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遷建宜昌油庫項目
發布時間:2019-09-10
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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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遷建宜昌油庫項目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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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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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石油”或“中石油”)是中國油氣行業占主導地位的最大的油氣生產和銷售商,是中國銷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致力于發展成為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國際能源公司,成為全球石油石化產品重要的生產和銷售商之一。中國石油廣泛從事與石油、天然氣有關的各項業務,主要包括:原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發、生產和銷售;原油和石油產品的煉制、運輸、儲存和銷售;基本石油化工產品、衍生化工產品及其他化工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天然氣、原油和成品油的輸送及天然氣的銷售。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是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下屬的全資子公司,主要負責湖北銷售公司在武漢地區(湖北)的成品油零售、批發等工作。
為服從國家長江生態保護的戰略政策,2017年湖北省下發“鄂環督改文〔2017〕3號”文件(《省環保督查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全省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同期宜昌市政府辦公室下發“宜府辦函〔2017〕103號”文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江湖北宜昌中華鱘自然保護區環保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取締中華鱘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經營型碼頭,而宜昌油庫油品碼頭正位于該緩沖區內,中石油積極配合政府工作決定將宜昌油庫整體搬遷。建設地點:宜昌姚家港化工園;項目規模總投資:29000萬元;占地面積:113402.13㎡(合170畝);建設規模:該項目油庫設計庫容為7.6×104m3,屬二級油庫,汽、柴油和乙醇年均周轉量91×104t。
該項目汽油總儲量為4.5×104m3,柴油總儲量為2.5×104m3,乙醇總儲量為0.6×104m3,建設內容:(1)新建12座儲罐:包括4座10000m3內浮頂儲罐、6座5000m3內浮頂儲罐和2座3000m3內浮頂儲罐;(2)新建汽車發油棚1座,設4個發油島和2個卸油島、共設8套下裝鶴管和3套下卸鶴管、乙醇汽油在線調配設施;(3)新建油品泵棚一座,內設汽車裝車泵、裝船泵共8臺;(4)新建油氣回收設施一套;(5)新建綜合辦公樓、營業室控制室、變配電、通信、消防、污水預處理等輔助設施;(6)新建與之配套的配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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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姜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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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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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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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姜威、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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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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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姜威、戴磷、檀廷斌、王海波、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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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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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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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姜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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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8.9.19~2019.9.10;
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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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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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安全狀況綜合評述
(1)該項目經宜昌市人民政府核準,選址于湖北省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園,用地符合城市發展規劃,擬建設施與周邊設施的距離能夠滿足相關標準規范及法律法規的要求;該項目各方案經研究對比后確定,符合行業發展規劃、技術政策和產品結構的要求。
(2)該項目所涉及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電危害、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及作業環境不良等,危險性最大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
該項目建成后將構成危險化學品一級重大危險源。該項目生產工藝不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中所列的危險化工工藝;所儲存的汽油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該項目生產不涉及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監控化學品。
通過對該項目擬建汽油儲罐池火災事故進行模擬,火災時汽油燃燒的火焰高度可達52.55m,距池火周邊46.76m以內的熱輻射將造成100%的物毀人亡,距池火周邊226.39m以外,熱輻射不會造成人員輕傷。該模擬儲罐距周邊擬建的中石化油庫、中長燃油庫儲罐距離分別為77m、110m。若該項目的10000m³汽油儲罐泄漏發生池火災,會周邊企業造成影響。
(3)建設單位應嚴格按初步設計方案建設,該項目工藝裝置與周邊建、構筑物保持有足夠的防火間距。該項目正常生產運行時對周邊裝置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周邊生產經營活動對本建設項目的影響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該項目所在地的自然環境在正常條件下對該項目無不良安全影響。
(4)該項目針對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所提出的安全防護設施和措施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若能按相關標準和規范進行安全設計,在重點危險部位設置有效安全設施,并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保證其有效性,其危險程度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
安全預評價結論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遷建宜昌油庫項目選址符合當地規劃,總平面布置滿足《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3-2014等標準、規范的規范和要求,內外部防火間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儲罐結構形式成熟可靠,并設計了比較完善的系統和安全設施。經評價,建設方案采取的各種安全設施、措施可以有效避免、降低、減弱各種事故風險。在后續設計及建設中充分采納建設方案提出的和本報告補充的安全對策措施情況下,并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前提下,其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以得到較好的控制,風險程度能夠大為降低,達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綜上所述,本報告認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銷售分公司遷建宜昌油庫項目的安全條件及建設方案,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的要求。如能在具體的項目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嚴格執行相關標準規范,并充分考慮和采納本報告所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該項目建成后能夠達到相關行業安全生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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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年9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