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高能量密度動力儲能鋰電池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發布時間: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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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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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高能量密度動力儲能鋰電池研發及產業化項目(安全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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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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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省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2014年4月29日更名為“江西省福斯特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2015年12月7日更名為“遠東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斯特)成立于2009年7月29日,是一家專業從事鋰離子電池、鋰離子動力電池(組)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于一體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遠東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控股子公司。福斯特總部坐落于國家鋰電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江西省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占地700畝,是宜春福斯特公司打造“亞洲鋰都”的龍頭企業。 福斯特公司自 2009 年成立以來,始終堅持“創新能源 造福人類”“鋰”想,奉行“團結、務實、創新、拼搏”的企業精神,并得到了相關管理部門和消費者的一致認同,成為 “江西省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企業”、“江西省協同創新體龍頭企業”。 公司建立有“江西省鋰電池工程研究中心”、“ 復合材料鋰電池制造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 “院士工作站”、 “國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獲得有“江西省A 級納稅人稱號”、 “江西名牌產品”、 “宜春市知名商標” 、“民營企業納稅百強”、 “江西省著名商標” 、“工業和信息化部《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第四批強制入選目錄”;榮獲有“江西省科技進步獎” 、“高新技術企業”、“江西省質量管理先進企業”、 “江西省質量信用 AAA 級企業”等。 福斯特公司在上一輪進行年產3G瓦時高能量密度動力儲能鋰電池(6條18650 圓柱形生產線)產能項目設計建設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拓展和提高產品的質量提供可靠保障,有利于推動當地經濟可持續發展和技術進步,決定實施改擴年產8G瓦時高能量密度動力儲能鋰電池(2 條21700 圓柱形生產線、4條34175145方形生產線)產能的項目建設。計劃用3-5年的時間,做中國第一、世界第一的高端動力電池供應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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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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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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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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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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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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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戴 磷、王 冠、黃香港、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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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戴 磷、王 冠、朱小華、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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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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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戴 磷、黃香港、王 冠、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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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8.4.19;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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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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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遠東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經發大道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注冊資金:叁億元整 法定代表:蔣承志 項目名稱:高能量密度動力儲能鋰電池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建設規模:年產8G瓦時高能量密度動力儲能鋰電池 建設性質:改擴建 項目投資:381400.64萬元人民幣。 項目占地:368畝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根據以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原輔物料、實際操作等條件分析,可以確定項目工程中生產過程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觸電、車輛傷害、起重傷害、高處墜落、坍塌、中毒窒息、灼燙、淹溺等危險,有害因素主要包括毒物危害、高溫熱輻射、電磁輻射、噪聲危害等。其火災、爆炸是本公司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規定,本公司生產制造過程中主要涉及有電池液(酸性的)、乙醇、碳酸二甲酯、天然氣、柴油等屬危險化學品,不所涉及有劇毒化學品。 (2)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66號)的規定,本公司未涉及有易制毒化學品。 (3)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1年版)的規定,本公司未涉及有易制爆化學品。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的規定,本公司未涉及有監控化學品。 (5)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衛法監發【2003】142號,該項目中無高毒物品。 (6)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規定,本公司涉及天然氣屬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物質。 (7)依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安監總局[2013]完整版的要求,該項目生產工藝不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8)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的規定,本項目涉及的重大危險源辨識物質有天然氣為管道輸送,其他危險化學品存在量較少,乙炔故本公司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二、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本公司所在地的安全條件較好,周邊環境安全。選址與廠外公共設施、企業的防火間距能滿足相應規范、標準的要求。 2、本公司總圖平面布置,廠內建筑、道路等,總體上符合規范規定,總體基本滿足安全生產防火距離等要求。但是,倉庫與廠房車間間距僅5m,按丁類建筑并設置防火墻考慮,可滿足防火的要求。 3、建(構)筑物耐火等級為二級,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機械通風,腐蝕環境采取相應的防腐措施,總體上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4、本公司采用成熟的工藝和設備,工藝設備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建設安裝,設備選型與工藝、介質相適應,生產儲存設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運行生產風險程度在可接受范圍。 5、生產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供電、給排水設施、蒸汽、空壓機站(含制氮)、制冷站、鍋爐、天然氣等公用工程設施與項目相配套,可滿足項目生產的需要。 6、該項目按要求進行了申報審批,辦理了法律、法規要求的相關文件及技術資料。符合國家產業導向和市場發展需求,符合宜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江西省鋰電新能源產業基地的總體規劃和環境規劃等相關規劃的產業政策要求。三、安全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遠東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產8G瓦時高能量密度動力儲能鋰電池研發及產業化項目》工程建設,采用的工藝成熟,在國內外有成功經驗,選用的設備以及配套設施自動化程度較高,本期項目方案采用當前國內外鋰電池生產的先進經驗和技術,其安全運行可靠程度是可以預期的;擴建項目所處區域的周邊環境、交通運輸、物質供應、資源保證均滿足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項目工程在以后的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有關的的安全措施,并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 建設項目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建議: 1、本項目應按政策要求進行立項,并針對《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安評》補充的安全技術對策措施,已在本報告作出詳細說明,希望在設計、施工、試運行時認真落實; 2、建立項目工程安全施工和運行保證工作方案;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保障體系; 4、竣工后必須進行竣工檢測及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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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8.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