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投集團江西中業興達電力實業有限公司中業興達公司景德鎮分公司大型智能粉料庫主體建造與安裝項目
發布時間:2024-04-03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國家電投集團江西中業興達電力實業有限公司中業興達公司景德鎮分公司 | ||
項目名稱: | 大型智能粉料庫主體建造與安裝項目安全預評價 | ||
簡介: | |||
國家電投集團江西中業興達電力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業興達”)于2005年6月注冊成立,應國家電投集團公司實施的發電企業“主輔分離、運檢分開”改革而生,為集團公司三級單位,是江西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主營業務為粉煤灰加工與營銷、建筑工程施工與管理、脫硫石粉產銷、物業管理與保安服務、光伏發電等。經過多年的發展,江西中業興達從單純為發電主業提供后勤服務,逐步成長為以市場為導向、面向社會的外向型綜合產業公司。 國家電投集團江西中業興達電力實業有限公司中業興達公司景德鎮分公司創建于2011年5月,是中業興達電力上下游發展綜合產業中,以脫硫石粉產銷為先導、粉煤灰銷售為核心的主營業務板塊之一。中業興達公司景德鎮分公司承接了景德鎮電廠2×660MW發電機組粉煤灰銷售、爐渣銷售、灰庫設備檢修和脫硫石粉生產、儲備、供應業務。 本項目擬建廠址位于景德鎮發電廠內,利用電廠內現有啟動鍋爐房與原建設的灰庫之間的原粉煤灰裝灰罐車停車場(面積約1400平方米,長40米、寬35米)作為儲灰罐建設項目用地,方便景德鎮發電廠粉煤灰材料的運輸。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王波、羅沙浪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3.8.1-2024.3.29;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報告編制 | ||
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中業興達公司景德鎮分公司大型智能粉料庫主體建造與安裝項目 項目地址:景德鎮市昌江區鲇魚山鎮義城村南側景德鎮發電廠內 項目規模:25000m3的鋼板倉粉煤灰庫1座(高35m,直徑30m) 項目性質:擴建項目 項目占地面積:1400m2 法定代表人:劉國輝
評價結論: 一、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簡述 1、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本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觸電、坍塌、車輛傷害等,此外還存在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中毒窒息、火災及粉塵、噪聲與振動、高溫等,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觸電、坍塌、車輛傷害、粉塵等。 2、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1)本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學品。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0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3)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定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名錄。 4)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名錄。 5)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經辨識,本項目儲存的物料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6)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 3、危險化工工藝辨識結果 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要求,本項目的生產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 4、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學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二、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訂)內容,本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訂)中鼓勵類“三十八、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15、“三廢”綜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廠址選擇符合工業布局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廠址具有滿足生產、消防及生活及發展規劃所必需的水源和電源,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要求。本項目對周邊環境的防護距離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相關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該范圍內無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等敏感區域。 3、本項目分區明確、合理;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建筑結構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總平面布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4、國家電投集團江西中業興達電力實業有限公司擴建中業興達公司景德鎮分公司大型智能粉料庫主體建造與安裝項目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采用的工藝技術、生產設備設施成熟,國內有成功運行的先例,工程風險相對較小。 5、預先危險分析:本項目中粉煤灰庫及配套裝置單元的主要危險是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坍塌等,通過預先危險性分析,粉煤灰庫及配套裝置單元的坍塌危險等級為Ⅲ,處在危險狀態,必須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其余危險等級均為Ⅱ級,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至于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或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以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儀表自動控制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自動控制調節裝置運行不正常危險程度為Ⅱ級(臨界的),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6、本項目使用的原料均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產品(含中間產物、副產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無需辦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 三、安全評價結論 本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生產條件的申報,符合國家和省關于生產企業安全審查辦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進行。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認為:國家電投集團江西中業興達電力實業有限公司中業興達公司景德鎮分公司大型智能粉料庫主體建造與安裝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條件審查,符合國家和省關于生產企業安全審查辦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進行。從安全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 |||
提交時間: | 2024.4.3 | ||
現場影像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