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鰲系新材料有限公司興建石墨烯漿料項目
發布時間: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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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州鰲系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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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興建石墨烯漿料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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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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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撫州鰲系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9年6月14日
注冊地址: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工業園區厚發工業區
注冊資本:壹佰萬元整
法定代表人:肖武輝
經營范圍:新型碳材料、衍生物及其應用產品、石墨烯潤滑油生產銷售及相關技術研發;從事上述商品及技術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36號令(77號令修改)的要求,新、改、擴建項目必須進行安全預評價,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在安全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法規和標準、規范。
受撫州鰲系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其興建石墨烯漿料項目的安全條件評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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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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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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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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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檀廷斌、蘇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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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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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蘇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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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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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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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檀廷斌、蘇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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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8;
主要任務:興建石墨烯漿料項目安全條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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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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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興建石墨烯漿料項目
建設單位:撫州鰲系新材料有限公司
項目地址: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工業園區厚發工業區
建設性質:新建
項目投資:12472萬元整
項目產品方案及生產規模:年產石墨烯漿料1000t/年、油溶性石墨烯粉末30t/年、石墨烯油精400t/年、鋰電池離子傳導劑粉末100t/年、鋰電池離子傳導劑漿料1000t/年、石墨烯油墨涂料500t/年的生產線以及回收鹽酸600噸/年.
項目建設內容:
項目總占地面積約50.84畝,合33891㎡,其中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0484.4㎡;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如下:
1、建設年產石墨烯漿料1000t、油溶性石墨烯粉末30t、石墨烯油精400t年生產線一條;
2、建設年產鋰電池離子傳導劑粉末100t、鋰電池離子傳導劑漿料1000t生產線一條;
3、建設年產石墨烯油墨涂料500t生產線一條;
4、新建501綜合辦公樓、101電極生產車間、201石墨烯漿料車間、301石墨烯油墨生產車間、102電極成品庫、103電極原料庫、104地下廢料儲罐、202原料罐區、203樹脂倉庫、302油墨倉庫;
5、新建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有401污水處理設施、402雨水收集池及事故池、403循環水池、404消防水池、405消防泵房、406高低壓變電所、407固廢暫存庫。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該項目涉及的氫氧化鈉、氯磺酸、二氯甲烷、氯化亞砜、DMF、一水氫氧化鋰、異丙醇、乙醇(包括無水乙醇)、丁酮、丙酮、氮氣、乙酸正丁酯、石墨烯油墨涂料(油性)、鹽酸屬于危險化學品。
2)對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5號頒布,703號修改)可知,該項目涉及丙酮、鹽酸屬于易制毒化學品。
3)經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4)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588號修改)的規定,該項目涉及氯化亞砜屬于監控化學品。
5)經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6)根據《高毒物品名錄》(2003年版),該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7)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 安監總管三[2013]3號)分析,該項目涉及使用氯磺酸進行磺化反應,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
8)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分析,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9)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該項目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0)該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蝕(化學)灼傷、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溫灼燙、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淹溺及有毒物質、噪聲、高溫、凍傷、粉塵等。其中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為主要危險因素;噪聲、粉塵、高溫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三、評估結論:
1、工程選址在規劃的化工工業園內,符合當地工業規劃,外部環境相對安全;項目總平面布置合理。
2、建設項目在嚴格按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本報告所述的安全對策措施完成后,項目運行的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綜上所述:撫州鰲系新材料有限公司興建石墨烯漿料項目在認真落實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采納本報告書中安全對策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本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符合安全條件審查要求。 四、現場工作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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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