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玄武巖礦業有限公司安遠縣欣山鎮中寨玄武巖礦露天開采擴建工程
發布時間:2023-02-07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江西玄武巖礦業有限公司安遠縣欣山鎮中寨玄武巖礦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 |
簡介: | |
江西玄武巖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7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726314701328C,法定代表人:唐賢濤;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住所:江西省贛州市安遠縣工業園九龍園區E區辦公;經營范圍:許可項目:玄武巖建材碎石、機制砂生產、加工、銷售、貿易;陸路貨物運輸(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安遠縣欣山鎮中寨玄武巖礦(以下簡稱“欣山鎮中寨玄武巖礦”)為江西玄武巖礦業有限公司下屬礦山,采礦許可證號C3607262015047130137981,開采礦種為建筑用玄武巖,礦區范圍由12個拐點坐標圈定,礦區面積0.2587km2,開采深度+809m~+610m,開采規模18.3萬m3/a。 經企業申請,該礦于2020年、2022年先后辦理礦區范圍變更手續(縮小礦區范圍、開采標高),并頒發了新的采礦許可證。2022年5月,委托贛州精達礦業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省安遠縣中寨礦區建筑用玄武巖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以下簡稱《核實報告》)。2022年8月,委托江西中礦資源地質勘查有限公司編制了《安遠縣欣山鎮中寨玄武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三合一方案》)。礦山擬定生產規模為18.3萬m3/a,開采年限為16.7a,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礦山主要生產工藝為:開拓運輸公路→表土機械剝離(表土綜合利用作為環境恢復治理客土、風化層綜合利用為機制砂)→潛孔鉆機穿孔→爆破(中深孔)→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鏟裝→汽車運輸。最低開采標高為+610m、臺階高度10m。 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3號)、《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7 年第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江西玄武巖礦業有限公司向安遠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報了《安遠縣欣山鎮中寨建筑用玄武巖開采項目》,安遠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審查后對該項目進行了備案(項目統一代碼:2019-360726-12-03-003837),于2019年2月14日下發了《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江西玄武巖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贛安中心)對江西玄武巖礦業有限公司安遠縣欣山鎮中寨玄武巖礦露天開采擴建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贛安中心接受委托后,組建了項目評價組,評價人員自2022年12月28日、2023年2月3日多次對擬建項目的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收集安全預評價所需的有關資料。 按《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要求,依據委托方提供的《三合一方案》等其它相關資料,評價組對項目資料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研究,在初步進行項目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的基礎上,劃分了評價單元,選擇了評價方法;對該項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各種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性、定量評價,并預測其危險度;評價建設項目生產系統、生產工藝的安全設施、設備是否符合相關法規要求;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編制了《江西玄武巖礦業有限公司安遠縣欣山鎮中寨玄武巖礦露天開采擴建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鄧飛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鄧飛 |
報告審核人: | 林大建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陳浩、許玉才、黃伯揚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鄧飛、陳浩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3年2月3日收集資料、現場勘察 |
評價報告: | |
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評價對象:《安遠縣欣山鎮中寨玄武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三合一方案》)涉及的安遠縣欣山鎮中寨玄武巖礦擴建項目。 評價范圍:評價內容僅涉及《三合一方案》擬定的開采工藝、安全設備設施以及礦山安全管理。 根據《資源儲量核實報告》中資源儲量估算范圍及安遠縣欣山鎮中寨玄武巖礦《采礦許可證》(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12個拐點坐標圈定的礦區范圍,礦區面積為0.2587km2,開采深度范圍由+809m至+610m標高。本次評價采場范圍為礦區設計范圍及場內運輸道路、排土場等安全設施。 本次評價范圍不包括礦山場外運輸、破碎工業場地設施、制砂廠和職業衛生及環境保護。 二、評價結論 1)建設項目礦體埋藏淺,礦體穩定,開采技術條件簡單,建設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防可控,在現有安全技術條件下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礦區范圍300m內沒有民居,建設項目周邊環境較好。周邊環境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要求。 3)在建設施工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設計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書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工程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較好控制,安全生產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結論:江西玄武巖礦業有限公司安遠縣欣山鎮中寨玄武巖礦露天開采擴建項目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 |
提交時間: | 2023年2月7日 |
(20230317終稿)江西玄武巖礦業有限公司安遠縣欣山鎮中寨玄武巖礦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安全預評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