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旺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00噸有機玻璃原料生產項目
發布時間:2024-05-16
| 年產20000噸有機玻璃原料生產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
公司名稱: | 江西旺達新材料有限公司 | ||
簡介: | |||
江西旺達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11日,屬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住所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醫藥工業園康順路24號(自主承諾)。法人代表:黃小群,注冊資本:888萬元。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銷售,玻璃制造,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合成材料銷售(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該項目建設地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醫藥化工園區 。該公司完成新征土地40畝,該項目為該公司一期項目:年產20000噸有機玻璃原料生產項目(于2022年8月18日取得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項目統一代碼為:2208-360902-04-05-436045),占地28.1畝(位于化工園區四至范圍內),新建生產廠房及倉儲、辦公及輔助生產用房等設施,項目用地面積18715.84m2,以滿足項目生產需要,并完成道路、綠化等工程。以外購有機玻璃邊角料和廢料作為原料,通過裂解、精餾工序,得到有機玻璃單體。 該項目采用國內的可靠的工藝生產技術,努力降低產品成本,提高產品質量,使該項目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并選用國內外較先進的生產工藝設備、較高的自控水平和良好的科研與檢測裝備,從而具備完善的生產環境,保證產品質量,使企業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該項目涉及的生產工藝主要有:裂解工藝、精餾工藝,其中裂解工藝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該項目涉及的化學物質主要有:甲基丙烯酸甲酯、對苯二酚、甲醇、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柴油、氮氣(壓縮的)、精餾殘液(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環己烯(烷)二甲酸二甲酯類、環戊烯(烷)二甲酸二甲酯類混合物)、裂解殘渣(硬脂酸、鄰苯二甲酸二丁酯)等,其中甲基丙烯酸甲酯、對苯二酚、甲醇、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柴油、氮氣(壓縮的)屬于危險化學品,其中尾氣成份中的甲醇屬于重點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該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為了抑制甲基丙烯酸甲酯聚合,需在成品中添加少量阻聚劑(對苯二酚),該建設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1年第41號,第79號修改的要求。項目單位需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羅沙浪 |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羅沙浪、黃伯揚、王波、王冠、戴磷、檀廷斌、周紅波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謝寒梅、羅沙浪、黃伯揚、王波、王冠、戴磷、檀廷斌、周紅波 | ||
技術專家: | 秦賦江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3.08;勘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收集安全評價報告的有關資料。 | ||
評價報告: | |||
1、依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修改)》(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江西旺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有機玻璃原料生產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因此該新建項目屬于允許類。因此,該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依照《宜春市危險化學品行業安全風險管控若干意見》(宜府辦發[2020]332號)和《江西省袁州醫藥工業園化工集中區產業發展指引》《江西省袁州醫藥工業園化工集中區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目錄》,江西旺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00噸有機玻璃原料生產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該項目于2022年8月19日取得了宜春市袁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備案的文件,文號:2111-361181-04-01-394101。因此,該項目的建設符合當地政府區域規劃。 3、江西旺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 2萬噸有機玻璃原料生產項目擬建設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醫藥工業園化工集中區內,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醫藥工業園是江西省已認證的第一批化工園區。該項目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醫藥工業園化工集中區內進行建設。 4、該公司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5、擬采用的技術及設備、工藝合理、設備設施安全可靠;擬采用的配套及輔助工程能夠滿足該項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6、該項目投產后,正常情況下對周邊自然環境的污染較小,與周邊居民生活的相互影響較小。 7、該項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補充的安全技術措施,已在本報告作了詳細說明,希望設計和建設單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盡快完善。 8、建議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自動控制系統、檢測儀器、儀表、聯鎖裝置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綜上所述,江西旺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 2 萬噸有機玻璃原料生產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安全條件評價和安全條件審查,符合國家和省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安全審查辦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的要求。在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國內首次使用化工工藝安全可靠性論證報告及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的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檢測儀器、儀表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該項目的安全運行是有保障的。該項目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整個建設項目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 現場照片
右一:謝寒梅 | |||
提交時間: | 2024.5.16 |
0313(終稿)(已排)江西旺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00噸有機玻璃原料生產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