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硫酸罐區改造項目
發布時間: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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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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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硫酸罐區改造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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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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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7日注冊成立,是由江西銅業集團公司投資控股,浙江云霧山礦業有限公司、江西耐火材料廠等九家股東共同出資組建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公司有鉛冶煉廠和鉛鋅礦山各一座,現有職工人數835人,擁有各類專業人員180人。注冊資金35579.5956萬元,注冊地址:德興市香屯工業園區,法人代表:吳九林。
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已有的電鉛冶煉項目位于江西省德興市香屯工業園區,由中國恩菲技術工程公司設計,于2006年11月6日立項(贛經貿投資備[2006]186號), 2007年12月10日開工建設,2008年12月13日建成投產。采用“富氧底吹熔煉—鼓風爐還原”煉鉛工藝(SKS 法),設計年產電鉛8萬t、硫酸7.4萬t、電銀205t、粗金290kg,并副產銅、鋅、鉍、銻等有色金屬產品。江西金德鉛業有限公司于2010年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10]0579號。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為:硫酸、氧氣、液氧。
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現有一套80kt/a鉛煙氣制硫酸系統裝置,裝置產酸能力為7.4萬t/a(折100%H2SO4),產品為98%工業硫酸,均作商品酸出售。為增加產品品種,適應精制硫酸的市場需求,提高企業經濟效益,該公司在現有硫酸裝置的基礎上,配套建設了一套精制硫酸裝置,將已有的煙氣分出一部分進入精制酸工段進行反應以形成年產精制硫酸4萬噸。硫酸總產能不變,減少工業硫酸產能,生成98%精制硫酸(AR級)。
為配套硫酸系統環保升級改造,鑒于現有硫酸罐區的兩個儲罐只能存儲工業硫酸,為了滿足精制硫酸安全存儲要求,企業需對已有的硫酸罐區進行改造。
江西銅業集團公司對該改造項目進行了批復,主要為在原有硫酸罐區增設兩個Ф5.4m、高14m碳鋼內襯PO儲酸罐,一個Ф2.6m、高3.5m碳鋼內襯PO高位計量槽,配套管道和酸泵。改造完成后,滿足4萬t/a精制硫酸產品的儲存需要,但硫酸總產量保持不變。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國家發改委令第29號),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為允許類,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根據《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91號)和《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加強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贛安監管三字〔2018〕48號)的要求,有色金屬冶煉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的中間產品,需對外銷售的,要向市安監局(現為上饒市應急管理局)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6號、77號修訂)、《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的要求,危險化學品新、改、擴建項目必須進行安全評價,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律、法規,對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評價是加強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其硫酸罐區改造項目的安全評價工作,組織了項目評價小組,對其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技術資料、文件進行了調查分析,項目評價小組于2019年4月19日對擬建現場進行了實地考察,根據確定的評價范圍即該項目生產和儲存裝置、公用工程、輔助設施、選址情況等,按照《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和《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的要求,編制本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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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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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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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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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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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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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香港、占偉、黎余平、黃伯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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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黃香港、占偉、黎余平、黃伯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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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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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香港、占偉、黎余平、黃伯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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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4.19;主要任務: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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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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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簽訂的安全評價委托書和技術服務合同,該項目的評價對象為硫酸罐區改造項目。
評價范圍具體如下:
1)硫酸罐區改造項目選址及平面布置;
2)儲存設施:已有硫酸罐區改造(在原有罐區南側改造建設,新增2個300m3精制硫酸儲罐,在原有硫酸裝車處新增高位計量槽1個)及其工藝管道;
3)公用工程:配套電氣、控制設施。
注:從精制硫酸生產裝置區的成品酸管道進到精制酸儲罐的閥門往后屬于本次評價范圍,往前及精制硫酸生產裝置區不在本次評價范圍。
本安全預評價報告主要針對上述建設項目范圍內安全方面的所涉及到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采用定性、定量的評價方法進行分析,針對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和分析提出安全技術對策措施和管理措施,從而得出科學、客觀、公正、公平的評價結果。
廠外危險化學品的運輸不在本評價范圍內,涉及本工程的環境及消防問題則應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及相關標準,本項目以后變更或新增的部分不適合本評價結果。
涉及該項目的職業危害評價本報告僅對有害因素進行簡要辨識與分析,不給予評價。
項目名稱:硫酸罐區改造項目
建設單位: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國有控股)
項目性質:技術改造項目
項目擬建地點:江西省德興市香屯工業園區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內
項目投資:總投資300萬元,安全設施擬投入20萬元。
法定代表人:吳九林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
改造項目設計單位:江蘇中建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8.1項目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分析評價結果
通過對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硫酸罐區改造項目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以及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危害程度等的分析評價,得出以下的評價結論: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本項目儲存過程中涉及的物料為硫酸,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辨識,硫酸屬于危險化學品。
2、根據《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加強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贛安監管三字〔2018〕48號)等要求,該項目屬于冶金行業中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裝置,硫酸屬于危險化學品,需外賣,因此需向市應急管理局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3、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本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中毒和窒息、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火災爆炸、物體打擊、淹溺、高溫灼燙、腐蝕(化學)灼傷及有毒物質、噪聲、高溫、粉塵等。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中毒和窒息、化學腐蝕灼傷,本項目初步設計時應重點關注中毒和窒息、化學腐蝕灼傷的防護對策措施。
4、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本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本項目硫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本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本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5、危險化工工藝辨識結果
本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
企業擬采用DCS控制系統實現生產數據管理和過程自動控制。
6、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該危險化學品儲存裝置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二、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本項目屬于硫酸罐區改造工程,《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中的,本項目為鉛冶煉工程配套建設項目,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園區的產業定位,符合區域規劃。江西銅業集團公司進行了項目立項批復。
2)廠址具有滿足生產、消防及生活及發展規劃所必需的水源和電源,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冶煉煙氣制酸工藝設計規范》GB50880-2013等規范要求。本項目對周邊環境的防護距離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及《基礎化學原料制造業衛生防護距離 第3部分:硫酸制造業》GB18071.3-2012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
(1)該項目地區地質、地貌、氣候、水文等自然條件經分析對該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
(2)該項目與周邊防護目標符合要求。
(3)建設項目與周邊環境敏感點距離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要求,滿足《基礎化學原料制造業衛生防護距離 第3部分:硫酸制造業》GB18071.3-2012的要求。
3)儲存設施等獨立設置,分區明確、合理;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建筑結構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項目總平面布置,設備、建筑物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的要求。
4)本項目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硫酸采用儲存經營方式。
5)通過預先危險(PHA)分析可知:
(1)儲存設施罐區單元涉及主要危險為中毒窒息、化學灼傷、高處墜落、車輛傷害等。通過預先危險性分析,中毒窒息、化學灼傷、車輛傷害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的);高處墜落危險等級為II級。
(2)電氣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觸電,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
(3)儀表自動控制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DCS分散控制系統失靈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壓力差壓測量裝置故障、溫度測量裝置故障、自動調節系統失控故障、自控電源系統失電故障、自控接地系統故障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Ⅱ級。
(4)給排水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中毒窒息、淹溺、機械傷害、化學灼傷危險程度均為II級(臨界的)。
(5)消防、交通、安全管理、作業環境單元的危險性較小,主要是設施缺陷造成的,機械設備按規定設置防護裝置、設施,車輛傷害要加強行駛違章,避免疲勞駕駛、無證駕駛等,加強安全管理,總體運行是安全的。
6)危險度評價結果:硫酸罐區屬于中度危險。
通過對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辨識,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如下:
(1)中毒窒息
由危險等級排序可看出,中毒窒息的危險等級為Ⅲ級,是罐區最主要的危險因素,一旦發生,會造成人員中毒窒息。
(2)化學腐蝕灼傷
該項目在儲存經營過程中存在大量酸性腐蝕品,因此,企業應加強對建構筑物的防腐蝕處理,對人員加強勞動防護,避免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本項目應加強對硫酸罐區的防腐、泄漏,罐區由于儲存量較大,硫酸濃度較高,一旦發生泄漏會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等事故,并應注意對儲罐基礎的沉降等進行監測,對硫酸高位槽的水平平衡,鋼架的荷載等進行有效監測和核算。對易制毒品硫酸按相關要求進行管理。在儲存經營過程中應作為重點予以防范。
加強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能力,確保本企業的安全生產。
企業應嚴格按照《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加強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贛安監管三字〔2018〕48號)等相關要求,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完善自動化控制設施,建立監控體系。
在實際工作中還應重點重視以下措施:
(1)安裝符合要求的防雷防靜電設施,并按規定定期檢驗檢測,防止雷擊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2)帶電設備應符合國家相應規范的要求,設有良好保護措施,防止人員觸電事故的發生。
(3)加強安全培訓,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在采取了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加強設備的安全設施的檢驗檢測工作,保證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完好等工作,則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項目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1、工程選址在規劃的園區內,符合當地工業規劃,外部環境相對安全;項目總平面布置合理。
2、建設項目在嚴格按本報告所述的安全對策措施完成后,項目運行的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綜上所述: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硫酸罐區改造工程項目在以后的建設施工、安裝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合理采納本評價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具有一定的本質安全水平,本建設項目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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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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