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一期)
發布時間:2023-10-23
項目名稱 | 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一期) | |
簡 介 | ||
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為張云文,注冊資本為2000萬元人民幣,企業位于江西樂平工業園區,所屬行業為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經營范圍包含:一般項目:基礎化學原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等許可類化學品的制造),生物農藥技術研發,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專用化學產品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新興能源技術研發(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西樂平工業園區取得300畝建設用地使用權,用于建設“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項目于2023年9月28日經樂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項目統一代碼為:2111-360281-04-01-352068。因市場原因,企業擬先建設項目一期生產裝置及公用輔助設施,本報告僅評價一期建設內容,項目一期中的產品為:5000t/a 1,3-環己二酮。 該公司目前未位于江西樂平工業園區(江西省第一批認定化工園區)四至范圍內,在江西樂平工業園區調區擴區規劃范圍內,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屬于江西省2023年第一批省重點建設項目,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有關政策要求的緊急通知》(贛應急字〔2023〕16號)的要求,企業已出具承諾書,表明知曉江西省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相關文件精神及要求,樂平市人民政府已出具幫助該項目開工建設前滿足相關政策要求的承諾。承諾書見報告附件。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調整),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液堿、鹽酸、甲醇、間苯二酚、雷尼鎳(鎳催化劑)、氫氣、雙氧水(27.5%,污水處理用)、R22(制冷劑)、柴油、氮氣(壓縮的)。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通過對該項目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涉及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為加氫工藝。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該項目涉及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氫氣、甲醇。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該項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該項目產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該項目涉及甲醇危險化學品回收套用,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5號修改),該項目建成后運行前,項目單位應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1修改)》(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9號修改),該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符合國家產業結構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進行安全評價,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律、法規,對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評價是加強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我中心對該公司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一期)進行安全條件評價。該項目的評價對象為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可研報告中所指定的一期生產規模、產品方案、工藝路線等。評價范圍主要包括包括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一期)選址、周邊環境、生產裝置、存儲設施、儀表自動化控制系統、公輔設施。 項目組根據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及實地調查的情況,辨識和分析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重大危險源等。在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基礎上,根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安監總危化〔2007〕255號)的相關要求和項目工藝功能、設備、設施情況,確定安全評價單元。本評價報告采用安全檢查表法、預先危險分析法、危險度等進行定性、定量評價,對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進行評價,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黃香港、王冠、羅沙浪、蘇睿劼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謝寒梅、黃香港、王冠、羅沙浪、蘇睿劼 | |
技術專家: | 汪家全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檀廷斌、謝寒梅、王冠、汪家全 | |
報告完成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3年10月23日,安全條件評價 | |
評價報告: | ||
1、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結果 1)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調整),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液堿、鹽酸、甲醇、間苯二酚、雷尼鎳(鎳催化劑)、氫氣、雙氧水、R22(制冷劑)、柴油、氮氣(壓縮的)。 2)該項目涉及甲醇危險化學品回收套用,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 3)該項目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為:加氫工藝。 4)該項目涉及的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為氫氣、甲醇。 5)該項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6)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項目涉及的雙氧水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7)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2021年版)》(國辦函〔2021〕58號)可知,該項目涉及的鹽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8)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調整),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9)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該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10)根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2020年版)》(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2號),該項目不涉及第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 11)依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3號),該項目涉及的甲醇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12)通過預先危險分析可知該項目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該項目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應重視的重大有害因素有:粉塵。 13)通過危險度分析可知該項目環己二酮生產工藝裝置單元、罐區單元的固有危險程度等級均為Ⅱ級(中度危險),應采取安全控制措施,降低危險程度,防止事故發生。 2、安全條件評價的結果 1)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一期)擬建設于江西樂平工業園區調區擴區規劃范圍內,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屬于江西省2023年第一批省重點建設項目,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有關政策要求的緊急通知》(贛應急字〔2023〕16號)的要求,企業已出具承諾書,表明知曉江西省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相關文件精神及要求,樂平市人民政府已出具幫助該項目開工建設前滿足相關政策要求的承諾。 2)該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相應的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及一般防護目標。 3)該項目所在地有較好的運輸條件,并符合本地區產業發展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該項目已通過樂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備案。 4)該項目廠區的總平面布置符合《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2018年版)》GB50160-2008、《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 5)該項目建成投產后正常運行時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6)該項目正常情況下周邊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生活情況不會對該項目產生影響。 7)正常情況下,自然條件不會對該項目產生影響。 3、建設項目法律法規的符合性 1、《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1修改)》(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9號修改),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一期)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該項目于2023年09月28日取得了樂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備案的文件,文號:2111-360281-04-01-352068。因此,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一期)擬建設位置目前未位于江西樂平工業園區(江西省第一批認定化工園區)四至范圍內,在江西樂平工業園區調區擴區規劃范圍內,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屬于江西省2023年第一批省重點建設項目,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有關政策要求的緊急通知》(贛應急字〔2023〕16號)的要求,企業已出具承諾書,表明知曉江西省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相關文件精神及要求,樂平市人民政府已出具幫助該項目開工建設前滿足相關政策要求的承諾。該公司于2023年1月8日取得了樂平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頒發的不動產權證,文件號:贛(2022)樂平市不動產權第0000004號。 3、該公司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4、擬采用的技術及設備成熟、工藝合理、設備設施安全可靠;擬建設的配套及輔助工程能夠匹配該項目正常生產需求。 5、該項目投產后,正常情況下對周邊自然環境的污染較小,與周邊居民生活的相互影響較小。 6、該項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補充的安全技術措施,已在本報告作了詳細說明,希望設計和建設單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盡快完善。 7、建議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自動控制系統、檢測儀器、儀表、聯鎖裝置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綜上所述,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一期)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安全條件評價和安全條件審查,符合國家和省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安全審查辦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從安全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在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及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的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檢測儀器、儀表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該項目的安全運行是有保障的。該項目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 | ||
提交時間: | 2023年10月23日 | |
左二:王冠;右一:汪家全
左一:檀廷斌;右一:謝寒梅 |
樂平榮凱科技有限公司年產90000噸維生素、殺菌劑等中間體建設項目(一期)安全條件評價報告23.10(報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