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定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05萬噸顏料及著色劑項目
發布時間:2021-06-10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定銳新材料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年產1.05萬噸顏料及著色劑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簡 介: | |
江西定銳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金屬氧化物顏料、磷酸鹽類防銹添加劑、高性能有機著色劑生產、研發、儲銷售的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法人姚建華。為了公司發展的需要,擬將該項目落戶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老城精細化工產業園,投資建設年產1.05萬噸顏料及著色劑項目。項目生產過程中儲存、使用各類危險化學品,主要有磷酸、硝酸、甲苯、環己胺、乙酸、鄰羥基苯甲醛、乙酸乙酯、氫氧化鈉。建設項目占地面積26991.8m2,合40.49畝。擬建設甲類生產車間1棟、丁類生產車間2棟、甲類倉庫1棟,丁類原料倉庫1棟、丙類成品倉庫1棟,丙類危廢倉庫1棟、酸堿儲罐區1個、鍋爐房1棟、生產輔助用房1棟及配套公用工程等建構物,項目于2019年07月經定南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備案,2019年8月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19年10月取得定南縣精細化工產業園管理委員會關于項目落戶于定南縣精細化工產業園區證明。 本項目復合防銹顏料屬于鼓勵類行業主要原料,第7條中:用于大飛機,高鐵等重點領域的高性能防腐涂料生產中。高性能有機著色劑屬于鼓勵類第八條中高耐曬牢度、高耐氣候牢度、低芳胺、無重金屬、易分散、原漿著色的有機顏料及第九條染料、有機顏料及中間體清潔生產、本質安全的新技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4]第13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第645號令修改),《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第45號令、第79號令修改)、《關于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發改投資[2003]1346號)的規定與要求,江西定銳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該公司年產1.05萬噸顏料及著色劑項目的安全條件評價工作。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于2020年8月28日組成評價小組,對該公司所提供的項目申請報告等文件和相關資料進行了審核,并實地進行了調研和類比調查,根據AQ8001-2007《安全評價通則》和AQ8002-2007《安全條件評價導則》的要求編寫此評價報告。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李永輝 |
技術負責人: | 馬 程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李永輝 |
報告審核人: | 劉志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李永輝、陳 浩、劉志強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李永輝 |
技術專家: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李永輝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完成時間:2021年3月8日; 主要任務: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評價報告: | |
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本評價范圍為江西定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05萬噸顏料及著色劑項目的選址及周邊環境、總圖布置、生產裝置(101-MM0生產車間(丁類)、102顏料車間(甲類)、103-ACO生產車間(丁類)、301鍋爐房(丙類))、儲存裝置(201成品倉庫(丙類)、202原料倉庫(丁類)、203甲類倉庫、204危廢倉庫(丙類)、205酸堿罐區(戊類))、502生產輔助用房、工藝過程、主要設備設施、公用工程、原輔材料與產品、操作條件等系統的安全性分析與評價,并針對危險、有害因素提出安全技術對策措施和管理措施。評價的廠區地域范圍為建設項目紅線圖、總平面布置圖標框內。 凡涉及本項目的環保問題,應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不包括在本次評價范圍內。 涉及該項目的職業危害評價應由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本報告僅對有害因素進行簡要辨識與分析,不給予評價。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不在評價范圍內。本評價報告具有很強的時效性,本報告通過后因各種原因超過時效,項目周邊環境發生了變化,本報告不承擔相關責任。 二、項目基本情況: 江西定銳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金屬氧化物顏料、磷酸鹽類防銹添加劑、高性能有機著色劑生產、研發、儲銷售的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法人姚建華。 建設項目名稱:江西定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05萬噸顏料及著色劑項目 建設單位:江西定銳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姚建華 投資方:杭州思坦顏料化工有限公司 項目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老城精細化工產業園(化工工業園區內) 建設性質:新建 占地面積:40.49畝左右 項目投資:總投資15000萬元。 產品設計規模:年產1.05萬噸顏料及著色劑(2000噸/年金屬氧化物顏料,8000噸/年防銹顏料,500噸/年高性能著色劑) 三、評價結論 通過對江西定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05萬噸顏料及著色劑項目的安全條件評價,對項目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評價,評價組認為: 1)該擬建設項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項目建設內容符合有關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規程和技術規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擬建項目位于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老城精細化工產業園(化工工業園區內)。廠址所在地目前無地方病和特異疾病流行情況,基本無探明的礦床和珍貴的野生動、植物保護資源,無國家和地方指定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名勝古跡,廠址周邊100米范圍內無居民。 3)廠區內外交通順暢,外部有公路,內部形成環形路網,有利于運輸,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該擬建設項目可研報告中總體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順暢,建筑物功能基本滿足生產工藝要求,生產工藝過程中安全技術措施和設施基本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對危險危害因素能及時的感知和處理,可有效地保證生產的安全。 5)該擬建項目生產工藝成熟,流程合理,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6)本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建設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原料乙酸乙酯、甲苯以及管道天然氣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甲苯、鹽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硝酸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氧化鎳、氧化鉻、氧化銻屬于高毒化學品。 7)項目存在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鍋爐爆炸、灼燙、觸電傷害、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起重傷害、高處墜落、淹溺等,其中火災、爆炸、中毒窒息是建設項目重點防范的危險因素。 8)根據預先危險分析,可能導致發生火災、爆炸的區域如甲類車間、甲類倉庫火災爆炸危險等級屬于Ⅰ-Ⅲ,說明項目發生火災、爆炸的危險后果嚴重,廠區應注意加強甲類倉庫、甲類車間區域的管理和防護,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9)根據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LEC)法,項目中各單元操作在“一般危險,需要注意”范圍內,項目在建設項目投產運行后,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危險在可以接受范圍內。 10)安全檢查表分析:該項目選址在化工工業園區內,獲項目立項備案,土地已辦理用地手續,該項目的安全檢查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11)危險度評價:本項目203甲類倉庫單元、102顏料生產單元危險度等級為“Ⅱ”級,屬中度危險;103-ACO生產單元、101-MMO生產單元危險度等級為“Ⅲ”級,屬低度危險。 安全條件評價結論:該公司年產1.05萬噸顏料及著色劑項目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險,是建設項目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建設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結合本評價報告中的建議,做到主體工程與安全設施同時設計、施工安裝、運行。符合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安全條件。 需要指出的是該建設項目在工程完工,試運行后,正式投產前,仍需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 |
提交時間: | 2021年6月10日 |
現場影像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