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運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產14800噸染料、醫藥中間體項目
發布時間:2021-10-25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運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新建年產14800噸染料、醫藥中間體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簡 介: | |
江西運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15日,屬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公司注冊資本壹仟萬元整,占地51.678畝。公司位于江西省景德鎮市樂平市塔山工業園。法人代表:鐘文有。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該公司項目于2021年9月1日在樂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取得《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項目統一代碼為:2102-360281-04-01-324275進行項目立項。 該公司立項批復顯示共建設9個產品共14800噸產品,由于公司的發展等原因,該公司決定第一階段建設7個產品共11300噸產品,為14800t/a染料、醫藥中間體項目一期,以下簡稱該項目。 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該項目位于江西省景德鎮市樂平市塔山工業園(化工園區)。江西省景德鎮市樂平市塔山工業園(化工園區)的四至范圍為東至206國道;西至塔山工業二路(中盛化工);南至滬東實型鑄造有限公司及思楊化工;北至百瑞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西勝富化工有限公司。塔山工業園區四至范圍:東至朱橋;西至泊陽南路;南至徐家水庫、渡洄線;北至新灣里、上畈;該公司位于江西省景德鎮市樂平市塔山工業園(化工園區)四至范圍內。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國家發改委令第29號),該項目涉及生產的染料產品屬于高洗滌牢度、高染著率、高光牢度和低沾污性、高耐堿性、低毒低害環保型、小浴比染色用的分散染料,屬于鼓勵類中“十一、石油化工,第8條”,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為允許類,該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該項目涉及的物料主要有硫酸、對硝基苯胺、溴素、27%雙氧水、鄰氰-2,4二硝基苯胺、2,4-二硝基氯化苯、20%氨水、間苯二胺、32%鹽酸、氫溴酸、氯酸鈉(污水處理使用)、醋酸、保險粉(連二亞硫酸鈉)、液堿、氯乙烷、亞硝酰硫酸、氧化鎂、活性炭、2,4-二硝基苯胺、3-乙酰氨基苯胺鹽酸鹽、2,4-二硝基-6-溴苯胺、3-乙酰氨基-N,N-二乙基苯胺、氮氣[壓縮的或液化的](氮氣保護氣體)等。該項目涉及的氯酸鈉(污水處理使用)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該項目2.4-二硝基苯胺生產過程中的胺基化反應、3-乙酰氨基-N,N-二乙基苯胺(間二乙基)生產過程中的烷基化反應和分散紫93#生產過程中的重氮化反應和偶氮化反應屬于危險化工工藝。該項目涉及的102甲類車間生產單元、103甲類車間生產單元、201成品倉庫儲存單元、202原料倉庫(甲類)儲存單元和203原料罐區儲存單元。該項目涉及的硫酸、對硝基苯胺(4-硝基苯胺)、溴素、27%雙氧水、2,4-二硝基氯化苯、20%氨水、間苯二胺、32%鹽酸、氫溴酸、氯酸鈉(污水處理使用)、醋酸、保險粉(連二亞硫酸鈉)、液堿、氯乙烷、亞硝酰硫酸、2,4-二硝基苯胺、氮氣[壓縮的或液化的]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中的危險化學品,該項目涉及溴素的回收利用,產品2,4-二硝基苯胺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中的危險化學品,應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79號令修改)和<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贛應急字[2021]100號)的要求,危險化學品新、改、擴建項目必須進行安全評價,以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規,對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評價是加強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江西運昌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年產14800噸染料、醫藥中間體項目(一期)的安全條件評價工作。組織評價組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技術資料進行了調查分析、對擬建現場進行了勘查。對委托方提供的資料進行認真分析,運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評價方法,對工程可能出現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和定性、定量評價,在此基礎上,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79號令修改)和<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贛應急字[2021]100號)的要求,依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的要求,編制本評價報告。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技術負責人: | 馬 程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 |
報告審核人: | 王海波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冠、黎余平、占偉、謝寒梅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馬程、謝寒梅、王冠、占偉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1.3;主要任務:安全條件評價 |
評價報告: | |
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年產14800噸染料、醫藥中間體項目(一期) 建設單位:江西運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項目性質:新建項目 項目擬建地點:江西運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項目投資:總投資9600萬元,安全設施擬投入550萬元。 法定代表人:鐘文有 項目總平面布置圖設計單位:山東鴻運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化工工程專業甲級) 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通過對江西運昌新材料有限公司項目的危險、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該項目屬于化工建設項目。 2、該項目存在火災、爆炸等危險因素,還存在中毒、窒息、腐蝕、灼燙、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起重傷害、坍塌、噪聲、高溫熱輻射等危險、有害因素。 3、預先危險分析:生產單元物質特性及生產特點決定其具有較大的火災、爆炸、中毒窒息、高處墜落等危險特性,通過預先危險性評價,危險等級為Ⅲ,處在危險狀態,必須采取嚴格的控制措施保證其達到可接受風險。 4、通過定量計算結果: ((1)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3′10-7)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37m。 (2)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28m。 (3)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1′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17m。 5、該項目氯乙烷鋼瓶容器整體破裂的多米諾影響半徑是27m。 6、該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7、該項目硫酸、鹽酸、溴素屬于易制毒化學品。 8、該項目雙氧水(27%)、氯酸鈉(污水處理使用)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9、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10、該項目對硝基苯胺(4-硝基苯胺)屬于高毒物品。 11、該項目氯酸鈉(污水處理使用)屬于重點監管的化學品。 12、該項目氯酸鈉(污水處理使用)屬于特別監控危險化學品。 13、該項目2.4-二硝基苯胺生產過程中的胺基化反應、3-乙酰氨基-N,N-二乙基苯胺(間二乙基)生產過程中的烷基化反應和分散紫93#生產過程中的重氮化反應和偶氮化反應屬于危險化工工藝。 14、該項目涉及的102甲類車間生產單元、103甲類車間生產單元、201成品倉庫儲存單元和203原料罐區儲存單元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202原料倉庫(甲類)儲存單元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
提交時間: | 2021年10月25日 |