍋爐缺水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程度是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高溫燙傷等的危險等級為Ⅱ級,危險程度是臨界的,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6)消防、交通、安全管理、作業環境單元的危險性較小,危險等級為II級。主要是設施缺陷造成的,機械設備按規定設置防護裝置、設施,車輛傷害要加強行駛違章,避免疲勞駕駛、無證駕駛等,加強安全管理,總體運行是安全的。 9)通過作業人員觸電事故樹分析:接地可靠與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是防止觸電事故的最重要環節,其次是嚴格執行作業中的監護制度和對系統中不帶電體絕緣性能的及時檢查與修理,減少正常不帶電部位意外帶電的可能性。另外,充分的放電、嚴格的驗電、可靠的防漏電保護和停電檢修時對停電線路作三相短路接地等措施,也是減少作業中觸電事故的重要方法。 10)依據《電子信息行業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要求》,根據評價對象的性質選取適用的定量風險評價方法,該公司危險性等級為四級,屬于一般危險。 11)通過危險度評價法得出,6#廠房、2#化學品倉庫危險分值為12分,屬于中度危險;其余單元(原材料及成品倉庫、1#化學品倉庫)危險分值均在10分以下,屬于低度危險。 7.2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 通過對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辨識,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如下: (1)機械傷害 本項目機械傷害危險等級為II級,是生產車間最主要的危險因素,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傷亡及系統破壞等事故。 (2)火災、爆炸 由危險等級排序可看出,火災、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Ⅲ級,是生產車間、倉庫最主要的危險因素,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重大傷亡及系統嚴重破壞的災難性事故。 (3)中毒窒息 該項目使用的油墨、鹽酸酸霧、硫酸酸霧等物質具有一定的毒性,氬氣屬于窒息性氣體。在生產過程不可避免的產生有毒蒸氣、窒息性氣體的揮發,因此,企業應對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的各種原因引起重視及有效避免作業人員健康危害。 本項目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防爆,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并與通風聯鎖。對于硝酸鉀嚴格按照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要求進行管理,對鹽酸、硫酸嚴格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的要求進行管理,生產車間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裝置,保證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等。 以上列舉的幾種情況,在生產過程中應作為重點予以防范。 加強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能力,確保本企業的安全生產。 在實際工作中還應重點重視以下措施: (1)安裝符合要求的防雷設施,并按規定定期檢驗檢測,防止雷擊、靜電聚積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2)帶電設備應符合國家相應規范的要求,設有良好保護措施,防止人員觸電事故的發生。 (3)加強安全培訓,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在采取了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加強設備的安全設施的檢驗檢測工作,保證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完好等工作,則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項目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1、工程選址在規劃的工業園內,符合當地工業規劃,外部環境相對安全;項目總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2、建設項目在嚴格按其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和本報告所述的安全對策措施完成后,項目運行的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綜上所述,南昌歐菲觸控科技有限公司LCM模組產線建設項目在以后的建設施工、安裝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合理采納可研報告及本評價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具有一定的本質安全水平,本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1、落實建設項目的“三同時”規定。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企業應根據企業發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和應急救援的能力,逐步達到本質安全的目的。 4、項目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修改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和更新,與時俱進。加強崗位練兵,提高員工的操作和判斷、處理故障的能力,強化安全管理,創造條件在企業推行職業安全健康體系,實現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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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