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縣鹽化工業城開發有限公司新干縣鹽化城北區事故應急池
發布時間:2023-09-27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新干縣鹽化工業城開發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新干縣鹽化城北區事故應急池安全預評價報告 | ||
簡介: | |||
新干縣鹽化工業城開發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經營管理等業務的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20日,地址為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善政三路10號,法人是劉小明,注冊資本為100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為:鹽化工業城開發、經營、管理。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 波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 波 | ||
報告審核人: | 王 冠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蘇睿劼、王海波、曾華玉、許玉才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 波、王海波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3.8.9-2023.9.27;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報告編制 | ||
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新干縣鹽化城北區事故應急池 項目地址:江西省新干縣鹽化工業城北區 項目性質:新建 本項目投資額:報批總投資約為1990萬元 投資主體:新干縣鹽化工業城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新干縣鹽化工業城開發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劉小明 初步設計編制單位:廣州市城建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總平面布置圖設計單位:江西和元工程咨詢設計有限公司
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簡述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本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淹溺、中毒與窒息、火災爆炸、觸電、機械傷害、高處墜落、高溫、噪聲等,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與窒息。 2)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2022年修訂),本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學品物質。 3)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2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所列限制、淘汰類項目,符合國家產業結構政策。 2)2021年8月19日,新干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了《關于龍溪河新干段水質鞏固提升項目立項的批復》,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水庫生態修復、河道水環境治理、污水管道服務能力提升和鹽化工業園區北區雨污分流改造,在水庫生態修復部分建設內容中建設2座事故應急池,其中一座位于胡家坑水庫,有效體積為8000m3,另一座位于南坑水庫,有效容積6200m3。2023年4月11日,新干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了《關于新干縣鹽化城北區事故應急池電氣工程項目立項的批復》。 3)本項目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擬選設備不屬于國家命令淘汰的設備,工藝危險性相對較小。 4)本項目與周邊環境之間的間距滿足要求。 5)通過預先危險分析,事故應急池子單元存在中毒窒息、火災爆炸等潛在事故的危險程度為III級,淹溺、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觸電等潛在事故的危險程度等級為II級;電氣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觸電,危險程度為II級。Ⅲ級是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Ⅱ級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3安全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新干縣鹽化工業城開發有限公司新干縣鹽化城北區事故應急池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3.9.27 | ||
現場影像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